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

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

导语

在涉及人身损害的案件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这不仅关乎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到被扶养人的生活质量和家庭的经济稳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计算基数的确定方法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计算时,需要考虑扶养人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扶养人的年龄、户籍类别以及扶养义务人的数量等多个因素。

1.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确定赔偿系数:赔偿系数通常根据扶养人的伤残等级来确定,伤残等级越高,赔偿系数越大。一至十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比例分别为100%至10%,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比例就降低10%。在死亡案件中,赔偿系数为100%。

2. 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确定赔偿年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赔偿年限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3. 根据扶养义务人数量分摊生活费: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这意味着,扶养人有数人时,被扶养人生活费应由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扶养人共同分摊。

二、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基数主要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1. 户口类别决定赔偿基数: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 考虑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收入标准: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被扶养人生活费能够真实反映其生活成本。

3. 时间节点的选择:上一年度通常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如果在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处理过程中,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统计数据有所调整,则应按照新的数据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

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

1. 多个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总额限制: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赔偿金额不超过受害人死亡(伤残)前的潜在收入能力。

2. 给付方式的灵活性:给付方式多为一次性支付,特殊情况也可定期支付。这取决于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赔偿义务人的支付能力。

全文总结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充分考虑扶养人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扶养人的年龄、户籍类别以及扶养义务人的数量等多个因素。在计算基数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适当的标准进行计算。同时,还需要注意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确保赔偿金额既公平又合理。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受害人和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望!

大家帮帮我,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二)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36097元÷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97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62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97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62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97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62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12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65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12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65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12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65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12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655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36097元÷12个月×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978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620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97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62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978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620元×5年 2007年北京市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19978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人):8620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11123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人):4655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36097 元

2011年青岛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标准,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比较专业的律师 (三)

以下内容摘自杜相忠律师的博客,杜相忠律师是青岛资深律师,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非常专业,具体你可以咨询他

伤残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1、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城市居民最高可获499960元;农村居民最高可获211000元。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作相应调整。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或者死亡补偿费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根据山东法院座谈会纪要,农村居民举证证明已在城镇居住满一年的,以城镇居民论

2、被扶养人生活费:城市居民最高可获350620元;农村居民最高可获133240元。

杜相忠律师认为,侵权责任法忽视了对于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偿问题,这是立法上的一个重大缺陷,最高院为了弥补这一问题,不得不在如何适用侵权责任法的司法解释中作出补充,即残疾赔偿金包括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包括死亡补偿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但该解释破坏了侵权责任法的同命同价赔偿理念,在涉及命案具体赔偿的司法实践中,与侵权责任法有冲突。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怎样根据残疾等级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四)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解释》的规定,残疾者生活

补助费应更名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补偿费应更名为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三项的计算标准取消了平均生活费、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等指标。残疾赔

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统一为: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受诉法院所在地省级或经

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

纯收入等统计数据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受诉法院所在地省级上

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等统计数据确定。上述计

算标准均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加以区别,适应了现实客观存在的城乡收入与生活消费支

出的重大差别。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三项的计算年限统

一为:均计算20年,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的按5年计算,

适应了中国人均寿命延长的实际。死亡赔偿金由原来计算10年增加为计算20年,并取消了

不满16周岁的死者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因机动车过错撞死一个婴儿

也必须支付20年死亡赔偿金,这更加体现了法律对公民生命权的尊重和保护。对未成年的

被抚养人生活费由原来计算到16周岁增加到18周岁,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更全面的保护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泰豪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