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2辽宁盘锦拆迁暴力事件问责
- 2、收购拆迁不成,遭暴力强拆,一女砍杀七名暴力强拆人员致一死六伤,咋判的?
- 3、违法建筑15年了可以强拆吗
- 4、征收方暴力拆迁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 5、5·2辽宁盘锦拆迁暴力事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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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辽宁盘锦拆迁暴力事件问责 (一)

答5·2辽宁盘锦拆迁暴力事件的问责结果如下:
兴隆台区区长刘世杰:被给予行政记大过的处分,职务将受到影响。李炜:已被免去职务。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李岩: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原拟任其为兴隆台区副区长的决定被撤销。区城建环保局的于申:作为党委书记、局长和拆迁办主任,党内职务被撤销,同时面临行政撤职的处罚。创新街道办事处的杜怀俊:作为党工委副书记和派出所所长,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被双双撤销。兴隆农场的魏军:作为党委书记和场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市、区人大代表职务将被建议按程序罢免,并被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崔兰芳和周中达均被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魏军在内的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正式被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进一步的法律程序。
收购拆迁不成,遭暴力强拆,一女砍杀七名暴力强拆人员致一死六伤,咋判的? (二)
答收购拆迁补偿遭到暴力强拆一名女子砍,伤了七名暴力强拆人员,导致一死六伤,法院判决的女子是故意伤人罪,有期徒刑五年。
拆迁人为了达到拆迁目的,多次威胁辱骂女子的家里人女子住的屋子正好在拆迁范围内,拆迁人为了不择手段强行对女子进行辱骂或多次的扰乱女子家里人的日常生活,甚至去女子家里进行砸窗堵门,导致女子的生活,被打扰的一塌糊涂。在此之前女子也进行报警,但是报警之后并没有得到应当的处理,反而使得拆迁人变本加厉,尤其是在其中的一天,拆迁人带领着9名拆迁人员来到女子的家里,站在女子的家门口就进行辱骂,砸门甚至感觉要破门而入。
女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弟弟,一死六伤,法院最终判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5年时间女子有两个弟弟,当两个弟弟,听到姐姐受欺负之后直接拿着菜刀和棍子来到姐姐家,姐姐听到两位弟弟的到来,以为已经打起来,就慌忙的在家里找出了菜刀,出门之后直接将拆迁负责人砍伤甚至死亡,也就是面对这样的事情。
女子已经犯了故意杀人罪,刚刚开始法院判的是有期徒刑8年,但是由于是拆迁人多次的对女子进行骚扰,导致女子的生活无法进行日常生活,为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5年时间。
总结这件事情可以说是由于拆迁人不择手段的逼迫女子,甚至已经扰乱了女子的正常生活,多次的进行砸门辱骂破坏女子家里的物品同时女子也是为了保护自己,才会做出这样的抉择,先是这拆迁人犯了法律,为此女子虽然说是故意杀人罪,但是由于是拆迁人的过错,最终法院判女子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5年时间,
违法建筑15年了可以强拆吗 (三)
答违法建筑15年了可以进行强拆,但是需要经过法定程序。首先行政部门要向相关人员下达整改通知,如果申请人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的话,则不可以强制拆迁。如果有强制拆迁或者暴力拆迁的行为的话,可以要求进行赔偿。 一、违法建筑15年了可以强拆吗
违法建筑15年了可以进行强拆,但是要经过法定程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一般来说参与暴力强拆怎么判刑
1、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征收方未经被拆迁人同意即闯入被拆迁人家中的,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故意毁坏财物罪
征收方未经被拆迁人同意且未经法院强制执行,强行拆除被拆迁人房屋,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如果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被判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罪
征收方或其委托有关人员暴力殴打被拆迁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导致被拆迁人重伤的,可能被判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导致被拆迁人死亡的,可能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
结合《刑法》第397条的规定,如果实施征收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如公安机关参与暴力强拆行为,接到被拆迁人报警电话后拖延出警、不出警,致使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被判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与暴力强拆可能会涉及四个罪名,如果没有合法手续进行拆迁的话,擅自进入他人住宅区会构成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暴力拆迁可能会导致被拆迁人的财物严重损失,可以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以及故意伤害罪,同时还会遭受行政处罚。
征收方暴力拆迁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四)
答征收方暴力拆迁违反的法律规定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5·2辽宁盘锦拆迁暴力事件简介 (五)
答在2011年初的辽宁盘锦,兴隆台区为了推动鹤舞路综合商业项目的建设,计划拆除一些建筑。然而,拆迁过程中的补偿问题引发了一场纠纷。拆迁办仅与小楼产权所有人魏军达成协议,补偿35万元装修费,但忽略了与租户齐簿的协议。魏军提出的3万元装修补偿无法满足齐簿,协商无果后,齐簿拒绝搬迁。
4月30日,魏军指示闲散人员对齐簿施压,甚至损坏了门窗。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却没有采取严肃处理措施。5月2日凌晨5点,未经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经区政府领导批准,拆迁办组织了80多名城管执法队员和20多名民警强行拆除圣潮足道馆。在冲突中,齐簿的丈夫杨东明用刀阻止强拆,导致1名协警和1名执法队员受伤,其中一人被刺伤手臂。
事件中,两名执法队员的眼睛受伤,是因为在试图进入“腾达旅馆”时,遭到了老板用灭火器喷射和拆迁者的暴力。汽车修理店店主李素梅因试图制止强拆,头部和眼部受伤,其中头部为头皮挫裂伤,缝合了4针。这次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5月至6月期间,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对包括此案在内的6起强拆致人伤亡事件进行了调查,此案成为通报中的第二起。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暴力拆迁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泰豪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