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析与实际应用指南

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析与实际应用指南

保障性住房公积金

保障性住房公积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广大职工提供住房资金支持,缓解其购房、租房等居住压力。这一制度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民生问题的深切关怀,也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保障性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和所在单位共同缴纳,形成了一笔专款专用的住房储备金,为职工解决住房难题提供了坚实的资金后盾。

缴纳与累积

职工每月按照一定比例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金额作为个人缴存部分,同时单位也需按相同比例或法定标准为员工缴存,两部分资金共同构成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这笔资金将不断累积,为职工未来的住房消费打下坚实基础。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能不能取出来? (一)

最佳答案1、到公积金支取窗口提交需要的材料,工作人员会确认账户是否封存。

2、签署承诺书,即两年内不以离职条件再次提取公积金的承诺书。

3、拿着回执单,然后到要求的窗口办理取款,可以提现或者转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来看看通知内容 (二)

最佳答案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内容如下:

一、提取范围扩大

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可申请提取:天津市职工在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时,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方式及金额规定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房:

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偿还贷款本息期间,借款人及配偶可以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

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及限制条件与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相同。

三、政策施行时间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政策自202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为5年。

四、政策目的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此次政策的发布旨在支持天津市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当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一定余额时,父母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持子女购房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重庆租房提取公积金规定(额度+条件+材料) (三)

最佳答案重庆租房提取公积金规定如下:

一、提取额度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心城区单身职工:1500元/月;中心城区已婚职工:30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单身职工:12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已婚职工:2400元/月。

二、提取条件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

三、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取手续,销户提取除外。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一年内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缴存人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提取业务、追回违规提取资金、取消提取及贷款资格、纳入征信系统等。

河北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谁说一下? (四)

最佳答案在河北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住房消费类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住房、公有住房、现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等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职工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职工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纳入低保范围: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租赁住房: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离、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出境定居:职工出境定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注意: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条件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提取前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社保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五)

最佳答案社保公积金可以提取,但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可以提取,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社保一般不能提前取出来,只有在符合条件时,如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或者具有出国定居等情形时,可以申请提取。而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等。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

7、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综上所述,社保公积金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取出来的,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职工在申请提取时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泰豪律网关于保障性住房公积金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