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关系中,合同的解除并非随意为之,而是遵循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以下是租赁合同解除的七种常见情形: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二是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三是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四是租赁物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五是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查封,影响正常使用;六是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出租人有权解除;七是

租赁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 (一)

租赁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

最佳答案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有哪几种方式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因合同内容违法由国家有权机关决定撤消而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利用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不愿继续租赁该房屋可自然导致合同的解除;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是否解除等。

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

如承租人擅自搬离租赁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使租赁关系无存续必要而导致的房屋租赁合的解除。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但鉴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无法预料情势变更,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租赁合同解除的七种法定情形 (二)

最佳答案实际情形中,您所提及的七种场景实为五类情况。

详细而言,主要包括以下五大要点:

首先,基于双方平等自愿原则的协商过程可能促成合同的解除;

其次,若承租人行为不当致使租赁物正常利用受到影响,便可据此解除合约;

第三,当租赁物对承租人生命或健康产生严重威胁时,同样可以选择终止合同;

第四,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承租人擅自转租租赁物,出租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最后,如承租人未按约定期限全额支付租金,出租人亦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租赁房屋合同没到期能否解除合同 (三)

最佳答案租赁房屋合同没到期可以解除合同,但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押金退还情况:

合同约定:首先,要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因提前解除合同押金如何处理的事项,如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双方协商:其次,如果合同双方能够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包括退还押金的事宜,那么也可以按照协商结果执行。法定与惯例:最后,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并结清房租。若合同中未规定“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押金不退”,则押金应予退返。

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协商一致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在特定情形下,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一方明确表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虽然租赁房屋合同没到期可以解除合同,但提出解除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并需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协商或法定与惯例来处理押金退还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能否解除 (四)

最佳答案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具体情形如下: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只要租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使合同未到期,也可以提前解除。

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些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这要求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可能的解除情形进行明确约定。

法定解除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在以下法定情形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这些法定情形下,无需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即可依法解除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合同的一方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如赔偿损失等。因此,在解除合同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法律责任和后果。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泰豪律网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法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