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什么不适用缓刑

介绍:
缓刑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其目的在于给予罪行较轻、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短期自由刑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如交叉感染、家庭破裂等。然而,缓刑并非适用于所有犯罪情况,其适用条件和限制在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本文将围绕“对于什么不适用缓刑”这一主题,详细探讨缓刑的排除适用情形。
一、累犯不适用缓刑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人。由于累犯具有较高的再犯可能性和较深的主观恶性,其对社会构成较大威胁,因此不适用缓刑。这一规定体现了刑法对累犯从严惩处的原则,旨在通过更严厉的刑罚来遏制累犯的再犯行为。
对于什么不适用缓刑的相关问答
刑法六十八条第一款 (一)
答第八十六条【假释撤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刑法修正案(八)第十八条(修改第三款)】
法律名词“缓刑”是什么意思? (二)
答对判处一定 刑罚 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通常适用于判处短期剥夺自由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 拘役 、3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1年以下,最低不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5年以下,最低不少于1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 数罪并罚 的原则量刑。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如果确有立功表现的,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缓刑不同于监外执行。前者是给罪犯考验期限,而不是执行原判刑罚;后者是在监外执行原判刑罚, 监外执行 的原因消失后,仍应收监执行。缓刑也不同于死刑缓期执行(见 死刑 )。前者只适用于判处短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且不收监;后者适用于死刑,须将罪犯监禁,并根据其在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决定是执行死刑或实行 减刑 。
什么是累犯? (三)
答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1年前选出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之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的情形。累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和后罪有一个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2)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的刑罚;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之内。 2、特殊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构成累犯的情形。 对于累犯,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从重处罚是处理累犯的一个基本原则,对累犯必须一律从重处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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