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一) (一)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一)

贡献者回答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1概念:

a广义(总和);b狭义(具体);c我国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

2法律规范:

a规范(技术规范、社会规范),法律规范属社会规范;

b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区别(4点);

c构成(假定、处理、制裁)

3法的概念、法的本质:意志体现(一般性、客观性、社会性);特征、分类

4法的效力:a人的效力;b地域效力;c时间效力

5法律责任:刑事、民事、行政;

6法的特征

a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的;

b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

c具有国家强制性;

d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7分类

a按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a成为法;b不成文法

b按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层次:a宪法(根本法);b法律(全国人大);c行政法规(国务院);d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e行政规章(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

c按法律内容和效力强弱:a宪法性法律;b普通法律[基本法律(人大制定通过);基本法律以外法律(人大常委会指定通过)

d按法律效力范围:a特殊法(特定地区、非常时期、特定公民、特定调整对象);b一般法(全国)

8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

a依法行政基本原则:

b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c含义:a泛指立法、执法、守法;b(法制)专指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c特指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d社会主义法治

e基本内容: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中心环节)、执法必严(切实保证)、违法必究(切实保证);

9社会主义法

a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的基本内容

b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c原则(法律适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1立法的涵义:

a安全生产的涵义(通过人-机-环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的各种事故奉贤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b安全生产立法涵义:a泛指;b特指

2加强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体现4方面:

a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安监部门依法行政需要;

b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

c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需要;

d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需要

3安全生产立法重要意义:

a加强体系建设;

b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c规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d政府加强领导;

e安监部门一发行政,加强监督管理;

f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g增强全体公民安全法律意识,

h制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1概念和特征

a概念

b特征:a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统一性;b内容和形式多样性c相互关系系统性

2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a从不同层级上可分上位法、下位法:a法律(上位);b法规(行政、地方);c规章(部门、地方政府)d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强制性);e国家标准;f行业标准

b从同一层级法的效力上分普通法和特殊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

c从法的内容上分综合性法和单行法:

3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a立法背景

b调整对象:

a各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专门安监部门及安监人员履行职权时与单位组织和从业人员间监督管理关系

b各级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关系;

c单位内部管理者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d单位间及其与社会组织、公民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涉外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c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

a人身安全第一原则;

b预防为主的原则

c权责一致原则

d社会监督、综合治理原则

e依法从重处罚原则(安全生产法中有11种行政处罚、11条规定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的基本知识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的基本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 法的特征

法的特征包括: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 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4. 法的渊源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5. 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现法律的活动。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守法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循法律的规定,不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6. 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包括法的对象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7. 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包括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8.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法与经济基础、政治、政策等方面存在密切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的性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影响法的发展变化,法又服务于政治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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