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是什么,如果违反了该怎么处罚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4条
- 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四项之规定
-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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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是什么,如果违反了该怎么处罚 (一)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坏、过期未更新,或者在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累计记分达到12分时,不得驾驶机动车。违反此规定的,驾驶员将面临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并可能被扣留车辆,扣除6分驾驶分。
如果出现不能出示有效驾驶证的情况,根据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除了法律规定的处罚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将车辆移至安全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同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将被扣留,并可能受到第九十条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根据第九十九条,也将被处以200至2000元的罚款。
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这种行为会被记6分。因此,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必须确保证件齐全有效,避免因违反规定而遭受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4条 (二)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
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五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四项之规定 (三)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是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于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家法规,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 不得醉酒驾驶;
4. 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 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 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骑行的自行车;
8. 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9. 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10. 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四)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以保持稳定、安全的行驶,避免危险情况的发生。以下对这条法规进行 一、机动车管理的重要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强调机动车在道路上的行驶需要保持稳定和合理。在道路交通系统中,合适的不仅关系到驾驶者的安全,也对其他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保持合适的行车可以有效避免因超速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二、遵守安全行驶规定
根据该条例,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安全行车。这包括但不限于保持车距、正确使用转向信号、观察交通情况等内容。同时,驾驶人还需要根据道路条件、天气状况以及车辆载重等因素,合理调整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三、避免危险情况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特别强调,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避免危险情况的发生。在实际驾驶过程中,驾驶人应当保持高度警惕,预测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例如,遇到路口、人行横道、弯道等复杂交通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确保安全通过。此外,遇到恶劣天气、道路施工等情况时,也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核心是确保机动车在道路上的安全行驶。这需要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合理的,并时刻注意道路和天气状况,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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