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集团已判案例

一、广西南宁“巫氏家族”黑社会覆灭记
家族势力,横行一方
在广西南宁,有一个以巫江林、巫江学、巫江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上世纪90年代起,他们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的方式,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势力范围。该组织常年在马山县金钗镇及周边地区活动,以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在赌场内高利放贷为主要经济来源。在长达近20年的时间里,他们实施了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高达6000余万元。
法律制裁,正义彰显
2020年12月,广西法院对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巫江林、巫江华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高额罚金;其他成员也被判处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这一判决,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严厉制裁,更是对社会正义的彰显。
二、阳朔“放数”恶势力集团的终结
赌场起家,暴力敛财
在广西阳朔,有一个以郭太荣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郭太荣刑满释放后,纠集人员在赌场上放高利贷,后来甚至自己开设赌场,纠集人员采用暴力手段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欺压百姓,攫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法律严惩,罪有应得
2024年12月,阳朔县人民法院对这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了公开宣判。首要分子郭太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五千元;其余14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这一判决,再次证明了法律对恶势力集团的零容忍态度。
三、北京“村霸”恶势力团伙的覆灭
宗族势力,横行乡里
在北京某村,有一个以李国民、李勇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他们利用宗族势力,长期针对在村里租住、从事经营的外来人员或与其家族产生矛盾的人员实施威胁、恐吓或断水、断电、堵门等滋扰行为。他们还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依法惩处,维护正义
2022年1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恶势力犯罪团伙作出了一审判决。对团伙纠集者李国民、李勇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成员也被判处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这一判决,有效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总结: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恶势力集团的存在,是社会的一大毒瘤。它们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然而,正义的力量始终是强大的。在中国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下,一系列恶势力集团相继覆灭。这些已判案例不仅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正义的力量,更提醒我们每一个人:要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抵制和打击一切形式的恶势力活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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