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团伙死亡——周至县抢劫案

周至团伙死亡——周至县抢劫案

### 周至团伙死亡——透视周至县系列抢劫案

在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的历史长河中,有一段时期,提及“周至团伙死亡”这一话题,无不令人闻之色变。这背后,隐藏着一系列震惊社会的抢劫案,它们不仅给当地居民带来了深重的心理阴影,也成为了公安机关长期追查的重大案件。本文将深入剖析

周至团伙

及其所犯下的

周至县抢劫案

,揭示这一犯罪组织的罪恶行径及其最终走向毁灭的过程。####

周至团伙的雏形与崛起

周至团伙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早在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周至县及其周边地区便已经出现了一些零星的犯罪活动。其中,以彭妙计为首的犯罪团伙尤为臭名昭著。彭妙计,原名易华,身高仅1.58米,却以其狡猾残忍著称。他自幼命运多舛,随父母逃荒至周至县,后被拐卖,一路乞讨逃回,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这种背景塑造了他扭曲的人格,也为他日后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伏笔。彭妙计团伙在豫陕皖苏四省疯狂作案,抢劫、强奸、杀人无恶不作。他们通常选择在深夜,利用铁锤等工具砸门入室,对受害人进行捆绑和残忍杀害。据不完全统计,从1992年至1998年间,该团伙共杀死77人,犯下数十起抢劫案。这些案件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给当地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恐慌。####

周至县抢劫案的震惊与影响

周至县作为彭妙计团伙的主要活动区域之一,遭受了其严重的侵害。1998年,灵宝市豫灵镇连续发生多起入室抢劫案,歹徒手段残忍,杀死多人,并抢走大量财物。随后,陕西潼关等地也相继发生类似案件。这些案件具有极强的相似性,犯罪嫌疑人使用铁锤砸门入室,用床单布条捆绑受害人,抢劫后现场留下大片狼藉。一时间,周至及周边地区人心惶惶,居民们生活在极度的恐惧之中。警方迅速介入调查,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案件进展缓慢。直到1999年,警方通过大量艰苦的排查工作,终于锁定了彭妙计团伙。经过周密的部署和紧张的抓捕行动,彭妙计及其主要成员相继落网。这一消息传来,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周至县乃至整个陕西省引起了轰动。人们纷纷拍手称快,终于看到了正义的曙光。####

周至团伙的覆灭与反思

彭妙计团伙的覆灭,标志着周至县抢劫案系列案件的成功告破。然而,这一胜利的背后,是警方无数次的排查、走访、蹲守和审讯换来的。案件的成功侦破,不仅为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迟到的正义,也为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周至团伙的崛起与覆灭,反映了社会治安问题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它提醒我们,必须加强对社会治安的防控力度,提高公安机关的侦查能力和水平。同时,也需要加强社会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活动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今,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周至县及其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然而,历史的教训仍然值得我们铭记

16岁拐卖自己亲妈妹妹,六年里残杀77人,后来怎样? (一)

优质回答导语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割蛋狂魔”彭妙计,他在1992年到1998年6年内,带领他的团伙在豫陕皖苏四省抢劫、强奸、杀人,疯狂作案数十起,共杀死了77人,残暴至极。

到底这个人物有着怎样的一生呢?接下来就请大家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这个丧尽天良的杀人狂吧。

人物经历

彭妙计,原名彭庙寄,1966年9月生育陕西山阳县的一个贫困家庭,由于家境贫寒,其父母给他起了庙寄这个名字,希望他得到神明庇佑。

由于家里很穷,他很小就开始上大街讨饭吃,直到他9岁的时候,他跟随母亲逃荒至周至县投靠其姨母,生活才得改善。

在他12岁时,彭妙计被人贩子拐卖到了河南漯河,受到了很悲惨地对待,两年后他逃脱出来,一路乞讨着回到了周至县的家里,小小年纪却饱经沧桑的彭妙计此时已经开始了萌发了罪恶的萌芽。

1982年,彭妙计为了赚钱,将他的亲生母亲拐卖到了江苏,又在两年后用其妹妹作抵押将他的母亲赎回,并将其母亲在江苏生的小儿子抢走卖掉。

之后,彭妙计用拐卖人口换来的钱作路费外出打工,1990年,彭妙计在周至县钟南镇打工时,与其老板胡某的女儿小慧私奔到户县,以修自行车为业,与小慧生育了两个儿子,因为缺钱,他又将自己的儿子卖掉。

案件经过

1998年2月14日,彭妙计为了谋财召集了与其一同打工的丁运好、苏小平、王天兴等人组成犯罪团伙,进行入室盗窃抢劫,专门抢劫炼金的富商。

其团伙成员在作案过程中曾有成员进行过强奸行为,但彭妙计始终不参与强奸,但他却心狠手辣的提出为了消灭证据而杀人灭口,这让其团伙作案性质由单纯的谋财转化为谋财害命,发展到入室必强奸,强奸必杀人灭口的道路。

1998年一年的时间,彭妙计带领其犯罪团伙在陕西和河南等地连续作案,杀了数十名无辜群众,数名女性被其奸尸,还有四名男性被他们残忍地割下了生殖器官。

他的团伙杀人不眨眼,且手段残忍,每次都是将人锤死后再割破死者的喉咙,极其血腥残暴。

据统计,在1992年到1998年这期间,彭妙计的团伙在河南、陕西、安徽、江苏累计作案数十起,总共杀害77人。

案件结果

该团伙在当时社会中引起了巨大的恐慌,警方十分重视此案,并在案发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警方细致入微的侦破调查,警方确定了该团伙的犯罪核心彭妙计的身份,并对其展开抓捕。

1999年4月9日下午,警方在湖北省钟祥市九里乡杨桥村将彭妙计抓捕归案,彭妙计被捕后,一言不发,十分顽固。

但在警方的铁证面前,无可奈何的他还是放弃挣扎,并恶狠狠地开了口:“南有张子强,北有我小王,你们逮了条大鱼,可以立功了。”

他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所有罪行,警方根据他的招供抓捕到了潜逃的其他团伙成员,此案终于告破。

1999年12月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判处被告人彭妙计及其团伙众人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杀人恶魔终于得到制裁。

最后的话

有些人,生来就是恶魔。为了谋财此恶魔不惜卖掉自己的亲人,真可谓是禽兽不如。善恶有报,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终得制裁,被他杀害的人也能得到安息了。

刑事案件中什么阶段会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如果指认现场是不是说明案件已经定性了? (二)

优质回答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会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目的就是固定、核实证据。指认现场说明案件事实已经认定了。

刑事案件一般分四个阶段:受案立案阶段、侦查阶段、侦查终结阶段、案件结案。

从立案开始就会初步定性,然后在侦查中根据调查的情况有可能更改,一般移送检察院起诉时,这个定性就比较准确了,当然最终是什么性质得看法院了。综上所述,指认现场时一般是在侦查阶段,指认现场时案件已经初步定性。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侦查机关负责入、案件侦查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陕西周至县最大贩毒案李军良死刑执行了没? (三)

优质回答他的事情都没有执行,因为执行完以后它就会死掉了

陕西周至县最大贩毒案李军良,也许早就执行死刑了。

陕西周至县最大贩毒案,主犯李军良死刑执行了。

陕西周至县最大毒贩贩毒案李俊良死刑执行了已经。

2018年好像就执行死刑了吧?后面好像听说是缓期了

山西中戏县最大贩毒案,李俊良死刑还没有执行,马上就要执行,就最近这几天的事

对当年这个案子不清楚,也不知道现在状况是什么这个状态。

陕西周至县最大贩毒案李军良死刑执行了没,这个人有没有执行死刑,我这边也不太了解,如果你要咨询的话,你还是去执行监狱方面可能才能了解得到。

那上网查询一下陕西省。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技术一下子就知道了呗。

这个不知道已经执行了没有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周至团伙死亡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泰豪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