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曝光哪些产品 (一)

最佳答案315曝光的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不合格食品:
这类产品可能包括不合格的肉类、蔬菜、水产品等。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虚假宣传的消费品:
这些产品可能通过过度夸大产品功效来进行虚假宣传。实际使用效果与宣传不符,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
质量缺陷的家居用品:
包括不合格的家具、灯具、家电等。这些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违规操作的汽车行业产品:汽车行业也是315晚会的重点关注领域。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使用劣质零部件、虚报车辆配置、故意隐瞒车辆问题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如何举报农贸市场虚假宣传 (二)
最佳答案严厉打击广告诈欺犯罪活动,对综合治理具有整体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人,教育挽救失足者;有利于鼓励广大公民的斗志,激发人民群众同广告欺诈活动的斗争。那么如何举报农贸市场虚假宣传?
如果发现农贸市场虚假宣传应向工商局举报,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明确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三类法律责任:即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为了准确有效地同虚假广告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必须明确虚假广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我国广告法规定的行政责任主要是行政处罚。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虚假的广告有权责令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的范围之内公开更正以清除影响。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虚假广告发布过程中,不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或者与广告主串通一气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者明知广告内容虚假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该广告的,则按照广告法的规定没收其收取的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包括吊销《营业执照》,暂停或者取消兼营广告的登记效力等。
2、民事责任
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才、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广告法对发布虚假广告行为的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
3、刑事责任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利用虚假广告,进行各种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
依据刑法第140、193、213、215、216、221、222、224、240、266等条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搞好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审查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是预防广告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措施。为了规范广告活动,加强对广告法的监督和审查,我国广告法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
1、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广告法第6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因此,县级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确立广告审查制度。广告法第34条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广告审查,不得发布。”这一条规定了我国的特殊商品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必须依法进行登记。进行广告经营活动必须经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并依法登记。根据广告法第6条的规定,进行广告经营活动应依法办理经营登记。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办理,并且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
3、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遵守广告准则,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广告法第5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20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接受广告主委托时要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根据广告法第24条的规定,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通过查验和核实以后,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这就是倍领安全网小编今天介绍的农贸市场安全小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 (三)
最佳答案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如下:
认定原则:
1、主体
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2、行为
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3、结果
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虚假宣传的处罚如下:
1、因虚假宣传行为而发生的经营额达到5万元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过5万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罚款1000元;
2、虚假宣传行为延续的时间达到三个月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过三个月的,每增加1个月,增加罚款3000元;
3、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费用达到5000元的,增加罚款5000元;超过5000元的,每增加1000元,增加罚款2000元。
虚假广告行为有:
1、广告主介绍的商品、服务本身即是虚假的。
(1)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性能、功效等的说明,不符合商品的实际质量、性能、功效等。
(2)擅自改变食品、药品、农药等特殊商品的《广告审批表》批准宣传的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利用虚假广告招生办学、培训技术。
(4)发布虚假的“致富信息、实用技术”广告骗取钱财。
(5)无商品可供,或以次充好,以邮购为名骗取购物款,非法牟利。
2、广告主自我介绍的内容与实际不符。
(1)谎称自己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商品注册证;谎称产品质量已达到规定标准、认证合格,并获得专利等;谎称产品获奖、获优质产品称号等。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义为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作广告宣传。
3、对产品、服务的部分承诺是虚假的,不能兑现的且带有欺骗性的。
被投诉虚假宣传的处理如下:
1、积极自查。作为卖家,在接到买家投诉你虚假宣传时,一定要积极进行自查,查看自己宣传广告语是否是出现了夸大其词的成分;
2、联系买家。作为电商卖家,在接到买家的投诉后,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应该积极联系买家沟通处理;
1、找到问题。根据买家投诉的线索,作为商家要积极引起重视,找到虚假宣传的问题点,然后积极进行整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五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造成人身伤残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生物农药如何辨别真假 (四)
最佳答案辨别生物农药真假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查看产品包装规格:
植物源、矿物源、微生物、蛋白类和寡聚糖类等生物农药,由于使用量大,通常包装规格也较大。如果包装规格在50毫升/克以内,需警惕可能为假药。对于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性诱剂,由于其用量小,包装规格通常不会超过100毫升/克。如果标注规格过大,则可能存在问题。
检查产品标注使用的剂量:
上述类别的生物农药使用量较大,一般稀释倍数在500倍以下。如果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的每亩用量过小,或者稀释倍数过高,则该产品可能存在问题。
核查产品适用范围:
病毒类、性诱剂等生物农药通常具有特定的杀虫对象,如果产品标明能对付多种害虫,则需谨慎,可能是虚假宣传。
查看产品有效期:
微生物类生物农药的有效成分为活体生物,不耐贮存,因此保质期通常较短,一般为半年至一年。如果产品标明有效期超过这一范围,则可能存在问题。
审查产品药效描述:
生物农药的效果通常较慢,如果产品宣传称具有迅速或速效的效果,则需警惕,这可能是虚假宣传。
通过五点,消费者可以初步判断生物农药的真伪。在购买和使用时,建议仔细阅读产品说明,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是农民的子女就回答》假农药有什么危害 (五)
最佳答案许多生产厂家在标签上大做文章,坑农害农。目前,我省在农药标签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从去年全省农药标签检查结果看,在受检的853个农药产品中,标签合格的仅有269个,合格率为32.2%,不合格的主要是无农药登记证号。标签上商品名称未登记、擅自扩大适用作物或防治对象、擅自起商品名、无中文通用名、无毒性标志或降低毒性等级的问题尤为严重,给我省生态环境及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危害。1999年,吉林市昌邑区化工研究所生产的“昌盛牌”大豆种衣剂由于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就生产销售,造成吉林地区5.1万亩大豆田药害;同年,山东省陵县兴农化工厂生产的种衣剂,由于夸大功效,搞虚假宣传,导致公主岭、双辽、长岭三个县市11个乡镇5万多亩玉米田防效不好,造成严重减产;2000年江苏激素研究所生产的苄磺隆水田除草剂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我省5个地区、15个县市的10万多亩水田药害。农民使用农药的直接依据就是看农药上的标签,如果买了没有通用名的农药,农民不知道农药里含有什么成分,就不能准确把握农药的价格,使一些不法经营者钻了空子,他们随意要价,极大地侵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如农药中没有某种功能,标签中却说有某种功能,反而带来更多的药害。2002年,辽河农垦管理区市场上销售的75%百菌清,经检验后有效成分含量仅为0.02%,不但不起作用,还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近年来由于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使农药残留问题得到了一定控制。目前,全国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超标率为17.76%和9%,我省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率为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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