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生命的终结与奉献这一深刻主题时,一个常被提及却颇具争议的问题是:死刑犯是否可以捐献器官?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对于那些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如果他们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或者经家属同意捐献其尸体或器官,这些是可以供给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死刑犯自愿选择的尊重,同时也为解决器官紧缺问题提供了一种途径。
- 1、死刑犯可以捐献器官吗
- 2、去世之后,你愿意器官捐赠吗?
- 3、器官捐献的事情是否可以做到?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死刑犯可以捐献器官吗 (一)

优质回答死刑犯可以捐献器官,根据有关规定,中国对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经家属同意捐献的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给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由于中国对死囚器官捐献采取自愿原则,器官紧缺成为中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由于缺乏公民自愿捐献,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
一、为何死刑犯在执行死刑的时候要有救护车在现场?
1.保障器官捐献及时性
如果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后,有些尸体是没有家属来收尸的,还有一些尸体是家属不愿意收尸的。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器官捐献的,当然前提是征得死刑犯在生前的同意,或者是他的家属同意,这样一来就可以在他死后进行器官捐献。
所以在死刑犯死了之后,救护车起到的作用是运接尸体,把尸体在第一时间尽快运送回医院进行器官摘除,保证器官的成活性,最终达到救人的目的。
2.例行医学检查防止后患
另外,救护车在现场也起到了一个医学检查的作用。众所周知,在历史上有很多死刑犯都会出现假死的情况,往往也出现过越狱狸猫换太子的事情,为了以防万一,医护人员在现场进行医学检查,就可以保障死刑犯避免逃脱法律制裁。
3.运送尸体
我国是人性化的国家,虽然这些死刑犯触犯了法律,但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死刑犯死了后,法场的救护车会将他们的尸体运回医院的停尸间,因为在死刑犯死了之后,还要很多后续问题要解决,比如行刑时的具体议程问题或者是是否会出现冤假错案等问题,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过程都是要经过一系列的认证之后,确认死刑犯没有问题了才行。
4.防止意外发生
有些死刑犯心理素质非常差,在被执行枪决之前,往往会被吓得屁滚尿流出现了昏迷的情况,为了保障执行枪决能够顺利进行,这些在场的医护人员会及时对他们进行救治,给他们进行疏导,当他们能够坦然从容面对后,在没有出现其他意外情况后,这样才能顺利执行枪决。
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七条,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去世之后,你愿意器官捐赠吗? (二)
优质回答每个人对于身体器官的认知都有不同的区别,在我看来去事以后如果捐献器官能够帮助更多的人我是非常愿意的。
捐赠器官原则:
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捐献方式有两种。一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 并且没有撤销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二是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 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捐献手术完成后,医护人员会尊重捐献者的遗体,将伤口缝好,恢复捐献者的遗体原貌。
可以捐赠的部分重要器官及其作用:角膜,心脏,肺,肝脏,皮肤,胰腺,肾脏
1、角膜可以维持正常视力。角膜属于屈光介质,是一层位于眼前部的透明膜,光线只有通过角膜才能进入到眼内。
2、心脏的作用是推动血液流动,向器官、组织提供充足的血流量,以供应氧和各种营养物质(如水、无机盐、葡萄糖、蛋白质、各种 水溶性维生素 等),并带走代谢的终产物(如 二氧化碳 、尿素和尿酸等),使细胞维持正常的代谢和功能。
3、 肺的主要功能是进行气体交换,通过呼吸空气中的氧气,然后通过气血交换进入静脉血,排除静脉血中的二氧化碳。
4、肝脏有参与代谢、解毒、制造凝血因子、分泌胆汁的功能,从而起到维持人体的平衡、清除体内有毒物质、促进脂肪吸收、参与凝血的作用。
5、皮肤具有一定的分泌和排泄功能,这主要是通过汗腺分泌汗液、皮脂腺排泄皮脂进行的, 排汗同时具有散热功能。
6、胰腺它的作用在于制造各种消化酶和胰岛素,前者可以分解小肠内的胆固醇、蛋白质和脂肪,后者则可降低血糖。. 如果胰腺制造胰岛素的功能受到了损害,人就可能换上糖尿病。
7、肾脏主要有三大作用:
第一、生成尿液;
第二、维持体内的酸碱平衡和电解质平衡;
第三、具备一定程度的内分泌功能。.
捐赠器官的作用:可以帮助更加有需求的人,发挥人生的余力,际上是使逝者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了延续,是功德无量的行为
器官捐献的事情是否可以做到? (三)
优质回答现阶段,很多人对器官捐献不了解,甚至持抗拒态度。其实很多人也知道器官捐赠是能救人的大好事,但仍然很难下定决心同意家属的遗体捐赠。
一、器官捐赠的“前世今生”
2015年起,中国全面停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成为器官移植的唯一来源。公民的器官捐赠事业这时才开始发展起来。
刚开始的一两年,器官捐赠协调员的工作开展起来特别困难,面对协调员的劝说,有的家属会破口大骂:“人都死了,你们还要摘他的器官,你安的是什么心嘛!”
器官捐赠最大的阻力之一,就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生死观:将遗体保存完整,让灵魂安息。死无全尸是对死者的不尊敬。
二、器官捐赠是生命的延续
在医学上,人的死亡是以脑死亡为标准的。在大脑死亡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身体其他器官都在努力地运转着。
通过现代医学,它们还能在另一个身体内继续工作,还能让另一条生命得到延续。这就是器官捐赠的原理。
据统计,中国每年有30万人在生死边缘排队等候器官移植,只有1万余人能接受器官移植,得到一个继续生存下去的机会。
医生对捐赠者致敬,纪录片《人间世》
现在国家也大力推崇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其实遗体也是一把火烧掉,所以取不取器官区别并不是很大,遗体最终都化成灰,“全尸”这个概念其实是不存在的。
另外,在器官捐赠的过程中,医生会遵循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摘取相应的器官,术后会仔细缝合,维护遗体的外观,不会损害逝者的遗体、遗容。
当然,提倡器官捐赠并不是道德绑架,不捐赠不等于没有爱心,最终决定权还是在自己手中,每位公民都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
逝者家属在痛苦中做出抉择,《人间世》
三、那么要如何进行器官捐赠的登记?
年满18周岁的公民,带上身份证,到附近的登记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填写并递交《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
如果觉得这样麻烦,可以线上登记,登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线上填表。还可以打开手机上的支付宝,搜索“施予受”进入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网进行登记,操作十分简单。
当然,做了信息登记,不代表一定会进行器官捐献,公民可以随时变更捐赠意愿。在公民逝世后,需要经过一定的医学评估,如果合适的话会征求家人的同意,再进行器官捐献。如果家人不同意,也不能捐献。
我国的器官捐献实行“双盲”原则,捐献和接受器官的双方,信息都是保密的,也就是说大家并不知道对方是谁。这样可以杜绝器官买卖,也可以减轻捐赠者和受赠者的精神压力。
生死无常,但用另一种方式来“延续”生命,也不是一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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