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条件 (一)

优质回答为了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需要满足多项条件。首先,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且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取了对其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创新性知识产权。
其次,企业的产品(服务)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此外,企业中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科技人员比例需达到30%,研发人员比例需达到10%。
第三,企业需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以获取科学技术新知识,并创造性地运用这些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一定的标准,具体比例依据销售收入的不同而变化。
另外,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应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如果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按实际经营年限进行计算。
此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需达到60%。最后,企业还需要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关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方面的指标要求。
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 (二)
优质回答高新技术产品是指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的全新型产品。或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或属创新产品等;具较高的技术含量、良好的经济效益(利税率应高于20%)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其特点是:一、技术含量高。尤其是核心技术,它关系到企业发展、利润。二、高新技术产业的前期研发投入的钱多、时间较长,推广的难度大。三、新产品一旦研发发成功,具有高于一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在短期内不会被替代或超越。
第一类:计算机拆改与通信技术;电子技术;
第二类:生命科学技术;
第三类: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
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从整体上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运用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科学技术手段生产出来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
第四条 根据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主要支持符合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五条 “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定期进行补充和修订,由省科技厅发布。
第六条 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要求;
(2)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4)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
(5)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
(6)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20%;
(7)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第七条 优先支持下列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
1、利用国家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4、我省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内的产品。
第八条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所需材料:
(一)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三);
(二)申请单位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附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
2、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属于联合申报或多个单位共同享有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企业上年财务报表。
4、产品采标证明。
(三)辅助材料(对申请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情况作进一步说明,有利于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选择提交),一般包括:
(1)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2)未鉴定产品必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a、由省(部)级(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b、省级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
c、若有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产品投产后实测的环保达标证明;
d、若属中外合资,应附加中方控股证明;
e、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料;
f、属专利技术的产品需附专利证书,获奖产品需附获奖证明。
(3)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材料;
(4)出口产品须提交出口证明。
辅助材料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鉴定,原则掌握在2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一般要求1年之内。
第九条 申报和认定程序。
凡申请认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单位,可在产品中试鉴定试产或批量生产之后,按要求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并附所需材料;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按本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对申报产品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常年受理各市上报的材料;省科技厅定期组织专家咨询,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给予认定,并颁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第十条 对申请享受出口退税的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按省国税局、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国税函[2002]326号、苏科高[2002]314号文)办理。
第十一条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技术周期较长的高新技术产品可延长至5年。
第十二条 凡持有经省科技厅认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生产企业,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向省科技厅申请变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或补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企业改制、兼并、组建合资企业、成立新企业;
2、认定证书遗失。
第十三条 申请变更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的申报程序:
1、由企业提出申请变更或补认定证书报告;
2、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将符合变更或补认定证书条件的企业材料一式二份上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受理省辖市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论证,对符合变更或补办条件的产品在每季度末的最后一个星期内统一打印新证书,并由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第十四条 申请变更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的申报材料要求:
1、凡属企业改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改制批文;
(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若企业仅部分改制,原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2、凡属企业兼并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工商部门出具的被兼并企业的注销证明;
(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
(4)企业兼并协议,包括对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的说明;
(5)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3、凡属组建合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合资企业章程;
(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4)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4、凡属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5、凡认定证书遗失,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在省级报纸刊登的证书遗失声明(包括:认定名称、承担单位、证书编号);
(2)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第十五条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者,省科技厅将撤消认定,其生产单位在两年内不得再向省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产品。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第五类:光电技术;
第六类:生物技术;
第七类:材料技术;
其他技术等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要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2)属于国家和省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3)产品的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4)产品生产技术是成熟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技术成熟:已通过鉴定的;获得发明专利的;经法定部门检测合格的;已得到用户认可的;有正式技术引进合同的)。(5)产品生产原料及技术装备有保障,已投入或近期内能投入批量生产。(6)产品市场广阔,经济效益显著。(7)必须通过法定部门批准方可生产的产品,须获得法定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三)
优质回答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注册与知识产权:
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注册。近三年内,企业需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五年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产品领域:
产品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科技人员比例: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科技人员需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研发人员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
研究开发活动:
企业需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以获得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
研究开发费用比例: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需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
综合评价指标:
在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时,还需考虑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以及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
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从而获得相关优惠政策与支持。
高新申报条件 (四)
优质回答高新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
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满一年。
知识产权:
企业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需要占到总收入的一定比例。
科技人员占比:
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研究开发费用占比: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规定。具体来说: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定性指标,如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等多个方面的创新能力评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需要仔细了解当地的政策要求和申报指南,以确保满足相关的条件。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包括哪些 (五)
优质回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企业运用自身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获得的收入;
3、技术承包收入:包含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获得的净收入;
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企业承担社会各个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高新产品申报条件:
1、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2、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产品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综上所述,高新产品收入包括新技术开发收入、和计费项目收入等。新技术开发收入是指技术开发期间实现的收入,包括开发和加工技术收入和新产品批量生产收入等。新产品销售收入是指销售新产品实现的收入,包括新产品试销收入、新产品正式销售收入和新技术新产品增值服务收入等。
【法律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第五条
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一)从事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该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并且是该企业的专职人员;
(四)具有大专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泰豪律网关于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条件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