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其使用类别的划分对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规划至关重要。在我国,土地使用类别的划分主要遵循《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这三大类不仅涵盖了农业生产、城乡建设等多个方面,还体现了国家对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高度重视。那么,具体来说,土地使用类别到底有哪几类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这一话题。

土地使用类别划分有几类? (一)

土地使用类别划分有几类?

贡献者回答有三类土地使用类别。即《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1、一级类设三个。即《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2、二级类设15个。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8个一级类中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新设“其他农用地”等5个地类共同构成农用地;原城市工地分类的商服、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等5个一级类及原来两个分类中都有特殊用地、交通用地(除农村道路)和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水域中分离出来的水利建设用地等共8个地类构成了建设用地;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未利用土地(除田坎)和未进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他水域共同构成未利用地。

3、三级地类设71个。是在原来两个土地分类的二级地类基础上调整、归并、增设而来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依据不同的分类划分,有不同的分类。总体来说土地使用类别主要有建设用地、农业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在这三个类别下,则依据不同的要求及标准划分为更细的土地使用类型,比如住宅用地、工厂用地、商业用地等,农业的又可细分为耕地、林地、鱼塘之类的。

土地性质分类和用途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土地性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其中: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农村的广场等);3、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温馨提示】

土地现状分类有哪些 土地现状地类划分 (三)

贡献者回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二级类土地:

水田、水浇地、旱地,果园、茶园、橡胶园、其它园地、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杜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工业用地。

采矿用地、盐田、仓储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沟渠、沼泽地、水工建筑用地、冰川及永久积雪,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土地的分类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泰豪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