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刑事追诉期是多少年 (一)

一般的刑事追诉期是多少年

关于一般的刑事追诉期是多少年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一般的刑事追诉期是多少年

关于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超过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追诉,即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规定,追诉时效的档次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与二十年。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就不能再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后就不再追诉。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的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的不再追诉。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1)追诉时效的计算日期按照《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一般是指犯罪成立之日,但是也有特殊情形。

同时也要注意是犯罪成立之日而不是犯罪既遂之日。

(2)追诉期限的截止日。追诉期限应该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到审判之日为止。只要在审判之日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就可以追诉。

(3)追诉期限的延长。追诉期限的延长是指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而追诉时效暂时的停止执行。具体包括如下两种:

①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视频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因此我们可以得知这两天都南京医科大学杀医案是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

②同时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除了前面两种情形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外,如果犯罪人犯新罪依然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追诉时效中断怎么处理

(1)追诉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的更新,即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法定规定事由,从而使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零,从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法律制度。

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犯新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算。

(2)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⒈在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的追诉时效中断,互不影响。例如张三与李四共同犯罪a罪,过了一段时间李四又犯了新罪b,因此李四重新计算,而张三依据按照原来的诉讼时效计算。

⒉在牵连犯中,前面的犯罪行为会被后面的犯罪行为中断而重新计算。

⒊如果行为人先后犯两罪,如果前罪已经到期,后罪没有到期,则只追诉后罪即可。

⒋跨境犯罪的问题。后罪应该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并且有管辖权。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清楚一般的刑事追诉期是多少年了吧。一般来说,我国最长的追诉时效为20年,但是为了防止有重大罪行的罪犯逃脱处罚,我国还在《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相关内容: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标准

追诉标准也可以称为立案标准,《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刑事犯罪都有自己的立案标准,即使是两个相似的犯罪,它们的立案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针对信用卡诈骗犯罪,优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其追诉标准的内容。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的,应当立案。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信用卡的样式、图案、色彩,采取印刷、描绘、影印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制造出来,以冒充真的信用卡的假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等。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的,应当立案。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证以及持卡人有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的,应当立案。根据我国有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者转让。所谓“冒用”,是指行为人以持卡人的身份,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综上可知,一般情况下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主要累计的数额达到5000元的,那么就可以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信用卡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5000元。更多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知识,如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等问题,欢迎你到优律师网站进行了解。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二)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首先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第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最后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如下:

1.立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管辖范围内决定立案。

2.侦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并进行询问当事人、证人等,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以及对相关物件进行鉴定。侦查阶段通常持续到1至3个月,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延长。

3.审查起诉。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给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将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开庭审判。法院在决定立案后,会排期审理案件。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以及罪行法定的原则对被告人进行判决,可能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等。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囊括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所有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通常来说,除了海关缉私类、军队自侦类、职务类犯罪由其他部门管辖、自诉类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之外,其他刑事案件都由公安机关管辖,常见的如盗窃案、抢劫案、故意伤害案、非法经营案等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刑事案件多少年后就不再追究 (三)

犯罪经过以下期限不追究刑事责任: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经过二十年。

刑事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仅3个月。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公安立案到结案要多久?

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 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也就是说,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拘留或没被批准逮捕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期限。如果嫌疑人被刑 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

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最后是到法院。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注意的是:如果犯罪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另外,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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