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一般是追究谁的责任 (一)

偷税漏税一般是追究谁的责任

优质回答公司偷税漏税的责任追究对象主要包括直接参与或负责偷税漏税行为的人员,以及公司本身。具体来说:

直接参与或负责偷税漏税行为的人员:

纳税人:如果个人或企业作为纳税人直接参与偷税漏税行为,需承担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参与或默许偷税漏税行为,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财务人员:作为直接负责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的人员,如果参与偷税漏税,也将面临法律责任。

公司本身:

公司需补足所欠税款,并可能因拒不执行税务机关的多次催缴而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对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刑罚、罚金或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偷税漏税行为不仅会对直接责任人产生严重后果,还会对公司本身造成重大法律和经济负担。因此,企业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诚信纳税。

单位偷税漏税法人还是财务会坐牢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不会受到处罚,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那么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漏税已离职的财务有没有责任 (三)

优质回答律师解析

如果是偷税漏税,要看税务机关的认定了。

如果只是公司补税和罚款,且能按时补缴入库,就不会再追究个人责任。

如果公司没有补缴能力,予或其他原因税务收不到此税款,税务征收机关就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察,这时候就要追究法人代表、会计主管、经办会计等的法律责任。

原会计离职了依旧要追究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企业偷税漏税财务人员的后果 (四)

优质回答企业偷税漏税财务人员的后果如下:

1、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不会受到处罚;

2、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那么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处罚。最主要的责任在法人,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财务也有故意偷税行为,也会追究责任。

偷税漏税财务人员处罚制度是怎样的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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