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导语
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无疑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措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至1986年正式实施《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这一制度的推出旨在增强企业活力,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本文将深入探讨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背景、内容、影响及现实意义,以期为理解这一重要制度提供全面的视角。
背景与起源
劳动合同制作为一种用工制度,最早在资本主义国家得以实践,后被社会主义国家广泛采用。在中国,劳动合同制的探索始于1983年,劳动人事部门下发了《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对劳动合同制进行试点。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包括《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在内的四项规章制度,完善了劳动合同制的法律体系。同年10月1日,劳动合同制正式成为我国的就业政策,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内容概览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明确了国营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时,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外,应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该规定详细阐述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内容、期限、解除与终止等各个方面。
劳动合同的签订需遵循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合同内容应包括生产上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或应完成的任务,试用期限、合同期限,生产、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等关键条款。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由企业和工人协商确定,并在期限届满时终止执行,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订。
在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方面,规定了多种情形。例如,工人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应予辞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规定了工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或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等。
实施效果与影响
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后,企业与工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变得更加明确和灵活。这一制度打破了固定工制的僵化模式,实现了企业和工人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选择,有助于保持企业工人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和企业之间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同时,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也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提高了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此外,劳动合同制还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完善。随着劳动合同的普及和规范化,劳动力市场逐渐形成了供求双方自主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这有助于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
现实意义与挑战
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不仅在当时具有重要的改革意义,而且在当前和未来的经济发展中仍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它为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合同制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例如,如何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律体系,以适应日益复杂多样的劳动关系;如何加强劳动合同的监管和执行力度,确保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如何平衡企业利益与劳动者权益,实现劳资和谐共赢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未来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解决。
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是中国劳动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它不仅打破了固定工制的僵化模式,增强了企业活力,提高了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完善。虽然当前劳动合同制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但只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创新,就一定能够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 1、国企合同一般签几年
- 2、通常国企劳动合同几年一签
- 3、国企工作几年就是永久合同
- 4、国企签3年是正式工吗
- 5、国企工作多少年是无限期合同
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相关问答
国企合同一般签几年 (一)
贡献者回答第一次签订合同时间是3年,大部分是这样,当然也有两年的;
第二、三次续签3年;
大部分企业是在工作满10年后,签订无限期合同,即直接到退休;
如果自己不想干那么多年,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设定合同期限。
国企劳动合同几年一签的这个问题并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一共分成三类,如果劳动者在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或者符合其他法定情形的,企业应该直接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国有企业跟私人企业相比,只不过在管理方式上有一定差别,但是跟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的法律依据都是一样的。对于初次入职的这些职工来讲,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能跟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可以是无固定期限,也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国企合同就是传统中大家说的有编制的,那么编制这个概念呢,实际上是一个计划经济时代历史的产物,跟这些单位上班,你不光有正式劳动合同,你不光是正式员工,你还有编制,就意味着这个单位不能独自的决定你这个人的去留,需要报人事局审批,也就是过去人们说的铁饭碗。但是这些有编制的国央企,仅仅是一少数部分,因为国企正在改革,现在有编制的员工,也需要缴纳五险一金,他的优越性呢在逐渐削弱,而且工资呢,一般来讲不应太高,所以说,铁饭碗也好,金饭碗也好,并不能保证你挣得很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通常国企劳动合同几年一签 (二)
贡献者回答国企劳动合同几年一签的这个问题并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一共分成三类,如果劳动者在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或者符合其他法定情形的,企业应该直接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通常国企劳动合同几年一签
国企劳动合同的期限不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元,休息日为元,平日为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元至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九条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年_月_日
国有企业跟私人企业相比,只不过在管理方式上有一定差别,但是跟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的法律依据都是一样的。对于初次入职的这些职工来讲,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能跟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可以是无固定期限,也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国企工作几年就是永久合同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永久合同。下列情形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国企签3年是正式工吗 (四)
贡献者回答国企三年合同是正式的,国企签订合同的正式工就是有编制的,与劳务派遣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就是没有编制的。国有企业叫企业编制,不叫行政编也不叫事业编制,在企业的编制就是企业设了几个岗位,每个岗位都需要多少人,那就是编制。三年的期限是应当双方协商一致的,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签三年,另外也不是必须服务满三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正一般有两个概念,一是对正式录用的合同制员工来说的,试用期满,如无违法记录和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发生,即可按期转正,此时一般工资也会按100%支付,而非试用期内的打八折。二是劳务用工形式的转正,这就要看岗位性质了,一般国企会界定一些关键紧缺岗位的核心工作作为转正的岗位,每个企业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可以向HR部门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国企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
国企工作多少年是无限期合同 (五)
贡献者回答律师解答劳动者在国企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也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泰豪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