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现在还有枪毙死刑吗
- 2、死刑有几种执行方式
- 3、我国执行死刑有哪些方式
- 4、我国执行死刑的方法
- 5、现代执行死刑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现在还有枪毙死刑吗 (一)

优质回答1. 法律执行死刑的方法包括枪决和注射,这两种方式都是法律规定的死刑执行方法。
2. 在中国大多数省区,仍然采用枪决这种方式来执行死刑。
3. 只有云南、辽宁、北京、湖南等少数几个省市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而且并不是这些省市的所有法院都使用这种方式。
4. 注射死刑相比枪决更为便捷和经济,因为毒针和子弹的成本相近,而且注射可以在看守所内执行,不需要像枪决那样调动大量警力和资源。
5. 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对于故意杀人罪,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则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刑有几种执行方式 (二)
优质回答死刑的执行方式有以下几种:
1、枪决
这是传统的执行方式之一,即通过枪械对死刑犯执行射击以结束其生命。
2、注射
这是一种相对较新的执行方式,通过注射致命药物使死刑犯在无痛苦状态下死亡。
3、其他方法
除了枪决和注射外,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在执行死刑前,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需要对罪犯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发现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并通知罪犯家属。
死刑的适用在中国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仅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且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以下是中国死刑判定标准的一些关键点:
1、罪行极其严重
这是适用死刑的基本条件,意味着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都必须极其严重。
2、证据确实、充分
在死刑案件中,证据的证明标准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这意味着所有定罪量刑的事实都必须有证据证明,每个证据都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证据之间不存在矛盾或矛盾已得到合理排除,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均已查清,根据证据推断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
3、限制适用对象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核准程序
除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案件外,其他死刑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慎用死刑:中国坚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的原则,尽量少用、谨慎使用死刑,确保判决的准确和公平
以下是执行死刑程序的主要内容:
1、核准程序
死刑判决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执行前程序
在交付执行死刑前,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在执行前,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3、执行后程序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并通知罪犯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我国执行死刑有哪些方式 (三)
优质回答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包括枪决和注射两种。
1. 枪决: 枪决是一种传统的死刑执行方式,通过枪支射击的方式结束罪犯的生命。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确保射击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以避免对执行人员或周围人员造成伤害。
2. 注射: 注射死刑是一种相对较为现代的执行方式,通过向罪犯体内注射致命药物来结束其生命。 这种方式通常被认为更加人道,因为它可以减少罪犯的痛苦和恐惧感。 注射死刑的执行过程需要严格遵循医疗和法律程序,以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需要注意的是,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且其执行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应确保尊重罪犯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我国执行死刑的方法 (四)
优质回答我国执行死刑的方法如下:
1、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警察,有别于普通警察)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如果一枪打偏了,再补一枪,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由法医上前将犯人的有重要价值且完好的器官割下,送往医院,做器官移植用。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
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自行火化。
由法院决定的。犯人只能申请,至于决定权在法院。 现在只有少数的中院(昆明中院、上海的两个中院、太原中院、佛山中院等)具备了执行注射死刑的能力。尤其是太原中院,明确宣布放弃枪决的,这些中院不用罪犯选都是执行注射。 其他没有条件的中院,无论罪犯申不申请都是执行枪决。 所以最主要的还是看原判中院有否能力、条件执行注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现代执行死刑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五)
优质回答现代执行死刑的方法主要有枪决和注射。
1. 枪决: 枪决是一种传统的执行死刑方式,通过枪支射击来结束犯人的生命。 这种方式在执行时需要严格的安全措施和专业的执行人员。
2. 注射: 注射是现代较为普遍采用的执行死刑方式,通过向犯人体内注射致命药物来导致其死亡。 注射执行死刑通常在指定的刑场或羁押场所内进行,以确保执行过程的安全和规范。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需要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体现了对执行死刑方式的严格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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