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保物权的基本含义
- 保证的含义与法律特征
- 担保物权与保证的区别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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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包括保证吗

介绍:
在法律领域中,担保物权是一个关键概念,它涉及债权人为确保其债权得到履行而设定的权利。这种权利通常与特定的财产相关联,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据担保物权对该财产进行处置,以弥补其损失。然而,在担保物权的概念下,是否包括“保证”这一形式,常常引起人们的疑惑。本文旨在探讨担保物权与保证之间的关系,明确二者在法律上的界定与区别。
担保物权的基本含义
担保物权,简而言之,是指为确保债务的履行而在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这种权利赋予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常见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质权则涉及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而留置权则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优先受偿。
保证的含义与法律特征
保证,作为一种人的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的法律特征在于,它是以保证人的信誉和一般财产作为担保,而非像担保物权那样依赖于特定的财产。保证人不享有对担保物的所有权或占有权,其责任范围通常依据保证合同的约定确定。
担保物权与保证的区别
从法律性质上看,担保物权和保证存在显著区别。首先,担保物权是一种物权,具有对世性,即可以对抗除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而保证则是一种债权,仅具有对人性,仅能对保证人主张权利。其次,担保物权的设定通常涉及对特定财产的控制或影响,如抵押物的登记、质物的移交等;而保证则不涉及对特定财产的控制,而是依赖于保证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此外,担保物权在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对担保物进行处置以受偿;而保证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向保证人追偿。
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
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有哪些 (一)
优质回答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起到的都是担保的作用,但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法律性质是有区别的,比如质权是不需要进行登记的,但不动产抵押必须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比如房屋抵押应办理他项权证。 一、民法典规定的担保物权有哪些
一是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折价或者就该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分为普通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
二是质权。
质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占有而用作担保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折价或者就该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可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三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在债券到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享有的依法留置其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以该动产折价或者就该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四、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有哪些
1、担保标标的不同
(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
(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
2、成立要件不同
(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
(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
3、担保的机制不同
(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
(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4、实行方式不同
(1)质权人于债权期限届满或约定事由发生而未受清偿时,因其已经事先占有标的物,可不经司法程序而径直参照市场价变卖质押财产或者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财产并就其变价价值受偿。出质人如果认为变价不公,可另行通过诉讼解决。
(2)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时,在达不成协议时一般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而不能强行夺取抵押财产并变卖。
综上所述,担保物权一共就是分成三种类型,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也很有限,比较常见的就是在保管合同和运输合同中,但无论以哪种方式进行担保的,都要确保当事人提供的担保物产权没有争议,是可以被担保的财产。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呢 (二)
优质回答担保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根据担保物权的原因:
法定担保物权: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意定担保物权: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
根据担保物权的主要效力:
留置性担保物权:指债权人因合法原因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留置该动产,以担保债务清偿的物权。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担保物权的标的物:
动产担保物权:以动产为标的物的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以权利为标的物的担保物权。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以不特定或尚未确定的财产为标的物的担保物权。
根据担保物权的构造形态:
定限性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担保物上仅享有特定权利,而不享有所有权的担保物权。权利移转性的担保物权:在特定条件下,担保物权人的权利可以转化为所有权的担保物权。
根据是否移转担保标的物的占有:
占有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需要占有担保物才能行使权利的担保物权。非占有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无需占有担保物即可行使权利的担保物权。
根据担保是否为民法所明文规定:
典型担保:民法明文规定的担保方式,如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非典型担保:民法未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被认可的担保方式,如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等。
分类有助于理解和识别不同类型的担保物权,并在法律实践中正确应用。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三)
优质回答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动产或不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通常用于贷款等金融交易中,通过占有或登记方式取得优先求偿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付债权人,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优先受偿。质权主要涉及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例如出质的股权、债权等。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拒绝交付该动产,直至债务清偿完毕。留置权通常发生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加工承揽合同、仓储合同等,因履行合同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担保物权主要包括哪三种 (四)
优质回答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当做偿还债务的担保而不改变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而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偿还前加以留置当做担保的权利。
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
同一物担保了两个或者两个的债权时,应当先就顺序在先的债权行使担保物权,只有顺序在先的债权全部实现的情况下,才能清偿顺序在后的债权。
首先,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其次,如果同一担保物上同时存在抵押权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立并进行了法定登记,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立但未进行法定登记,质押权优先于抵押权;如果抵押权后于质押权成立,质押权优先于抵押权。
同一债权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时,如果债务人提供担保物的,债权人应当首先对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不足部分再由其他担保物来满足,以免债权人在对非债务人的第三人担保物权之后,第三人再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希望问题能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你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物权担保债权人有什么权利 (五)
优质回答担保物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旨在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清偿。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物或权利作为担保时,债权人便拥有了优先受偿权。在我国,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形式。
抵押权是最常见的担保物权之一。当债务人或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的方式,优先获得清偿。这种权利保证了债权人在债务无法履行时的利益。
质权则是通过转移质押物的占有来实现担保的。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这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额外的收入来源。然而,如果合同中有其他约定,质权人可能无法收取孳息。
留置权则适用于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情况。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种权利确保了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时的权益。
除了上述三种担保物权外,我国《物权法》还规定了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这一规定进一步保障了债权人在留置权实现过程中的利益。
综上所述,担保物权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法律手段。通过设定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通过法律途径确保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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