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保护法全文

水源地保护法是旨在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本文将对水源地保护法进行详细介绍,从定义、适用范围、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深入阐述。
一、定义与适用范围
<标签>定义标签>:水源地保护法所称饮用水水源地,是指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的地表和地下取水水域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陆域。这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在一千人,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则在一千人以下。
<标签>适用范围标签>:水源地保护法适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无论是城市的集中供水系统,还是偏远地区的分散取水点,均受到该法的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需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二、保护措施
(一)规划与管理
<标签>规划先行标签>:各级人民政府应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安排饮用水水源地的布局,避免水源地受到污染和破坏。
<标签>严格管理标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对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也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二)污染防治
<标签>禁止性行为标签>: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堆放固体废物、使用农药化肥等可能污染水源的行为。对于一级保护区,更是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移动、盗窃、损毁保护区内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等设施。
<标签>严格执法标签>:对于违反水源地保护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非法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将处以高额罚款,并责令限期拆除或关闭违法设施。
(三)生态修复与补偿
<标签>生态修复标签>: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大对水源地生态修复的投入,通过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措施,提高水源地的自净能力和生态稳定性。对于因历史原因受到污染的水源地,应制定科学的修复方案,逐步恢复其生态环境。
<标签>生态补偿标签>: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资金补偿、政策优惠等方式,鼓励水源地上下游地区共同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同时,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方式,确保补偿资金用于水源地的生态保护和修复。
三、法律责任
<标签>违法责任标签>:对于违反水源地保护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造成水源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除处以罚款外,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在保护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公务人员,也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标签>公众参与与监督标签>:鼓励公众参与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对破坏和污染水源地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相关部门应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举报事项。同时,新闻媒体也应积极开展公益宣传,对破坏水源地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1、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
- 2、水资源保护法全文?
水源地保护法全文的相关问答
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
答有以下几点:
坚持以人为本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坚持人水和谐 。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坚持统筹兼顾 。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好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不同区域的关系。
坚持创新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
坚持因地制宜 。
水资源保护法全文?
答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泰豪律网关于水源地保护法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