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流程 (一)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流程

最佳答案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董事会决议通过:首先,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会需要作出注销企业的决议。

投资方批准:投资方或股东需要对董事会的决议进行批准。

商务部门批准:企业需要获得商务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后续的注销流程。

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企业的资产。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清算结束后,出具《清算报告》。

税务登记证注销:前往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注销手续。

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分别前往海关、财政、统计部门办理相关的注销核准手续。

外汇登记证注销:处理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以及外币、人民币账户的销户,并办理外汇登记证的注销。

工商注销:前往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注销。

劳动登记证注销:最后,办理劳动登记证的注销手续。

在办理注销过程中,还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报告、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批准证书、公告证明资料、完税证明、守税证明、清算程序及清算委员会人选确认文件、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企业信息卡、企业公章等。这些资料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流程 (二)

最佳答案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关键步骤:

内部决策:

董事会决议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注销需首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投资方批准:

获得投资方或股东的正式批准,确保决策层的共识。

商务部门批准及清算组成立:

商务部门批准:向商务部门提交清算申请并获得批准。成立清算组:商务部门批准后,正式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工作。

清算资产并公告:

清算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并发布清算公告,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方。

出具《清算报告》:

清算完成后,清算组需出具详细的《清算报告》。

税务注销:

注销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的注销。

其他部门注销核准:

完成海关、财政、统计部门的注销核准。外汇登记证注销:办理外汇登记证的注销手续。

账户销户:

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确保涉及外币和人民币的账户已销户。购汇汇出处理:如有需要,处理外币和人民币的购汇汇出事宜。

工商注销:

注销营业执照: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注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注销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劳动登记证注销:

最后,办理劳动登记证的注销手续。

按照流程,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顺利完成清算注销。

外商投资的企业需注销,那注销外汇需要哪些资料 (三)

最佳答案1、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清算情况、向投资各方分配剩余资金的方法及依据、实际汇出数额的计算方法、税务情况等);

2、外经贸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留底);

3、清算委员会的清算决议原件(复印件留底);

4、普通清算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原件,特别清算提供外经贸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验后返还);

5、外汇登记证原件(验后收缴);

6、现有外汇帐户的开户通知书;拟产生利润企业的验资报告;

7、申请日银行对帐单原件(复印件留底);

8、注销税务登记证明;

9、验资报告;

10、按要求填写的银行汇款申请书原件;

11、外汇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应该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四)

最佳答案一、外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结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劳动登记证注销;

二、准备材料

1、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企业原审批机关(各地区外经贸委)请求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

(4)批准证书。

2、提交备案

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根据相关**开始清算,清算组应该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应该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成立后应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备案。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应由自然人的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工商局临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及其它需要填制的表格。

3、注销文件

税务局完税、注销所需文件:

(1)注销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表;

(2)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

(3)企业金税卡,IC卡移交清单(防伪税控企业提供);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发票购用印制簿;

(6)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审核表;

(7)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贸委等有关部,委签发的终止通知书或者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

(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表;

(9)最后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工商注销所需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外资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机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6)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7)其他有关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清算是怎么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五)

最佳答案一、 外资企业注销 程序如下: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商务部门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二、 外商投资企业 注销清算。(一)清算的期限企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或者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企业解散之日,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终止企业合同之日。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限届满前15天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二)清算委员会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天内,企业董事会应组织成立至少由3人组成的清算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在董事中选任,并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清算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1.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2.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义务; 4.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 5.清缴所欠税款; 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 7.清理债权、债务; 8.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9.代表企业应诉和起诉。(三)清算通知与公告企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企业主管部门、海关、外汇管理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资产的,还须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告。第一次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刊登。(四)清算财产分配企业及中外投资者须依法分配清算财产而不得作任意处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清算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管理、变卖和分配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以及公告、诉讼、仲裁及其他所需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 2.国家税款。 3.其他债务。企业支付清算费用并清偿其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投资者的实际出比例分配;但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应注意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抵押、质押等),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还有,清算过程中若发现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委员会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法规办理。(五)清算终结清算委员会完成上述财产清偿工作后将制作清算报告并经董事会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自清算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之日起10天内,清算委员会须向税务机关、海关分别办理注销登记,并在该等手续完结后10天内,须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缴销营业执照。同时须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公告企业终止。三、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 登记申请书 》(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证明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 清理债权债务 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代理(办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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