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刑事起诉书让家属拍了可以吗?
- 2、2002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刑事起诉书
- 3、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格式范文
- 4、公诉刑事案起诉书需要送给家属吗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刑事起诉书让家属拍了可以吗? (一)

贡献者回答刑事起诉书让家属拍了是不可以的。起诉意见书是检察院的重要法律文书,是不能给家属看,也不能给犯罪嫌疑人看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把起诉意见书送达给犯罪嫌疑人,只规定了在审判阶段把起诉书送达给被告人。 不可以,法律只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这两方手中,并没有规定要给被告家属起诉书。除非家属担当辩护人,否则不会把起诉书副本直接交到被告人家属手里。
刑事案件的起诉书是保密的,不对外公开。但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不起诉人。
起诉书公开是检务公开的核心标志。检务公开,要求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能够切实感受到检察工作的公平正义,同时能够有效对检察活动实施监督。公开检察机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办案程序制度,因为不涉及个案办理,仅属形式性公开。对因法律和制度限制、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原则上属于不公开范围。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作为检察机关行使刑事控诉权的载体,是通过审查起诉对案件提出的结论性意见,属于检察环节的终结性、公开性法律文书,集中代表检察机关在个案中为实现国家刑罚权以及社会公平正义所作出的努力。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起诉书可以公开,但不是所有的起诉书都可以公开的,这需要遵守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虽然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关注法院起诉这方面,但是刑事案件的起诉书是保密的,不对外公开。
2002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刑事起诉书 (二)
贡献者回答被告人李玉书,男,1970年8月2日生,汉族,农民,住赤山市龙安村。2000年9月7日上午,被告人李玉书路经该市郊区时,见被害人徐桂珍(女,34岁)一人在草滩上牧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李产生了强*邪念,便将徐拉入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强行撕扯徐的裤子欲行强*。徐极力反抗,大声呼救。李害怕罪行暴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一刀。徐继续呼救,李一手卡住徐的脖子,另一手用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数刀,致徐当场死亡。李取下徐手上戴的手表和身上的80元钱,并将徐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随后,李将被害人放牧的125只绵羊赶到临近的高家店村,准备销赃时被发现。李畏罪潜逃,后被抓获归案。
现假定你为本案的公诉人,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起诉书。
本题答题要求:
1.格式正确,应具备的事项齐全;
2.请求合法有据,定性准确;
3.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4.题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名称、文号等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参考答案」
赤山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赤检刑诉字(2000)第***号
被告人李玉书, 男, 1970年8月2日生, 汉族, 农民, 赤山市人,住赤山市龙安村,2000年9月8日因强*(未遂)、故意杀人、盗窃罪被赤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0年9月15日被赤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0年9月15日被赤山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李玉书强*(未遂)、故意杀人、盗窃一案经赤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 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于2000年**月*日收到,经本院审查查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如下:
2000年9月7日上午,被告人李玉书路经赤山市郊区时, 见被害人徐桂珍(女,34岁)一人在草滩上牧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被告人李玉书产生了强*邪念,便将徐桂珍拉入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强行撕扯徐桂珍的裤子欲行强*。徐桂珍极力反抗,大声呼救。李玉书怕罪行暴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一刀。徐桂珍继续呼救,李玉书一手卡住徐桂珍的脖子,另一只手向徐桂珍的腹部猛刺数刀,致徐桂珍当场死亡。李玉书随后取下徐桂珍身上带的手表和身上的80元钱,并将徐桂珍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随后, 李玉书将被害人放牧的125只绵羊赶到临近的高家店村进行销赃。
上述犯罪事实,有被告人供述、物证、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综上所述, 第一,被告人李玉书,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欲与被害人徐桂珍发生性关系但因被害人的极力反抗并未得逞。其行为已经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和第23的规定规定,构成强*罪(未遂)。
第二,被告人李玉书,在强*未遂后怕自己罪行暴露, 用匕首将被害人徐桂珍杀害。其行为已经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第三,被告人李玉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被害人放牧的125只绵羊以及被害人的手表、80元钱窃为已有。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李玉书的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本院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严惩。
此致
赤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XXX
X X年X月X日
(院印)
1.证据目录
2.主要证据复印件
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格式范文 (三)
贡献者回答1. 被告人郭XX,男,31岁。
2. 本案由XX人民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非法行医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3. 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听取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孙XX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4. 经依法审查查明:描述案件的事实。
5.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证人村民XXX的证言,被告人郭XX开具的药方,鉴定人XXX的鉴定报告。
6.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XX无视法纪,在未取得行医资格证和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中毒死亡,其行为触犯了《_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7. 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本案被告人提起公诉,送交法院审判,请依法予以惩处。
相关阅读-刑事起诉书的书写要求
1. 刑事起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检察文书。
2.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但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 起诉书的基本结构包括:首部、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要求和根据、尾部。
4. 在书写起诉书时,应注意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详细叙述,以及起诉的要求和根据的准确引用法律条文。
公诉刑事案起诉书需要送给家属吗 (四)
贡献者回答公诉刑事案起诉书一般不需要直接送给家属,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送达给作为辩护人的家属。以下是详细解释:
主要送达对象:
公诉刑事案起诉书主要送达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送达给家属的特定情况:
如果亲属是被告人的辩护人,那么法院会将刑事起诉书送达给这位辩护人。
非辩护人亲属的获取途径:
如果亲属不是被告人的辩护人,他们可以通过找被告人或者是被告人的辩护人来查看起诉书。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并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综上所述,公诉刑事案起诉书通常不直接送达给家属,除非家属是被告人的辩护人。在非辩护人情况下,家属可以通过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来获取起诉书内容。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泰豪律网希望刑事起诉书让家属拍了可以吗?,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