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对待普通员工的态度应该是什么样的,我是一名新进的财务,员工报销一类,都会来找我,但是我不太 (一)

财务人员对待普通员工的态度应该是什么样的,我是一名新进的财务,员工报销一类,都会来找我,但是我不太

贡献者回答只能说我干的活还比较好,涉税,有什么规定全是税务部门定的,业务员有意见也没用,谁都知道这些部门惹不起。

其他的同事就比较苦逼了。现金报销那块,我以前做过,是,保险箱里是有钱,只要100块的不够,我就说没钱了。银行里领零钱不知道多麻烦,50的比100的珍贵多了,一年都领不到多少新票子,有点新的还得为领导们备着。

去银行取钱,保险箱里存多少钱虽说实际操作的时候没有规定上限,但是审计来查盘现金太多就是问题。而且银行取现是有规定的,我们这边是不超过10W,超出的要找银行领导签字。领来钱就行了?不是,领来钱得先紧着领导们。领导们报销的金额高,开张支票让他自己去取是不可能的╮(╯_╰)╭往往今天刚取完现,没等下班呢,用光了。

现在好点了,以前我们公司都不给现金出纳配车的哟,取现自己打车去哟。公车我们财务没份的。那年南京银行抢劫杀人案,我们出纳妹子出门去取现都快哭出来了。

85年南京银行抢劫案 (二)

贡献者回答85年南京银行抢劫案,事情都过去三十年了,很难再有详细的资料。抢劫银行,涉嫌抢劫罪,要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南京银行抢劫案,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泰豪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