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的著名案例50? (一)

贡献者回答案例二:湖南衡阳12岁男孩杀死姑妈一家三口
基本案情:2012年4月13日,湖南衡阳市一名12岁的小男孩因不满姑妈的管教,放学后在家中杀害了自己的表弟和表妹,随后又将刚回家的姑妈杀害,并清理了现场后逃走。据悉,该男孩为衡阳县城某中学初一寄宿学生,9年前因父母离异而寄居在姑姑家。但由于姑姑对他的管教非常严格,他因此产生了不满情绪。
推荐理由: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年仅12岁的犯罪者所表现出的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犯罪手段成人化,引发了公众对于是否需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
案例三:14岁少女与男友杀人抛尸案
基本案情:2014年10月12日,云南昆明市一名约14岁的少女和她25岁的男友计划抢劫出租车司机。在男友控制住司机后,少女用随身携带的刀具连续刺向司机的臀部和腹部,司机被刺50多刀后死亡。之后,男友独自将尸体拖到河边抛入水中,两人随后弃车逃走。几日后,两人被警方抓获。
推荐理由:该案件属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情况。少女在结识男友后,受到其不良影响,两人共同策划了犯罪行为,这反映了未成年人不正确的交友观对其犯罪行为的影响。
案例四:17岁少年14天连害九命
基本案情:2010年7月12日至25日,贵州安顺市17岁的少年白中杰与其在网络上结识的朋友共同抢劫他人财物。在14天的时间里,白中杰参与抢劫两次,共抢夺财物70,248元,并导致9人死亡。在抢劫过程中,他还使用了暴力手段强奸妇女。
裁判结果:2011年11月15日,贵州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白中杰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推荐理由:未成年人对网络的沉迷是此案发生的主要原因。白中杰与其网络朋友因沉迷于网络暴力,在利益的驱使下实施了抢劫杀人行为。此案警示未成年人要正确使用网络,了解沉迷网络的危害,以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案例五:重庆10岁女孩摔婴案
基本案情:2013年11月25日,重庆市一名10岁的女孩李蕾在电梯内抱起一名婴儿,并在电梯内持续殴打婴儿5分钟后将其从25楼扔下,导致婴儿死亡。事后,李蕾编造谎言试图脱罪,她的陈述显得非常真诚,逻辑清晰,甚至安慰了被害人的家属。据悉,李蕾在事发前曾因车祸头部受伤,事发前也有异常行为。
推荐理由:此案引人深思,未成年人因个人原因或心理问题,可能会做出极端的行为。对于此类情况,社会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以预防类似悲剧的发生。
2011年七月八月青少年犯罪案例 (二)
贡献者回答1.今年3月,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子便是典型的未成年人通过“网上邀约”实施犯罪的案子。15岁的兵兵(化名)经常出入网吧,在上网时认识了一群朋友,后来就跟着朋友们一起到外面“发财”。兵兵说第一次抢劫是在2008年1月上旬的一天凌晨,他正和3个朋友在省城东区一家网吧上网时,应网友“霹雳神”之约去抢劫,兵兵答应,并主动提出为朋友带路。2009年12月一天晚上,兵兵和网友“超级土豆”等4人相约再次抢劫。当晚,他们在省城东区持刀拦截了两名女孩实施抢劫。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的庭长李静萍说,从目前西宁市各个法院审理的案例来看,“网上邀约”这种形式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动向。在与网络有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80%的人都有通过QQ等即时通讯工具联系的情况,高达八成未成年人承认自身的犯罪行为与接触网络不良信息有关;超过九成的受访者表示“经常进网吧”,接近九成的受访者认为“沉迷网络”。
2.16岁的小飞和14岁的小毅、14岁的小东是校友,为了搞钱上网、玩乐,他们3人联合在了一起。他们屡次出没在合肥的同一个小区内,一月连续偷得两辆价值约3000元的电动车和1辆价值600余元的捷安特山地车。
今年1月19日,小飞提出去位于清溪路上的奥林花园小区内“看看”。由于一个星期前,3人“合作”在该小区偷过一辆电动车,所以此时,小毅、小东便点头同意了。
当日12时许。该3人带上作案工具来到奥林花园,小毅“看中”了一辆捷安特牌山地车,该车停在一栋防盗门紧锁的楼道内。但这点小障碍难不倒他们,小东走到防盗门前,随手按了一户门铃,对讲机那头传出了主人的声音,小东镇定了下情绪,说道“我是抄电表的,请开门”。“啪”的一声,防盗门瞬间开启,小飞、小毅迅速、熟练地将山地车打开后推出了小区。之后,3人将山地车卖了285元。
在之后的一个月内,该3人多次合作到奥林花园偷盗电动车。2月25日这天,3人顺围墙翻入该小区,正在对一辆电动车下手时,被保安发现。保安将他们抓住后扭送至公安机关。
小飞、小毅和小东落网后交代,之所以选择同一个小区作案,是因为这个小区防范松,容易下手。据悉,该3人每次偷的车都卖给了一个专门收赃的妇女,得来近千元的赃款全部被挥霍。该3人落网后,收赃妇女王某也被警方抓获。
小毅、小东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对其进行了教育。目前,小飞以盗窃罪被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王某也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提起公诉
3.日前,邯郸市某中学16岁女生王某一人“分饰两角”,通过手机短信骗取同学钱财。 “我的上海朋友赵俊寒,现在上海做大生意,经济条件、人才等各方面都很优秀。”今年4月份,王某在同学吴某面前吹嘘了一番赵俊寒的优秀后,将赵俊寒的手机号码留给了吴某,并希望两人通过短信交流成为朋友。此后,吴某和赵俊寒虽未谋面,但双方通过一段时间的短信交往后,彼此间产生了“深厚友谊”。5月4日,吴某发现赵俊寒新换的手机号码竟和王某的一模一样,便疑惑地询问王某。“5月1日赵俊寒来邯办事时不慎将手机弄丢,所以将我的手机借走了。”王某的谎言让天真的吴某信以为真。 “过两天就是我生日了,你能送我个金戒指吗?”5月中旬,吴某收到赵俊寒的短信后,毫不犹豫地向母亲借款1000余元,并与王某到商店买了一枚金戒指。此时,王某对吴某说:“你不知道赵俊寒在上海的具体地址,我帮你寄过去吧。”出于对同学的信任,吴某放心地把戒指交给了王某。6月10日,吴某收到赵俊寒的短信,“我要来邯郸,请往我银行卡上打6000元。王某知道我的卡号,你把钱交给王某,让她给我打钱。”得知赵俊寒要来邯后,已被喜悦冲昏头脑的吴某对母亲谎称上学需要钱,从家里拿出6000元后交与王某。 之后,吴某再也没收到过赵俊寒的短信,吴某多次联系对方,赵俊寒的手机却始终处于关机状态。6月23日,感觉上当受骗的吴某,在父亲陪同下到复兴区百家派出所报案。接警后,派出所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并部署警力展开调查。最终,办案民警将调查目标锁定在王某身上,然而调查结果却令办案民警大吃一惊。原来,所谓的富商“赵俊寒”竟是王某虚构的人物。数月来,王某用两个新买的手机号码,以“赵俊寒”为名频繁向吴某发送短信,在取得对方信任后骗其钱财。 调查中,警方还在王某的出租房内发现一名21岁的保定市无业人员李某。该男子去年12月份在网上与王某相识,并经常来邯与王某相会。对于王某诈骗吴某的过程,李某一清二楚。目前,鉴于王某的诈骗行为和李某隐瞒王某诈骗的行为,复兴区人民检察院已对二人批捕。
4.12月2日,记者在武宣县人民医院外一科四楼一号病床看到了小邱,这名只有5岁半的孩子很瘦弱,小脸乌黑,眼睛深陷。他是武宣县东乡镇洛桥小学学前班学生。两根导流管插在他的肚子上,半截肠子露在肚子外,失禁的大便每隔十几分钟就从那里流出。
小邱的父母憔悴不堪。目睹儿子小小年纪受到这种折磨,仿佛痛的是自己,夫妻俩满脸痛苦和悲愤。
孩子的父亲邱福灵强忍悲伤,向记者讲述儿子的不幸遭遇:
11月26日中午,在那沙村的家里吃完中午饭后,小邱像往常一样,到离家两三公里远的洛桥小学上学。夫妻两人也出去干活了。
傍晚小邱父母回来时,村里的小学生告诉他们,小邱出事了,在河马卫生院。两人很快赶到了卫生院,见到儿子满身是泥不断在病床上打滚,并吐了一堆污物。两人和医生就问孩子是不是吃了什么东西,可小邱痛苦得几乎连话也说不出了,只说罗×、黎××、邱××、温××等人用棍子捅他肚子。
医生掀开他的衣服,没看到肚子上有被捅的痕迹。仔细检查那堆污物,里面有泥沙。医生见孩子在痛苦打滚,却又查不出是什么毛病,于是给孩子打了点滴后,就让转到武宣县人民医院抢救。
被连夜转送到武宣县人民医院后,小邱才告诉医生,有人用棍子捅他的屁股,并往他嘴里灌泥沙。医生脱下他的裤子,发现肛门有血迹,拍片后发现肠子里有异物。医生告诉邱福灵夫妇,孩子得马上做手术。
剖开小邱的腹部,医生不但发现孩子肚子里有3颗小石头,还发现大肠穿了一个手指头粗的孔,小肠也被穿了3个孔。甚至小肠胰膜都破了,差点就捅到十二指肠附近的大动脉。肚子里还有很多污物。
医生取出石头,补肠,插上导流管,并将一段大肠从肚子里接出用于排便,小邱这才暂时脱离生命危险。不过医生告诉记者,前提是伤口不受感染。并且,这段肠子大概得等到被捅穿的伤口痊愈后,才能放回肚子里,恢复从肛门排便,这可能需要3个月时间。
下毒手的竟是四名小学生
小邱所说的罗×、黎××、邱××、温××是谁,为什么对他下此毒手?
记者在距武宣县30多公里的东乡镇洛桥小学,见到了小邱所说的黎××、邱××和温××。这3人并不是什么凶神恶煞,而是小学四年级学生。
黎××告诉记者,在学校六年级学生罗×的指挥下,他和邱××抬着小邱,来到离学校两三百米的一个小山坳里。罗×先是从地上抓了一把沙石往小邱嘴里塞,逼他吞下。然后,又脱下小邱的裤子,捡起一根二三十厘米长、小指粗的木棍,捅进他的“屁股”(肛门)里……
黎××称,当时他帮罗×按住小邱的手脚,邱××则说只是在旁边看。温××上午告诉记者他只是在旁边看,下午却又说自己不在现场。当黎××告诉记者是他和邱××事后把小邱抬到学校操场旁边时,小个子邱××偷偷用脚不断踢黎××,说自己没抬人。
当记者问这3个孩子为什么那样残忍地伤害小邱,是不是小邱惹他们不高兴。3个孩子都说小邱没惹他们。邱××和温××还说,看到小邱在地上不断打滚、惨叫时,他们才开始感到害怕,就偷偷溜回学校。回来后,邱××跟同学说小邱在操场出事了,但并未说明是怎么回事。听到这个消息后,一名学生马上向老师汇报。
洛桥小学的梁校长告诉记者,接到学生报告的时间是下午3时50分,离放学只有不到10分钟时间。他和老师们赶紧跑到操场旁边,发现孩子在地上痛苦地打滚,却无法说话。他伸手探了小邱的额头,发觉孩子没发烧,查看头部和身上,也未发现伤痕。
梁校长当即安排两位男老师开摩托车将孩子送到河马卫生院抢救。小邱被辗转送到武宣县人民医院后,医生们才查出来,孩子的大肠和小肠被人捅穿了4个孔!
让梁校长更为震惊的是,这件残忍的事居然是学校里几个高年级的学生干的!学校觉得案情重大,立即向河马派出所报警,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
据四年级班主任雷德缓老师介绍,事发当天下午,四年级安排有两节课,第一节是体育课,是他上的,当时邱××、黎××和温××都没来上课。第二节课的音乐课是位姓陈的女老师上,陈老师和考勤学生也说第二节课3人没到课堂。
受害男孩缺钱救治
梁校长表示,学校里发生这种惨剧,校方确实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为此,学校前后为孩子垫支了2000元的医药费。由于经费困难,学校已无能为力了。得知小邱已经欠了医院2000多元的医药费后,12月3日,无处筹款的洛桥小学决定发动师生向受害人捐款。梁校长坦承,老师和学生们其实也没有什么钱,但是捐得多少是多少,尽力帮受害家属解决遇到的困难。同时学校认为,肇事学生的监护人是家长,他们应该负起相关责任,不可能由学校负完全责任。为此,学校多次联系肇事孩子的父母,督促他们尽快筹款救治受害人。
洛桥小学所属的东乡镇教办的陈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情发生后,教办及武宣县教育局都非常重视。他们多次派人深入学校调查,安排学校、受害者家属及肇事学生家长协商妥善解决问题,并督促相关责任方尽快解决受害者的医药费等问题。陈校长说,这件事暴露学校的监管存在一些漏洞,今后将加强对各个学校管理和检查,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邱福灵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个肇事孩子的父亲到医院看望过重伤的儿子,一个给了500元,一个给了300元。医生说,整个手术前后估计要一万元。这缺口的数千元医药费,让邱福灵愁眉不展。邱苦恼地说,数年前他摘果时从树上摔下断了腿,至今干不了重活;妻子有轻度神经障碍,连儿女也照顾不好(邱尚有一个女儿)。如今,他们靠领低保维持一家四口生计。
记者就此案到河马派出所采访,办案人员称,案件正在调查取证当中,目前还不能对外公布详情。
一千零一案:惨死在血泊中的九岁幼女 (三)
贡献者回答在2004年7月的山西,发生了一桩震惊社会的幼女遇害案件。那天下午六点半,叶语(化名,38岁)下班回家,发现大门敞开。一踏进家门,她便目睹了恐怖的一幕——原本温馨的客厅变成了人间炼狱,厨房煤气外泄,血迹遍布,女儿陈小小(化名,9岁)躺在血泊之中,满头是血。
叶语立即瘫倒在地,惊慌失措地报警。警方到场后,发现现场血迹分布广泛。从电风扇到地面上的血泊,再到座机上的痕迹,以及厨房中留下的炒菜锅、菜刀上的血迹,甚至门口的血足迹,都揭示了这场悲剧的细节。死者衣着完整,头部伤势极为严重。
除了现场的恐怖场景,叶语还发现自己的房间被翻动,结婚戒指也不见了。警方最初推测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然而,现场的多余行为让案件显得异常离谱。凶手似乎想要确保受害者的死亡,而不是仅仅为了抢夺财物。
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全面的尸检。死者脖颈有被勒过的痕迹,推测是电话线所致。头部有多达十多处的钝器伤和锐器伤,以及密集的砍伤。死者死后,还被开水烫过。另外,脖颈部密集的平行表皮细小剥落,是威逼伤的常见特征,表明凶手曾用刀尖威胁受害者,试图逼迫出钱财位置。
通过足迹鉴定,警方发现凶手伪造了自己的足迹,是一个身高不足150cm的未成年人。凶手使用了多种凶器,包括电话线、炒菜锅、座机和菜刀,但并未表现出刻意的折磨行为。这表明凶手只是确保受害者的死亡,而非为了寻求快感。
警方进一步分析,发现凶手力气小,脚小,身高不足1米5,犯罪行为异常荒诞。根据这些线索,警方怀疑这是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杀人案。经过排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一个12岁的男孩程某。案件揭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偶发性、动机模糊简单、暴力化程度日益严重的特点。
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动机在犯罪过程中的转变案例。最初,程某的动机只是简单的谋财,但在犯罪过程中,他突然意识到不杀人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从而将动机复杂化。无论动机为何,未成年人犯罪往往表现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心狠手辣的特点。
回顾历史,类似案件并非个例。例如,2004年北京发生的案件中,三名未成年人(陈某两兄弟、石某)与一名已成年女孩无故殴打一名妇女,导致其死亡。这一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达到了极端的程度,令人震惊。
此类案件提醒我们,无论年龄大小,犯罪行为都应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同时,社会应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青少年违法事件事例 (四)
贡献者回答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 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 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 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 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 因,却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 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 价。 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 又不能不对 “花 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这里,我们收集了八个具有代表性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 案例。一个个典型的案例,一个个深刻的教训,希望能引起 同学们的反思和警醒。 案例 1: 陈兴、 单丰均为某校在校学生, 一天陈约单去某中学打龚成, 因龚向另一学生强索钱财。两人在校门口,正好碰上学生胡某栏 住龚,陈上去就打,打后胡提出要钱,龚只好同意交出 70 元钱 由陈、胡等人分。不到一个月,陈又约单、王两人商量说,现在 中学正交学费可以去强索或抢学生的钱,之后三人走到学校附 近,碰上一名学生,陈上去索要钱财,被害人不服,陈等三人一 起上去推打并拉住被害人双手,从身上搜走 150 元。几天后小单 也来约陈、胡、王等四人,说张某有钱,找到张索钱时被拒绝, 于是陈等对张踢打,张被迫只好交出身上的钱。他们甚至于向小 学生索要钱财,一个小学生被拿 10 元钱后大哭不走,他们又还 给这个小学生 6 元。尽管这几名学生都只有 16 岁,而过去没有 犯过这类罪错,根据刑法的规定还是被判处刑罚。 提醒: 提醒:打架本不应该 敲诈错上加错 案例 2: 某市职业中学接连发生学生抢劫、敲诈、盗窃的案件,11 名学生走上了受审台,他们有的是家境贫寒,却贪图享受、摆阔 气、钱不够花,就拉帮结伙,当“老大”,去偷去抢;有的是怕 受欺负,找靠山,求保护,主动靠近恶势力,跟着学抽烟、喝酒、 一起混,抢劫团伙的成员;有的原本学习不错,老老实实,成为 团伙抢劫、敲诈的对象,被几个嘴巴打下来,就混在一起了,从 受害者变成害人者,走上了抢劫犯罪的道路。 提醒: 提醒:家境不好本该自强不息 认错朋友导致祸害不浅 案例 3: 小王与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顾读初一。一天二 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 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 王给一点颜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王 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 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 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顾放学刚走校 门,上去对准顾就是一刀。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 构成九级伤残。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 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 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亲的 命,弄得我家破人亡”。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 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 而且案发前正值王初中毕业面临中 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 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顾也是独 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魏的 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 提醒: 提醒:哥们义气要不得 酿成恶果悔已迟 案例 4: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因担 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 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 新就想到了偷。今年 6 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 2000 多元在网吧 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 用。 仅仅几天后, 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 此时, 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 后来就想去偷爷 爷的钱。某日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响声惊动 了睡梦中奶奶,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奶奶,奶奶倒在 了血泊中。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 4000 元钱,只在奶奶兜 里找到了两元钱,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 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 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 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 “我当时只想着拿到 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 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提醒: 提醒:上网成瘾盗钱财 良知泯灭杀亲人 案例 5: 15 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 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 员。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 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 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 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 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 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 捅上去, 造成一死一伤, 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 在监狱里, 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提醒: 提醒:因小失大要不得 由好到坏一念间 案例 6: 某地四名高二学生受社会高消费的影响,经常上酒楼、穿名 牌,大把大把地花钱,远远超出自己家长的经济负担能力。他们 从电视录像中看到抢劫来钱很容易,于是自恃人高胆大,经常晚 上持刀闯入本校宿舍对外地学生威胁,索取钱财,猖狂时一个一 个宿舍挨着抢,同学看其穷凶极恶的样子,敢怒不敢言。发展到 后来, 他们竟在学生晚自修时强行搜身, 造成有的学生心神恍忽, 不敢上学,对学生的身习健康、财产安全以及教学秩序造成的危 害。他们自己还认为在校时抢同学的钱无所谓,最后当然没有逃 脱法律的制裁。 提醒: 提醒:超前消费歪动脑筋 强取豪夺走进班房 案例 7: 刘云是某医学院的学生,从小父母悉心培养,学习美术、音 乐、舞蹈,原本是个多才多艺的花季少女,令人羡慕的好学生。 16 岁认识了一个男青年,男青年说非常喜欢她,他轻易地就相 信了,可那个青年是个小混混,小兄弟很多,带着她玩、跳迪斯 科、打架,父母反对,她搞假自杀逼父母让步。在男朋友的教唆 下,又跟小混混逃走,放弃学业,骗钱,用安眠药使人睡觉然后 中进行盗窃,而自己也遭到了多名混混的强奸,为了一段本不该 发生的“恋情”沦为盗窃,付出了自由、前程、青春和才华。 提醒: 提醒:情感迷失酿悲剧 一失足成千古恨 案例 8: 16 岁的小朱与 15 岁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学,平时就好自 称大,恃强凌弱;二人家庭经济都较困难,很羡慕有钱的同学穿 名牌。一天,一个低年级学生穿了一双耐克鞋在路上一脚把一块 石头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气想教训教训这个小同学。小李 一看一双新的耐克鞋,就说把这双鞋换过来穿穿算了,小同学不 肯,二个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脚,小同 学只好把鞋给了小朱。小同学的家长报了案,小朱与小李被叫到 了公安局。经查,小朱和小李还数次向其他小同学强索人民币, 有的 2 元,有的 4 元、5 元,最多一次强索 17 元,后因被害人 要求返还 7 元,总共强索金额 31 元,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 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 处理。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例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泰豪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