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涉外婚姻登记是一项涉及到不同国籍男女双方的重要法律行为,它不仅关乎双方的婚姻权益,也涉及到不同国家间的法律承认与执行。在进行涉外婚姻登记时,双方需要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准备并提交一系列必要的资料。下面将详细介绍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一、中国公民所需资料
1. 身份证明:中国公民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的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有不一致,需提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变更。
2. 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证明当前婚姻状态为未婚、离婚或丧偶。再婚者还需提供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3. 照片:双方需提供近期2寸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3张。
二、外国人所需资料
1. 身份证明: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在中国有长期居留权,还需提供《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2. 婚姻状况证明: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证明需翻译成中文,并由翻译机构加盖印章。
3. 单身证明:外籍人士在所在国申领的单身证明,需经该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在中国办理登记之前,该证明还需翻译成中文。
4. 其他:如双方均为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办理婚姻登记时,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三、特殊群体资料
对于外国侨民和港澳台居民,除需提交上述相应的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外,还需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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