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亲友如何定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亲友如何定罪

介绍:

在刑法体系中,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一项针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从而损害国家或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本文将深入探讨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亲友”的定义,如何定罪以及相关的法律边界,旨在为理解这一罪名提供清晰的法律视角。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亲友”的定义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的“亲友”一词,在法律上并非泛指所有亲朋好友,而是有其特定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此处的“亲友”主要指近亲属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夫妻、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这一界定旨在防止将任何与行为人有关的人都纳入“亲友”范畴,从而避免法律适用的过度宽泛。

二、定罪要件与行为类型

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需满足以下要件:一是主体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二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三是实施了为亲友非法牟利的行为,导致国家或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具体行为类型包括:

  • 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
  • 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亲友单位销售商品;
  • 从亲友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这些行为均指向行为人通过职务之便,将单位利益转移给亲友,从而损害了国家或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边界与罪与非罪的区分

在认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时,需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以及国家利益是否遭受了重大损失。若行为人虽有帮助亲友的行为,但未利用职务便利或未造成重大损失,则不构成犯罪。此外,还需注意区分本罪与贪污罪等相似罪名,避免法律适用的混淆。

四、实际案例解析

以某国有银行行长甲为例,其为校友乙的房地产公司谋取利益,通过打招呼让银行以高价购买乙公司的商铺。此案中,虽甲乙非近亲属,但双方关系密切,乙在甲的“亲友”范围之内。甲的行为虽未直接导致国有财产的直接损失,但通过高价购买商铺,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此案提醒我们,在认定“亲友”范围时,应综合考虑双方的关系密切程度及利益关联。

注意事项:

在理解和应用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 准确界定“亲友”范围,避免法律适用的过度宽泛或狭隘;
  • 严格把握定罪要件,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
  • 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避免法律混淆;
  • 加强法律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识与尊重。

通过这些注意事项的遵循,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

首先当事人一定是国字头开头的公司或者是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的人员,其次,他因为自己在公司内部职务上的便利,而将公司内部的一些经营活动转交给自己的亲友,使自己的亲友获利在20万元,而国家的损失却达到了10万元,这种情况就会被立案。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定罪标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的;

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20万元的;

3、致使有关单位破产,停产、停业6个月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犯本罪按《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怎么认定当事人的确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看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即使对其亲友所进行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帮助,也不能以本罪论处。

2、看行为人通过实施背信经营行为而使国家利益遭受的损失是否达到重大,如果行为人的背信经营行为未使国家利益遭受的损失达到重大的程度,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数额是否巨大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因为本条中并无行为人非法获利及其数额大小的规定,而只有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背信经营行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特别重大损失的规定,因此,划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其标准之一,应为行为人实施背信经营行为而使国家利益遭受的损失是否达到重大或特别重大。在这里,国家利益遭受的重大损失与行为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或数额单位采取高价采购或低价销售商品甚至采购自己亲友经营管理单位的不合格商品,从而将亲友经营的损失转嫁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数额巨大,显然是不同的犯罪结果,不应混为一谈。

3、背信经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此以外人员的背信经营行为不构成本罪,对于他们的背信经营行为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果构成侵占或者其他犯罪的,应以相关犯罪论处。

所以要想构成此罪那么肯定是必须具备一个特定的身份,也就是当事人一定是国字头组织中的某位工作人员,而且他一定是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并且如果他触犯了此罪,一定是因为涉嫌盗数额巨大的损失,或者是他的亲友有巨大的获利,并且他如果触犯了此罪,那么肯定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非法为亲友牟利罪的定罪与处罚 (二)

亲友非法牟利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罚金,其刑罚标准如下:

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员工,在职务行为中,若违反如下规定造成重大国有财产损失,则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1. 私自将单位盈利业务交予亲友运营;

2. 在明显高于市价的情况下从亲友管理单位采买商品或低于市价出售给该单位;

3. 向部分精选购买不合格商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利用亲戚影响力获利如何定罪 (三)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通常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当事人如果利用自己在国企或者是事业单位内部的职务便利,将单位内部的经营活动转交给自己的亲友,使自己的亲友获利,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损失,通常都会按照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来处罚。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如何规定处罚

一般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有严重情况,会在3~7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六十六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所谓亲友,泛指亲戚与用友,宜作广义理解,只要行为人为他人进行的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了便利,即可认定属于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工作人员,不仅仅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泛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是一种背信经营的行为,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故意实施这种行为,过失不构成犯罪。

如果当事人不是国企或者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那么就不能够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而当事人一旦是在公司内部,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公司的可以盈利的一些活动和自己的亲友对接使亲友获利但是却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这种情况通常都会被判刑,情况比较严重的是在3~7年的有期徒刑,而且还要并处罚金。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亲友包括本人吗 (四)

为亲友非法牟利案件中亲友是不包括嫌疑人自己的,这里的亲友是指嫌疑人的丈夫,妻子,子女,或者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这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给亲友非法牟利的,最重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亲友包括本人吗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亲友不包括嫌疑人自身,亲友是指嫌疑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如果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给自身牟利,肯定不是按照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入罪的,给自己非法牟利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者其他的刑事犯罪,最后要特别提醒大家,公务员为亲友非法牟利的,也不能按照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入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的亲友算共犯吗 (五)

为亲友非法牟利案件中的亲友不能算共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除此之外,其他普通工作人员不能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至于亲友构成哪种犯罪,目前并无明确规定。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的亲友算共犯吗

不算,因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罪刑相适应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法官判决的主要根据,在决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刑罚的时候,法官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相应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判决。

2、依法量刑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也是刑事审判领域重要的依据,法官在判决过程中必须以刑法为准绳,在《刑法分则》中找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违法犯罪行为所想对应的法律条文,并以此正确量刑,在《刑法》条文规定的量刑幅度范围内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作出公平、公正、合理的判决,相反的,如果法官在判决过程中没有找到可以适用的条文,即《刑法分则》未有规定,那么法官就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判处刑罚。

三、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在给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时候,必须要从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及客体要件4方面进行分析,不管缺少哪一构成要件都不能定罪量刑,比如为亲友非法牟利案件中,该罪的犯罪主体就是特定的,嫌疑人的亲友虽然不算共犯,但非法获取的利益,公安机关可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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