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因什么而神秘? (一)

答野人之谜--神农架的奇幻、神秘、引人入胜还在于它拥有一种传奇性动物--“野人”(亦称“雪人”或“大脚怪”)。50年代以来,神农架不时有“野人”存在的报告传来。
1976年5月中国科学院组织了“鄂西北奇异动物考察队”深入神农架原始林区,探查“野人”足迹。收集到了“野人”的粪便、毛发等实物,测查了“野人”脚印。经初步鉴定,“野人”是一种接近于人类的高级灵长类动物。近几年来,又有多名考察队员和游人目睹了“野人”的存在。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捕获到一个活的“野人”,因此神农架“野人”仍是一个谜。
神农架有野人吗?
"野人"是当今世界"四大谜"之一。神农架到底有没有"野人",已经成为举世观注的问题。今年(这里指1995年,因为本文发表于1995年。作者注)2月,由15人组成的综合考察队在北京集训,准备在4月和9月到湖北省神农架林区进行为期近半年的两个单元的静态"野人"综合考察,以期揭开中国的"野人"之谜。
在这个科学之谜尚未揭开之前,我们应当如何来看待神农架的"野人"呢?神农架林区文化局科普作家尹笋君先生向我们讲述的故事,也许会令读者大开眼界。
一、一个离奇的传说
公元1915年(民国4年),神农架边缘地带的房县,有个叫王老中的人,他以打猎为生。一天,王老中进山打猎,中午吃过干粮,抱着猎枪在一棵大树下休息。不一会儿,他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朦胧中,他听到一声怪叫,睁眼一看,有一个2米多高、遍身红毛的怪物已近在咫尺。他的那只心爱的猎犬早已被撕成了血淋淋的碎片。王老中惊恐地举起猎枪……
没想到红毛怪物的更快,瞬间跨前一大步,夺过猎枪,在岩石上摔得粉碎。然后,笑眯眯地把吓得抖成一团的王老中抱进怀中……
王老中迷迷糊糊中,只感到耳边生风,估计红毛怪物正抱着自己在飞跑。不知翻过多少座险峰大山,最后他们爬进了一个悬崖峭壁上的深邃山洞。王老中渐渐地清醒过来,这才看清红毛怪物的胸前有两个像葫芦一样大的乳房。他立刻明白了,这个怪物原来是个女"野人"。
白天,女"野人"外出寻食。临走的时候,她便搬来一块巨石堵在洞口。晚上,女"野人"便抱着王老中睡觉。
一年后,女"野人"生下一个小"野人"。这个小"野人"与一般小孩相似,只是浑身也长有红毛。小"野人"长得很快,身材高大,力大无穷,已能搬得动堵
洞口的巨石了。由于王老中思念家乡的父母和妻儿,总想偷跑回家,无奈巨石堵死了他的出路。因此,当小"野人"有了力气后,他就有意识地训练小"野人"搬石爬山。一天,女"野人"又出去寻找食物,王老中便用手势让小"野人"把堵在洞口的巨石搬开,并且着自己爬下山崖,趟过一条湍急的河流,往家乡飞跑。就在这时,女"野人"回洞发现王老中不在洞里,迅速攀到崖顶嚎叫。小"野人"听到叫声,野性大发,边嚎边往回跑。由于小"野人"不知河水的深浅,一下子被急流卷走。女"野人"奄惨地大叫一声,从崖顶一头栽到水中,也随急流而去。
已不成人形的王老中逃回家中,家人惊恐万状,竟不敢相认。原来他已失踪十几年了,家人都认为他早已死了。
这个离奇的传说,向我们表明:"野人"与现代智能人能够婚配,说明二者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只可惜王老中与红毛女"野人"的后代没有留在世上,不能作为考察"野人"的直接证据。
二、"猴孩"的故事
无独有偶。在神农架附近的巫山县也流传着一个类似的故事。
1938年,在海拔1900米的大巴山区的当阳,有一个树坪。这里,山势险峻,到处都是浓密的原始森林,林的边缘有一间孤孤零零的架式茅草房,房里住着一位叫桃花嫂的女人。那一年,桃花嫂32岁。一天,桃花嫂上山给丈夫送饭,一去便不复返了。30多天后,她衣衫褴褛地回到家。第二年4月,桃花嫂生了一个像猴子一样的儿子,两个月生牙,很利,常常咬破妈妈的乳头,指尖似爪,五、六岁才学会摇摇晃晃地直立行走,见人便"嘿嘿嘿"笑个不停,不会说话,偶尔"呷!加上!哦,哦,哦!"叫唤几声。随着年龄的增长,野性愈加明显,常年不穿衣服,不盖被子,把衣、被撕得粉碎,喜欢爬梯子,像猴子一样敏捷,上上下下,钻来钻去,有时还头朝下倒滑下来,人称之为"猴孩"。
60年代初,"猴孩"已20多岁了,身高2米多,头顶有纵向隆起,两耳较大,偏向头顶,两小臂有弯曲。因此,也有人称他为"猿孩"。"猿孩"性情粗野,见客人到家就猛扑过去,连抓带咬,爬山、过沟坎如履平地,只吃生食,见到树林狂喜乱奔。家里人怕他生事,就用绳子终日捆住他的手脚,精神上受到很大压抑,终日闷闷不乐,一次,不小心被火盆中的火烧伤屁股,身体日渐虚弱,两天后,抱着母亲大笑而死。死时 是1962年腊月,当时年仅23岁。 f
"猴孩"独特的行为和特征,在他的家族中绝无仅有。他的两个姐姐,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都很正常。哥哥还当过生产队长。他们的第二代、第三代也无反常之处。"猴孩"到底是谁的后代呢?
70年代,"野人"考察队顾问孟澜从巫山文化馆找到"猴孩"生前的照片,又挖出"猴孩"遗骨,经分析研究认为,"猴孩"的一切特征都符合于从猿到人进化过渡的特点,是本世纪30年代末,一个现代智人的中华妇女生了一个"亦猿亦人"的男孩。从生物学和医学的角度上来说,人与猴杂交,不可能受孕,因为二者不是同种,而不同种的生物是不能繁衍后代的。所以说,猴娃的父亲绝不是猴子。而根据附近多有"野人"活动的情况看,猴娃很像是现代文明人与"野人"杂交的后代,他像人的地方少,像猿的地方多。他更像鄂西北神农架所生活的"野人"的形态习性。这就开始把宁野人"考察与考古人类学、实验人类学结合起来。
三、追溯历史
神农架关于"野人"的传说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4到5世纪战国时期成书的《山海经》。《山海经·中次九经》中提到"熊山(即今鄂西北神农架)中有一种身高一丈左右,浑身长毛,长发、健走、善笑的"赣巨人"或称为"枭阳"、"狒狒"的动物。西汉时期成书的《尔雅》中记载:"狒狒"人形长丈,面黑色,身有毛,若反踵,见人而笑。"这种动物就是我们所说的"野人"。
更早一些,甚至还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24年,即距今3000年前,我国人民就捉到了一对"野人"献给了周成王。
战国时期,出生在神农架附近湖北秭归的、楚国著名的诗人屈原(约公元前340--约前278年)在他的《楚辞·九歌》中,也曾经以"野人"为题材,写过一首
《山鬼》的诗:
若有人兮山之阿,
彼薜苈兮带女萝,
既含睇兮又宜笔,
予慕予兮善窈窕。
屈原大夫在这里描写的"野人"形象是:似人非人,站在山梁子上,他披挂着薜苈藤,带系松萝蔓,多疑善笑,羞羞答答。
公元400年前的晋朝,在湖北房县(今神农架林大部分地区原属房县管辖)也有关于"野人"的记。如《尔雅翼》中说:"猩猩如妇人,披发、袒足、无膝、群行,遇人则手掩其形,谓之'野人'。"
在我国南北朝时期(公元420-589年),我国人民不仅捉到过"野人"献给皇帝,而且还给"野人"画了图像。
1977年,在房县高碑大队出土的西汉古墓中,一块作为陪葬的铜铸的摇钱树九子灯上,就有"野人"的画像。为我们留下了珍贵的"野人"资料。
清代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由王严恭纂修的《郧阳府志·房县》中记载道:"房山在城南四十里,高险幽远,四面石洞如房,多毛人,修丈余,遍体生毛,时出山啮人鸡犬,拒者必遭攫搏,以炮枪之,铅子落地,不能伤……"这里的毛人即指"野人"。1925至1942年的18年间,房县有多次活捉和打死"野人"的记载,活捉以后,还绑着在房县大街上示众。
原湖北省水利设计院副院长翟瑞生回忆说:"1944年我在三五九旅工作,秋季离开延安,1946年秋,五师突围,春节前我们走到兴山县与房县交界处(即现在的神农架林区酒壶坪)时,发现在靠坡边的树林旁,站着两个'野人',正抬头看着我们,嘿嘿笑着,它们满身是毛,身上的毛是黑红色的,头发较长,披散着,颜色是淡棕色的;个子比普通人高,块头蛮大。高的那个是母的,两个乳房很大,它还用树叶围着下身。当时,我们与'野人'相距大约有二十几公尺。由于军纪严,我们没有人理它们,但整个部队的的人都亲眼看见了。"
原林区党委宣传部部长冯明银说:"'野人'这东西是有,我还见过。那是1960年,我正在盘龙搞中心工作。一天中午,我看到对面山上有一个'野人',头发很长,颜色很红,身子前面的毛是紫红色。当时我站在一起的5个生产队干部都看到了。他们吼了一声,'野人'才站起来走入老林中去了。"
纵观历史,被人们称为"野人"的奇异动物,在神农架生长繁衍,传宗接代,已有数千年之久了。
四、与"野人"的遭遇
历史只能说明过去。那么,当代人与"野人"的缘份如何呢?
1974年5月1日,房县桥上公社清溪大队副队长殷洪发在山坡上砍柴。他猛一抬头,发现从山下爬上来一个直立走、浑身长毛的怪物。这个怪物很快就来到他的面前,伸手就要抓殷洪发。这时,殷洪发想躲避已经来不及了。殷洪发立即用左手抓住这个怪物的头发,右手举起镰刀向怪物的左臂砍去。怪物疼痛难忍,叽哩哇啦乱叫,拼命从殷洪发手中挣脱逃走。但一撮红色头发却被殷洪发拔了下来,至今殷洪发的手中仍然还有30多根"野人"的红毛。
1976年春,东薅坪社员朱国强背着猎枪赶着牛群,到山上放牛。时至午,朱国强十分疲倦,于是,他便坐在一块石头上扶着猎枪打瞌睡。一阵怪叫声把他从梦中惊醒,睁眼一看,啊呀!面前已站着一个似人非人、通体红毛的家伙。他一边狞笑,一边伸出毛茸茸的大手,抓住了朱国强的猎枪,另一只手抓住了朱国强的棉袄。朱国强拼命用力夺枪。由于用力过猛,双方都跌倒在地,顺着山坡滚了下去。正在紧要关头,朱国强平时精心饲养的一只大黄牯牛凶猛地冲了上来,一头向怪物撞去。红毛怪物一惊,掉转头向林中逃去。朱国强见怪物逃走了,连猎枪和棉袄也顾不得拿,没命地跑回家中,吓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神农架南端的兴山县棒子公社,有一名叫甘明之的青年社员。他于1975年5月的一天与一个"毛人"相遇。这个"毛人"大约身高2米多,与甘明之面面相视。甘明之早已吓得魂不附体,只喊"救命"。但那"毛人"并不理会,一把抓住甘明之手中的棒子,一脚踏住了甘明之的左脚,并且眯着眼睛放声大笑。甘明之使劲挣扎,过了一会儿,发现左脚松动了,便丢掉棒子,拔腿就跑。将进村子时,一个趔趄,摔出好远。闻讯赶来救他的人把甘明之扶了回去。他一回到家便病倒了,半个月后才能下地干活。
五、林区党委邂逅"野人"
要说上面遇到"野人"的都是普通百姓的话,那么,下面再来讲一讲林区党委遇到"野人"的故事吧!
1976年5月14日凌晨一时,一辆吉普车正沿着房县和神农架交界处的椿树垭公路蜿蜒行驶。车上坐着刚从郧阳地区开会返回的神农架林区党委的5位领导干部。车刚一转弯,正在聚精会神开车的司机蔡师傅突然发现,在开阔的车灯照射下,公路上有一只动物正弓着身子迎着小车走来。蔡师傅一边高声叫醒打瞌睡的人:"注意!看前面。"一边加大油门,高速向这个动物冲去。但就在离它十多米远的时候,这个家伙猛地闪到路旁,惊慌地向公路边的山坡爬去。冲过来的汽车嘎然停下来,差一点就撞到它的身上。由于坡陡石松,这只怪物没能爬上坡去而顺着陡坡滑了下来。它以前肢着地,抬起头来,两只眼睛盯着车灯,形成前低后高,像人趴着的姿势。
这时,蔡师傅猛按喇叭,开大车灯,其他5人急速下车,分两路围住怪物。此时,与怪物相距只有1.2米远。他们惊奇地发现,趴在他们前面的是一个毛色发红、样子像人的从未见过的奇异动物。
当时在场的林区党委副书记任忻有事后说:"我在山区工作几十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动物。"林区革委会舒家国副主任说:"我小就喜欢打猎,见过的动物很多,但从未见过这样浑身都是红毛的动物,不知道它的厉害,不敢动它。"林区党委常委、财贸政治部余传勤主任说:"当时我在前面,一伸手就可以抓住它的腿。"可惜当时谁也没有带武器,一时找不到可以打击它的利器。只有农业局的周忠义局长在地上摸起一块石头,砸在它的屁股上。这只奇异的动物转过身子,缓缓地顺沟而下,然后拐向左侧,爬上了斜坡,进入林中,解黯里消失了。
后来,根据这6位目击者的回忆,一致认为:这动物肯定不是熊,更不是猴子、羚羊等动物,而是以前都没有见过的十分奇怪的动物。它毛色棕红、细软,脸呈麻色,脚毛发黑,背上有缕深枣红色的毛。臂毛下垂约4寸长。四肢粗大,大腿有饭碗粗,小腿细;前肢较后肢短,脚是软掌,走路无声。屁股肥大,身体很胖,好像怀孕似的,行动迟缓,走路笨拙。它的眼睛像人,无夜间反光;脸长,上宽下窄;嘴略突出;耳朵比人大些;额部有毛垂下;没有尾巴。
第二天,林区党委用电话向地委宣传部汇报了这一情况,随后又用加急电报向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作了汇报。加急电报的消息,很快轰动了湖北,轰动了中国,轰动了世界,引起了国内外专家对湖北神农架"野人"的关注。1977年在神农架开始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野人"考察活动。
六、搜集"野人"的证据
在湖北省委和中国科学院的领导下,1977年组织了建国以来最大的"野人"考察队。考察队员来自北京、上海、陕西、四川、湖北等省市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博物馆、动物园的专业人员,武汉部队33700部队派出了侦察支队,房县和神农架林区派出了熟悉情况的干部和向导。办公室设在神农架林区文化馆。这次考察历时140天。考察队员在当地群众的热情支持下,登险峰,爬悬崖,在山洞栖身,与野兽共宿,足迹遍布神农架及其周围方圆1500多平方公里的深山峡谷,用辛勤的汗水换回了大量的资料。
1977年6月19日晚,"野考"一队李健(原湖北省郧阳地委宣传部副部长)接到一个紧急电话,报告了房县桥上公社群力大队女社员龚玉兰和她的4岁的儿子杨明安在水池垭路遇"野人",疲惫不堪的"野考"队员黄石波等人立刻赶到现场,找到了龚玉兰了解情况。在龚玉兰的带领下,找到"野人"蹭痒的那棵大松树,并在那棵树上取下几十根棕褐色的毛。毛是从1.3米到1.8 米高处的树干上找到的。从形状、粗细来看,与人的头发十分相似。后经武汉、北京等科研部门用显微镜观察,并与灵长目的动物--猕猴、金丝猴、白眉长臂猿、大猩猩、黑猩猩以及现代人的毛发作了比较。结果证明:"野人"毛主要形态结构特征明显不同于上述灵长目动物。以后又从7个地方找到了7份"野人"毛发,均是如此。
这次毛发鉴定,首次使用了微观水平的实验方法,标志着我国"野人"之谜的研究已经开始从神话传说、目击者提供证词这样的原始初级阶段向科学考察阶段进展。
1977年6月中旬,"野考"队员沿着100里无人区阴峪河一线向海拔3000多米的主峰攀登。就在那残积的雪地上,考察队民工刘大个子发现了一行清晰的脚印,一左一右地排列着,每一步跨度都在1米左右,足印长25厘米,弧度30度,大脚趾与其它四趾分开,脚掌前宽后窄。显然是一种两足行走的动物脚趾。在神农架板壁岩下,一次发现100多个脚印,最大的脚印长达42厘米。考察队首次灌制出5个石膏模型。经公安部门技术员鉴定,判断出既不是人的脚印,也不是其它动物的脚印,可能是"野人"的脚印。这个"野人"应该身高大约2米左右,体重约150公斤。
1977年8月30日,青年工人萧兴扬在林区泮水公社的龙洞沟发现了一个个子不高的"毛人"。这个"毛人"两足直立行走。考察队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左赴现场,虽未捉到"毛人",但发现了它留下的脚印和粪便,拍了照片,并对脚印浇铸了石膏模型。脚印全长24.5厘米,前宽后窄,大趾与其它四趾分开,缺乏足弓,脚掌微向内弯。这一脚印肯定不是熊的,而是属于灵长类的,似乎兼有人和猿的特点。
1980年"野考"队发现近千只"野人"脚印,最大的脚印长度为48厘米,步幅最大为2.2米。中国"野人"考察研究会执行主席、华东师大生物系副教授刘民壮断言:脚印是"野人"的间接证据,脚印多证明神农架是"野人"的老窝,有"野人"的群体。
作为旁证的另一手材料,就是关于"野人"窝的3次发现,其共同点是用多根竹子束扭编成沙发状。1980年6月上旬,考察队员在红岩子西南坡海拔2680米的竹林中,发现用箭竹编成的窝,每束竹子约七、八根旋转编织,形成沙发椅。长约89厘米,高约1米。同年6月5日,考察队员在枪刀山也发现了用竹子编织的窝,把90根竹子扭成一把,互相压在一起,成圆椅状,长1.5米,距离50米处又发现42厘米长"野人"脚印。没有用手劳动,是编不出这种窝的。人又没有这样大的力气,当时认为这是力大无穷的"野人"的杰作。
作为另一个有力的证据,就是化验"野人"的粪便。1976年11月前,在靠近神农架的房县蔡子洼东侧,曾有多人多次在这个地方发现过"野人",考察队对这里进行了现场搜索,在山梁半坡一个陡崖顶部发现了"野人"的6堆粪便,都已干燥。经观察,有较多未消化的果皮,野栗皮等残渣,在萧兴扬发现"野人"的地方找到的粪便中,还发现大量昆虫蛹皮,粪便直径2.5 厘米,这些粪便与熊、猴、猩猩的均不相同,且又与人的粪便有差异。人是不会吃昆虫与野果皮的。1980年考察队又多次找到"野人"的粪便,经分析粪便内有未消化的竹笋、橡子和小动物的毛骨,粪便呈盘状,在2个呈八字形的脚印之间,这明显和其它动物大便方式不同,而与人相似
交通安全手抄报资料,文字就可,别太多 (二)
答一、什么是交通安全设施?
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的功能,依照规定在道路沿线设置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交通隔离护栏等交通硬件的总称。
二、损坏交通设施如何赔偿和处罚?
肇事人损坏交通设施,应主动立即报警,除赔偿恢复受损交通设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外,依据《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七条,对肇事人处五百元或一千元罚款。损坏交通设施逃逸的,按规定重处。
三、什么是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四、道路交通标志如何分类?
道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主标志又分为:
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和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五、什么是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其形状为正等边三角行,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六、什么是禁令标志?
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其形状通常为圆形,个别为八角形或顶点向下的等边三角行。其颜色通常为白底、红圈、红斜杆和黑图案,“禁止车辆停放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杆。
七、什么是指示标志?
指示标志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形状为圆形、正方形或长方形,颜色为蓝底白图案。
八、什么是指路标志?
指路标志是传递道路方向、地点和距离信息的标志。其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里程碑、分合流标志外,为长方形或正方形。其颜色,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九、什么是辅助标志?
辅助标志是指紧靠主标志下缘,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其形状为长方形,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用于表示时间、车辆类型、警告和禁令的理由、区域或距离等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的信息。
十、对几种新型、常用的交通标志的解释:
1. 禁止车辆停放标志:
该标志为圆形、蓝底、红圈、红斜杆,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停放。交叉双斜杆为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标志。单斜杆为禁止车辆长时停放标志,临时停车(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受限制。
2. 停车让行标志:
该标志为八角形,颜色为红底白字,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
3. 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
该标志为圆形、白底、红圈、红斜杆、黑色小汽车图形,表示禁止一切机动车(含摩托车)通行。下缘附设有“二轮摩托车除外” 辅助标志的,准许二轮摩托车通行。
十一、什么是道路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其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交通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三类:禁止标线、指示标线和警告标线。
十二、中心黄色双实线的功能是什么?
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压线行驶和向左转弯。也表示严格禁止车辆和行人横穿。其作用相当于中心隔离护栏或中心分车绿带。
十三、中心黄色虚实线的功能是什么?
中心黄色虚实线表示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跨线超车和向左转弯,虚线一侧准许车辆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跨线超车和向左转弯。
十四、中心黄色单实线的功能是什么?
中心黄色单实线表示不准车辆跨线超车、压线行驶或向左转弯。
十五、道路边缘黄色单实线的功能是什么?
道路边缘黄色单实线表示禁止一切车辆长时或临时停放(含临时停车上下客).
十六、路面黄色网状线的功能是什么?
路面黄色网状线表示严格禁止一切车辆长时或临时停车,防止交通阻塞。当黄色网状线前方有车辆停驶时,后车必须在黄色网状线外等候,直到确认黄色网状线前方有足够空间停驶本车时,方可驶过黄色网状线。
十七、对几种新型、常用的交通标线的解释:
1. 人行横道线:
人行横道线为一组白色平行粗实线(斑马线),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采用两条白色平行粗实线划出人行横道线的范围,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
行人横穿车行道时必须行走在人行横道线内,设置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还必须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2. 人行横道线预告标示:
设置在人行横道线前适当位置的白色菱形图案,用于提示前方接近人行横道,机动车行驶时须注意行人横穿道路。
3. 禁止掉头标记:
设置在禁止掉头路口前适当位置的,由一个掉头箭头和一个叉形图案组成的黄色图案,表示禁止车辆掉头。
4. 导流线:
导流线的形式主要为一个或几个根据路口地形设置的白色V形线或斜纹线区域,表示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
主要用于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路口,立体交叉的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点。
5. 中心圈:
设置在交叉路口中心的白色圆形或菱形区域,用于区分车辆大、小转弯,及对车辆左转弯的指示,车辆不得压线行驶。机动车向左转弯时,必须紧靠中心圈小转弯。
6. 减速标线:
设置在收费站广场、出口匝道或其他要求车辆减速路段的白色虚线,其形式有单虚线、双虚线和三虚线,垂直于行车方向设置。用于警告前方应减速慢行。
7. 的士临时停靠点白色框线:
设置在的士临时停靠点路面上,只准的士临时停车上下客,其他车辆不准停靠。的士停靠时,必须遵守线内停车、即停即下、即上即走,不得占位待客。
8. 公共汽车停靠站白色框线:
设置在公共汽车站路面上,只准许市内公共汽车临时停车上下客,其他车辆不准停靠。公共汽车停靠时,必须按位停放在框线内,依次上下客,不得越线。
错误的安全常识
开车吸烟不会影响驾车安全。
据调查,交通肇事者中以吸烟者为多,吸烟者比不吸烟者发生交通事故多50%.调查人员分析造成肇事的原因,认为吸烟的驾驶员在行车中摸烟、拿打火机点烟、找烟盒及嘴衔香烟,烟雾在眼前缭绕分散了注意力。此外,香烟中含有的尼古丁和焦油能大量消耗人体内的维生素B12,而人体缺乏维生素B12,可引起视力减弱。
少量酒精不会对驾车安全构成威胁。
酒后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少许酒精一样会妨碍驾驶。研究发现,血中酒精含量由0.5‰增至1‰,发生车祸的可能性便增加5倍。如果增至1.5‰,可能性再增加6倍。
听刺激性音乐可以消除驾车疲劳。
从人体工程学的观点考虑,声乐能调节人的感觉和心理,会令人感到舒畅和兴奋,从而使人处于最佳工作状态。然而,听刺激性音乐对驾车安全有明显的危害,驾车时应选择节奏舒缓、曲调轻快音乐。
(安全文化网)
开车陋习
开车接电话
李先生是个生意人,电话很多。几天前,李先生就因为一边开车一边接手机,被交警扣了2分。李先生说:“电话太多了,不接怕错过重要的事情。如果我用耳机接听,不知道可不可以?”
交警说,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拨打、接听手提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驾驶人,对其一次性采取扣2分的惩罚。关于用耳机接听电话,法规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根据专家的研究和实际驾驶经验,就算用耳机接电话,也会严重地分散注意力。因此,为安全着想,交警部门不提倡这种做法。
陋习二 边开车边喝水
上周二中午,一小伙子在某立交桥等红灯的几十秒时间里,从副驾座上抓起一瓶矿泉水,正欲拧开瓶盖,绿灯亮了。他将车子开动后非常熟练地丢开方向盘,打开瓶盖,然后单手操控方向盘,仰着脖子猛喝了几口。交警举起停车手势:“您开车时喝水违法了。”小伙子被处以罚款150元扣2分的处罚。
交警指出,开车时仰头喝水必然产生视觉盲区,容易造成追尾等交通事故,非常危险。道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使用电话、翻阅书报资料、观看电视等妨碍交通安全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陋习三 车内挂饰物
不少车主都知道车内不能悬挂饰物,可是很多人还是坚持认为挂小饰品无妨。
前日,孟先生被交警开了一张罚单---罚100元,扣2分。被罚原因一是孟先生没系安全带,另一项则就是在车前窗悬挂了一副纪念章。孟先生委屈极了:“挂个纪念章都要被罚?”
交警解释,按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因为悬挂在前窗、后窗或侧窗的饰物,有可能挡住驾驶员透过车前左右后视镜、前窗中部后视镜(需要透过后窗)观看路况的视线。此限制还包括透视率较差的防晒膜、窗帘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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