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立案流程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立案流程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立案流程介绍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的犯罪行为。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权益,打击此类犯罪行为,了解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流程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流程,以便公众能够对此类犯罪行为有更清晰的认识,并在需要时能够采取合适的行动。

一、立案前的准备

在正式立案之前,通常需要受害者或其他相关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应尽可能详细地描述犯罪行为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行为人特征等。同时,提供任何可能相关的证据,如现场遗留的物证、目击证人证言等,都将对后续的调查和立案起到关键作用。

二、公安机关的审查与立案

公安机关收到报案后,会迅速对案件进行审查。这一步骤主要是为了确认报案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表明犯罪行为已经发生。在审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会收集相关证据,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询问证人、被害人陈述等。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就会正式立案,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

三、立案后的调查与证据收集

立案后,公安机关会进行深入调查。这一步骤的目标是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会详细询问证人,了解案发现场的情况,同时也会进行现场勘查,寻找可能的物证。此外,还会尽力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进一步确认其犯罪行为。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公安机关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所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四、证据的审查与移送检察院

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公安机关会对证据进行审查。这一步骤主要是确保所收集的证据足以支持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如果证据充分,公安机关就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审查证据的充分性、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等。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确凿、充分,且符合起诉条件,那么就会依法提起公诉。

五、审判阶段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律师会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犯罪嫌疑人被认定有罪,那么将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强制猥褒罪立案标准 (一)

最佳答案强制猥亵罪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物证

如现场遗留的与强制猥亵行为相关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被撕扯的衣物、施暴者遗留的作案工具等。这些物证能直接或间接证明犯罪行为的发生。

2、书证

包括与案件相关的文件、记录等,如短信、邮件、社交媒体交流记录等,这些可能包含有关犯罪行为的证据。

3、证人证言

目击者或知情者的陈述,可以对案件事实起到佐证作用,包括证人看到的情况、行为人的行为表现等。

4、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详细描述遭受强制猥亵的时间、地点、方式、行为人的特征等细节,这是关键证据之一。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的自述和辩解,如果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可作为认定犯罪的有力证据。

强制猥亵罪的维权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遭遇了强制猥亵行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警方及时介入调查和收集证据。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人身损害等民事赔偿责任。

3、如果被告人缺乏履行赔偿义务的能力,受害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

4、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防止再次受到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一般强制猥亵罪怎么立案? (二)

最佳答案关于一般强制猥亵罪怎么立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一般强制猥亵罪怎么立案

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即可以强制猥亵罪立案。构成强制猥亵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强制猥亵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他人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他人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他人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礼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强制猥亵他人,即使他人身体的动静举止受到非法干预,同时使其私有领域受到侵犯,侵犯了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侮辱他人,损害了他人的名誉权。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猥亵、侮辱他人具有违背他人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他人意志,即缺乏他人的真实同意。如果他人对于行为人的猥亵行为表示同意,不能成立本罪。他人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他人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者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他人不能反抗。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他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者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妇女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迷信进行恐吓、欺骗或者利用他人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利用酒灌醉、药物麻醉、药物刺等方法对他人进行猥亵;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对他人进行猥亵等等。

所谓猥亵,是指以激或满足欲为目的,用性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

3、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三、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区别有哪些

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1、对象情况不同

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

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兴奋;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强制猥亵罪怎么立案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只要实施强制猥亵的行为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要结合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定,如果有猥亵未成年人的行为,那么是会从重处罚的,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犯罪结果就会不同。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内容:哪些行为是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欲望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些猥亵儿童行为通过治安处罚即可达到惩戒效果。

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由此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损伤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猥亵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儿童的受害对象特定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哪些行为是猥亵儿童罪的法律知识,请电话咨询优律师在线律师。

强制猥琐妇女罪立案标准 (三)

最佳答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关于强制猥亵罪的立案标准,就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刑法》规定,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他人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他人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他人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礼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强制猥亵他人,即使他人身体的动静举止受到非法干预,同时使其私有领域受到侵犯,侵犯了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侮辱他人,损害了他人的名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猥亵、侮辱他人具有违背他人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他人意志,即缺乏他人的真实同意。如果他人对于行为人的猥亵行为表示同意,不能成立本罪。他人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他人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者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他人不能反抗。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他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者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妇女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迷信进行恐吓、欺骗或者利用他人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利用酒灌醉、药物麻醉、药物方法对他人进行猥亵;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对他人进行猥亵等等。

所谓猥亵,是指以满足性为目的,用性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对于强制猥亵罪的认定,一般是属于犯罪分子主观上存在猥亵他人的情况,司法机关在对强制猥亵的行为进行认定时,是需要对上述构成要件进行审查的,必须在构成要件成立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强制猥亵罪。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现行刑法对强制猥亵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四)

最佳答案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只要猥亵的行为存在就满足了强制猥亵罪的立案标准,也就说,不管被猥亵者是否同意与实施猥亵行为的人发生性关系,司法机关都会立案处理。在立案后,需要确定猥亵的次数、猥亵的目的等相关事项。 一、现行刑法对强制猥亵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现行《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强制猥亵罪的认定

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1、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兴奋;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猥亵罪的犯罪客体是妇女或者是儿童,对于被猥亵者来说,在遇到性侵情形时,需要采取相应的办法反抗,不管最后是否反抗成功,在猥亵情形消失后,确定自己已经脱离了实施猥亵行为者的控制,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猥亵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强制猥亵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五)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强制猥亵罪的立案标准是:只要犯罪分子存在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就是可以立案处理的,法律上对于本罪的认定是属于行为犯罪,具体情况可以由法院在进行认定后立案处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强制猥亵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强制猥亵罪的立案标准是:只要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即年满14周岁的人本罪在犯罪方法上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侮辱和猥亵的区别在于,猥亵是身体特别是私密部位(如女性的胸部、臀部、下等)的接触;侮辱一般是非身体性的接触或者是非私密部位的接触。其他恶劣情节,是指除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侮辱妇女以外的恶劣情节,例如,因侮辱妇女导致被侮辱妇女精神分裂,或者导致被侮辱妇女羞愤自杀等情形。

二、与强奸罪的界限

广义上的猥亵行为包括奸强行为,由于刑法对强奸行为规定了单独的罪名,强制猥亵罪中的实行行为必须是指性以外的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具体而言,两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不同

虽然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强奸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2)犯罪对象不同

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男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对象,这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有关。对于奸淫男性的行为,只能定强制猥亵罪。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为十四周岁的人,猥亵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定猥亵 儿童罪。可见,强制猥亵罪不限性别,男性和女性均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3)客观方面不同

强奸罪在客观方 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使妇女陷于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对妇女实施奸淫。强奸罪既遂是行为人完成交行为,而强制猥亵罪是指交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此外,强制猥亵罪的强制程度较强奸罪要低不要求被害人达到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现实中趁人不备,突然袭击的强摸女性胸部的行为也属于强制的方式。

(4)主观方面不同

强奸罪是具有和被害妇女发生交的故意。

对于强制猥亵的行为,可以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特别是涉及到严重的违法事实的,如强制猥亵幼女的,或者在猥亵的过程中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重大的损失的,是可以述严重情节来进行判决处理。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量刑的信息,欢迎点击泰豪律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