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躺”侵权案多次落判,葛优维权获高额赔偿

案件背景
葛优躺成为网络热词
“葛优躺”源自1993年情景喜剧《我爱我家》中葛优饰演的纪春生一角,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摊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网友命名为“葛优躺”。2016年,“葛优躺”在网络上迅速走红,成为当年的网络热词。
侵权案件频发
然而,“葛优躺”的爆红也引发了一系列侵权案件。多家企业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上未经葛优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导致葛优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之路异常艰辛。
典型案例分析
杭州霍思威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案
2016年7月,杭州霍思威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配图文章,使用了葛优的肖像照片。葛优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肖像权,遂向法院起诉。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霍思威公司未经葛优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照片进行商业宣传,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最终判决霍思威公司断开侵权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元。
艺龙网公司案
另一起典型案例是艺龙网公司发布含有“葛优躺”图片的微博。葛优认为该微博构成商业性使用,侵犯了其肖像权。北京一中院终审认定艺龙网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7.5万元并赔礼道歉。此案再次彰显了葛优在维护肖像权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维权成果显著
胜诉率高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结果显示,截至2023年3月,与“葛优躺”相关的民事案件判决文书共600余份,涉及544起案件。葛优在这些案件中基本获得了胜利,胜诉率高达99.6%。这一成果充分展示了葛优在维权方面的坚定立场和有效行动。
赔偿金额巨大
在这544起案件中,葛优共获得了高达759万余元的赔偿金额。这些赔偿不仅是对葛优肖像权被侵犯的经济补偿,更是对其维权行为的肯定和鼓励。
全文总结
“葛优躺”侵权案的频繁发生和葛优的坚定维权行动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些案件不仅提醒企业和个人要尊重他人的肖像权,更彰显了法律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葛优的不懈努力,他成功维护了自己的肖像权,也为广大公众树立了依法维权的榜样。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期待更多的人能够像葛优一样,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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