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实践中一般是如何认定贪污罪的
- 2、什么叫贪污罪
- 3、贪污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 4、贪污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实践中一般是如何认定贪污罪的 (一)

最佳答案实践中认定贪污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客体要件:
侵犯客体:贪污罪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这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的基础。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一要件明确了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范围。
客观要件:
行为表现: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认定贪污罪的关键要素,需要证明被告人实施了上述行为。
主观要件:
犯罪故意: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认定贪污罪还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以及《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贪污案中的相关规定,以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什么叫贪污罪 (二)
最佳答案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以下是关于贪污罪的详细解释:
一、犯罪主体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二、犯罪客体
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物,这些财物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被犯罪主体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
三、主观方面
犯罪主体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犯罪的意向,即明知是公共财物而故意非法占有。这种故意行为体现了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
四、客观行为
贪污罪在客观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这些行为都是利用职权进行的非法活动,严重破坏了职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安全性。
贪污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还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并可能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因此,对于贪污罪的打击和惩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贪污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三)
最佳答案1、贪污罪侵犯的客体,一方面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另一方面则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及职务的廉洁性。2、客体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一、贪污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仍属于侵犯公共财杉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本法第93条的规定,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此外,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不具有上述特殊身份的一般公民与上述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 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最新司法解释中,对贪污罪的数额以及情节都是作出了修改,在数额上面较大的标准从之前的500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30000元。随之,数额巨大与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也是有提高的。而犯贪污罪,若是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根据犯罪情节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贪污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四)
最佳答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四个方面。
首先,主体要件明确,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被纳入犯罪主体的范畴。
其次,客体要件指出,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财产。
主观要件方面,犯罪者必须具备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公共财物而故意为之。
客观要件则表现为,犯罪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在法律依据上,《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同样,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若利用职务便利进行上述行为,也构成贪污罪。与上述人员勾结共同实施贪污的,将以共犯论处。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凡贪污罪都是故意犯罪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泰豪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