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36号文哪些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

财税201636号文哪些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优质回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6号文件 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有哪些 (二)

优质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6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具体包括: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所得税及其他应交税费等。应交增值税涉及一般纳税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其中一般纳税企业需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和进项税额转出等明细科目。而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无需再设置其他专栏。

对于应交消费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应交税款,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营业税和应交所得税同样需按税法规定计算并处理。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其他应交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文件还指出,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尽管该表在申报系统中可能显示为“选填”,但为了准确核算税负,仍需按规定填写。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进项税额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增值税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36号文件关于建筑发 (三)

优质回答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财税〔2016〕36号文件宣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的试点,涵盖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原营业税纳税人将转为增值税纳税人。文件中详细规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过渡政策的规定》及《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政策》,并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严格遵照执行。 原有涉及铁路运输、邮政业、电信业、国际水路运输和影视出口服务的营改增政策通知,除另有说明外,自5月1日起,其相应条款将被新规定取代。各地政府被要求高度重视此次改革,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需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准备工作,监测分析试点过程,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保证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如有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税务部门反馈。

文件附件详细列出了相关实施办法和规定,包括: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的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四)

优质回答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为推动全国范围内的经济结构调整,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各类营业税纳税人,将由缴纳营业税转为缴纳增值税。本次改革旨在优化税制结构,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将通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来实施。上述文件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营业税纳税人。同时,自2016年起,对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电信业以及国际水路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和免税政策进行调整。

各地方政府需高度重视此次改革,加强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如遇问题,应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包括营改增试点的实施办法、有关事项规定、过渡政策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的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

此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3月23日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泰豪律网关于国家税务2016年36号文件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