下列关于《合同法》中“任意解除权”说法正确的是( )。 (一)
最佳答案【答案】:AC
根据《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所以B项错误。该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所以A项正确。该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以C项正确。同时仓储合同中,当事人没有任意解除权。所以D项错误。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二)
最佳答案2007年10月自学考试《合同法》真题多项选择题第5题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如果申请专利,则申请专利的权利一般属于研究开发人
B.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C.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对于该项技术,只有研究开发人享有使用、转让和收益的权利
D.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有权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E.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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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BDE
校名师权威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技术委托开发合同。见教材第351-352页。
(1)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可优先受让该专利申请权。
(2)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各方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可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的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或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权的一方可免费实施该项专利。但合作开发的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3)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和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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