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罪犯出狱不久就又重新犯罪? (一)

贡献者回答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1:愧疚感与家属关系
服刑人员在狱中度过长时间,常常对自己的家人感到愧疚。例如,周某,他在监狱中度过了近二十年的时光。在即将刑满释放的前一周,他内心充满了激动与喜悦,但同时也对即将面对的外界生活感到焦虑和迷茫。由于多年未能陪伴家人,未能履行自己的责任,他感到非常愧疚。他希望能够出狱后更好地补偿家人,尤其是他的妻子,她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不离不弃,孝顺父母。这种愧疚感是许多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共同情感。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2:对未来感到迷茫
刑期不同的服刑人员在出狱前的心态也不同。对于刑期较短的服刑人员来说,他们出狱后很快就能适应社会。然而,对于刑期较长的服刑人员来说,重新适应社会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他们发现,世界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曾经的诺基亚手机已被智能手机所取代。这些变化使得他们感到迷茫和焦虑,担心自己无法适应外面社会的快速发展,甚至对自己是否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都没有把握。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3:自卑与自尊的冲突
由于曾经服刑,许多服刑人员感到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担心别人的指指点点,内心充满自卑。然而,他们中大部分人仍然保有自尊心。因此,在考虑出狱后的生活时,许多服刑人员会经历自卑与自尊的内心冲突。特别是那些入监前有知识背景或一定社会地位的人,这种自卑与自尊的冲突在他们身上更为明显。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4:入监初期心理问题
入监初期,服刑人员常常面临环境适应问题,产生恐惧和焦虑。他们可能对监狱民警、同犯以及监狱环境感到恐惧。此外,对于那些仍有余罪或私藏违禁品的服刑人员来说,他们整日心神不宁,忐忑不安。焦虑情绪表现为情绪烦躁、白天疲惫、夜晚噩梦连连,内心不安,事事担心。
出狱后常见的心理疾病5:心理问题的严重性
经历过监狱生活的人,在释放后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心理问题。短刑期的犯人表面上看变化不大,但内心可能已有许多变化。而对于刑期较长的犯人来说,出狱后重新适应社会更加困难。一些人可能因长期关押而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又因年龄较大而难以被社会接纳。特别是那些因严重犯罪(如抢劫、盗窃、强奸)被判刑的人,他们的心理问题通常更为严重。经济类犯罪的人员相对而言心理问题较轻。因此,我国有必要设立刑满释放人员心理疏导中心这些人员心理调整,降低重新犯罪率。
在监狱内的心态往往决定了释放后的状态。如果将坐牢视为一场赎罪和修行,那么灾难中的生命将直面生命的本质和主题,引发对人生价值、意义及周围世界的深刻思考,从而带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颠覆性改变。因此,监狱不仅是人生的地狱,也是重生的场所,是一次人生的修行。这场修行本质上是关于哲理的深刻思考,最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价值观的胜利。
「中途之家」迎接浪子回归 (二)
贡献者回答建立“中途之家”等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提供专业的心理诊疗服务,让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志愿者工作……这些都是浦东新区司法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值得借鉴的举措。
近年来,浦东新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占全市总数近1/4,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压力较大,但得当的措施带来了良好的帮教效果,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0.20%;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大幅降至0.41%。
“中途之家”提供过渡性安置
住在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宿舍里,可以去单位食堂吃饭,另外每月还有1100元收入,这种生活对大半年前的阿文来说简直是天堂般的待遇。
去年9月,阿文服刑期满走出监狱,无亲可投、无处可住、无业可就的 “三无”生活让他感到迷茫,甚至对生活也失去了信心。适逢浦东司法局、浦东社会安置帮教志愿者协会与浦东民新包装集团一起建立了 “中途之家”,阿文才在此重新找到了人生的坐标。
近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浦东东川公路民新包装集团内的 “中途之家”。阿文的 “家”位于集团的单身宿舍区,一间10平方米左右带卫生设施的房间内摆着一张桌、一个柜子,还有电视机和空调,陈设简单而又温馨。
“当初老宅动迁时分的8万元早就花光了,父母和哥嫂买的新房不敢让我住,我就只能去朋友家轮流蹭住。”阿文回忆起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感慨万千。
民新集团为阿文安排了一个“仓库管理员”岗位,负责看守仓库,产品进出和点货。如今,阿文已在民新集团工作了近一年,和工友们混得很熟, “我还经常借他们的手机打电话。”
1986年,阿文曾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6年。出狱之后,阿文一无所有,父母和哥哥对他渐渐疏远。 5年前老宅动迁,阿文和重新买房的父母哥嫂彻底分了家, 8万元动迁款很快被他挥霍一空,他又因诈骗等犯罪再次入狱。
去年9月阿文再次出狱,重新面临融入社会的难题。街道及时帮他解决了落户问题,又办理了低保,但阿文学历低又没有工作经历,找工作成了难题。
就在阿文举步维艰之时,去年8月底 “中途之家”的成立让他看到了曙光。浦东司法局、浦东社会安置帮教志愿者协会与浦东民新包装集团签订了 “中途之家”协议,民新包装集团提供食宿和工作特殊人员中部分无家可归、无处居住、无处就业且有迫切就业愿望的对象提供过渡性安置就业。就此,阿文踏出了重新融入社会的第一步。
记者从民新包装集团工会主席、 “中途之家”负责人屠女士处了解到,目前除了阿文之外,该“中途之家”还有另外两名特殊人员在此工作,其中一名为社区服刑人员,另一名为刑满释放人员。“那名社区服刑人员刚刚过20岁,有一次他跟我说, ‘我感觉你就是我的母亲’,这让我心中感到无比温暖。”屠女士笑着说。
浦东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处工作人员对记者介绍,设在浦东民新包装集团内的 “中途之家”只是若干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的一个。
目前,浦东各司法所会同所在街镇劳保所共创各类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52家,累计安置18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目前在岗的有275人左右。
今年6月初,位于惠南镇园中路188号的浦东新区第二个中途之家——上海胜华电缆集团中途之家已正式挂牌成立。
女性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三)
贡献者回答讨论本题,至少需要了解以下基础信息:
1、所谓“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观点认为是“前科消灭制度”的一部分,顾名思义,其设立目的是为了消除对释放人员的社会压力释放人员更好、更顺利融入社会生活。
这一制度在我国最早可以追溯到199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推出的“淡化前科”政策,2004年长安区正式推出《关于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办法实行方案》,2006年、2007年、2008年,上海、山东青岛、四川彭州分别各自独立探索建立了附条件的未成年前科不计入档案(或档案单独封存)制度,可以说是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雏形,直到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被正式推向全国。
2、长期以来,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局限于未成年犯罪,与之相对,其他释放人员因其前科往往面临巨大社会压力。
针对湖南省2018年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情况的一则调查显示,除去自主创业者,的释放人员在就业时曾因前科身份遭遇不便,其中的释放人员会选择消极对待,会选择默默忍受,接受现状或是更换工作。巨大的社会压力以及过于频繁的工作变更使得释放人员生活极不稳定,这往往成为其再犯的诱因之一。
3、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总数中轻罪占比逐渐升高,尤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增速明显:
2018年轻微犯罪在全部犯罪总数中占比已经达到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三类犯罪的占比逐年降低,已从1997年的下降到2019年的。统计数据上看,女性释放人员的再犯率显著低于男性。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课题组对本省假释适用情况的调研中发现,两性初犯性别比约为1(女性)比10(男性);再犯性别比约为1比32,犯罪率约为男性十分之一,再犯率约为男性三分之一。
当然,差异能否归因于性别,部分观点尚有争议。
总结一下:
有限覆盖的前科消灭使得国内社会对犯罪人员极其苛刻,一旦行差踏错就万劫不复。如果这种压力仅仅针对严重犯罪,在社会管理层面尚可接受,但近年来,随着轻微犯罪、过失犯罪占比逐渐升高,这种严苛高压的管理模式逐渐被反思和质疑。
时至今日,我们是否仍旧应当不加区分的坚持犯罪报告制度,将(除未成年人外)所有类型犯罪、所有类型释放人员群体,一概排除在社会正常秩序之外?
——这是漳州中院试图回应的问题。
在轻罪、微罪占比逐渐提高的背景下,漳州率先尝试从统计意义上犯罪率和再犯率明显更低的女性着手,以轻罪为限,探索扩张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范围,缓解释放人员社会再融入的尖锐矛盾。
从这个角度讲,《办法(试行)》是一种尝试,一种探索,我们不应以一个推向全国成熟法规的标准去要求它。我希望大家能够漳州中院多一些宽容和鼓励,任何制度的建立,一开始总是从不成熟的尝试开启的。
当然,地方性的司法探索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全国性法规制度的改革,“女性封存”的最终目标一定是为了“(附筛选)全面封存”,随着进一步的探索和实施,有无比之先天性别更好的评价指标;就封存犯罪记录制度的适用对象上,能否开发出一套比性别的别一刀切更好的甄别模式,以达到犯罪惩治和社会效用的两全,这些问题大家也可以保持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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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 中国法院网: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困境及发展
^ 我的原意其实想用“社会歧视”,但是考虑到也有观点认为社会排斥是刑罚的一部分,这里尽量采取中性措辞。
^ 胡桑:《前科人员平等就业权保障调研报告》
^ 刘传稿:《犯罪化语境下的轻罪治理》
^ 《关于依法适用假释适用的调研报告》
^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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