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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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深度解读

一、引言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背景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提供更为具体和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司法解释三主要内容

婚姻效力与亲子关系

司法解释三第一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其申请。同时,针对结婚登记程序瑕疵问题,当事人应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在亲子关系确认方面,若一方已提供必要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或存在,而另一方无相反证据且拒绝亲子鉴定,法院可以推定请求方主张成立。

夫妻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

司法解释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第四条指出,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支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求。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时,法院可以支持分割请求。此外,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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