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租宝事件里谁为其提供了最大程度的庇护? (一)

在e租宝事件里谁为其提供了最大程度的庇护?

贡献者回答“e租宝”事件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借贷平台,打着“网络金融”旗号,通过虚构项目、夸大收益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并没有所谓的“庇护者”。

1. “e租宝”本质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相关部门一直致力于打击此类违法金融活动,在发现问题后,依法展开调查、侦破工作。

2. 司法机关秉持公正、严肃的态度,对该案件进行处理,众多涉案人员包括丁宁等主犯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整个过程彰显了法治的威严,不存在为其提供庇护的情况。“e租宝”从被查处到审判,是我国坚决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有力体现 。

e租宝得以发展是依靠谁的庇护? (二)

贡献者回答“e租宝”并非依靠谁的庇护得以发展,它本质上是钰诚系精心策划的非法集资骗局。

1. 虚假包装与宣传 “e租宝”通过大规模广告投放、举办活动等方式进行包装,对外宣称是正规互联网金融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让很多人误以为是可靠的投资渠道,而不是因为所谓的“庇护”才获得关注。

2. 利用监管漏洞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初期,相关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存在一定漏洞。“e租宝”钻了空子,打着创新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并非有特定势力在背后撑腰。

3. 自身诈骗手段 钰诚系构建复杂的业务架构和交易模式来掩盖非法目的,编造大量虚假项目,挪用资金用于个人挥霍等,并非依靠外部庇护发展壮大。最终,“e租宝”的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制裁 。

e租宝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e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安徽钰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曾是一家打着“网络金融”旗号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后被证实为非法集资平台。

基本信息:e租宝于2014年7月在北京成立,创始人是丁宁、张敏,总部位于北京市,法定代表人为王之焕。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等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等。主要产品有e租稳盈、e租财富等多种投资产品,起投金额低至1元。虚假宣传与非法集资:该平台自成立之初就以“一元起投”、普惠金融为噱头,承诺9%至14.6%的年化收益率,并通过大量广告吸引投资者。实际上,“e租宝”平台的融资项目均为虚构,是一场以融资租赁项目为名的骗局。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间,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项目,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案件查处与审判:2015年12月,e租宝深圳分公司被调查,多地办公地点被封,负责人被捕。12月16日,该平台因涉嫌犯罪被立案。2016年1月,警方发现其虚构项目并构成庞氏骗局。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被告单位和人员作出一审判决,丁宁等主要涉案人员被判处重刑。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后续处理:2019年7月2日至8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集资的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2020年1月16日,对已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清退。

e租宝什么意思 (四)

贡献者回答e租宝是一个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但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网络金融诈骗案的主角。以下是关于e租宝的详细解释:

平台背景:

e租宝成立于2014年2月,初衷是作为一个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运营。

犯罪活动:

2015年12月16日,e租宝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20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非法集资总额超过500亿元。

法律后果:

2018年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多名被告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多项罪名立案执行。

后续处理:

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e租宝”平台集资的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了信息核实登记,以便进行后续的资金清退等工作。

综上所述,e租宝不仅是一个曾存在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更是一个涉及巨额非法集资的网络金融诈骗案的主角。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e租宝非法集资。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泰豪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