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相关知识介绍
-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定义
- 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作用
- 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制作要求
- 四、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
- 五、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法律依据
- 全文总结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相关知识介绍
在法律实践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是一份极为重要的法律文书,它承载着行政执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将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的重要职责。本文将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定义、作用、制作要求、移送程序及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定义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是行政执法机关(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案件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同级公安部门处理,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时所使用的正式法律文书。该文书旨在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刑事追责,防止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现象发生。
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作用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它明确了案件的移送关系和移送依据,确保了案件的合法、有效移送。其次,移送书详细记录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移送理由及法律依据,为受移送机关提供了全面了解案情的依据。最后,移送书还是监督机关对移送行为进行监督的重要依据,确保了移送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制作要求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制作需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要求。一般而言,移送书应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首部应明确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其中文书编号通常采用“地区简称+执法类别+罪移+[年份]+顺序号”的形式。正文部分应详细载明受移送机关名称、移送案件的法定依据、案件基本情况、移送理由及法律依据等内容。尾部则应包括制作文书的行政机关名称(公章)、制作文书时间以及附件清单等。
在制作移送书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确保移送理由充分、法律依据准确;二是要附送相关证据材料、案卷材料等,以便受移送机关全面了解案情;三是要确保移送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出现遗漏或虚假信息。
四、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
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是行政执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案件涉嫌犯罪;二是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并附送相关证据材料、案卷材料等;三是将移送书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同级公安部门,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四是公安部门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在移送过程中,应确保案卷材料、证据等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同时,移送机关还应及时与受移送机关沟通联系,确保移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法律依据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制作和送达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案件的管辖、移送条件、移送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移送书的制作和送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全文总结
综上所述,《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作为法律实践中的一份重要文书,对于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刑事追责具有重要意义。在制作和送达移送书时,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移送理由充分、法律依据准确、案卷材料完整。同时,还应加强移送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确保移送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1、检察院如何不违反程序把不起诉决定书撤回?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相关问答
检察院如何不违反程序把不起诉决定书撤回?
最佳答案不起诉决定书,本来就是由检察机关作出的,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或经检察长决定,或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于已经作出的决定,非经法定程序,非具法定事由,是不可能撤销的,因此,不存在所谓的不违反程序可以撤销不起诉决定的情形。
法条链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1、第二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第二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第二百九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对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决定不起诉后,审查起诉部门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副本以及案件审查报告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4、第二百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要求复议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应当另行指定检察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5、第三百零一条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进行复查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控告申诉部门应当提出复查意见,报请检察长作出复查决定。
6、第三百零三条
被不起诉人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提出申诉的,应当由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由控告申诉部门办理。被不起诉人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外提出申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审查是否立案复查。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复查后应当提出复查意见,认为应当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报请检察长作出复查决定;认为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的,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复查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人,撤销不起诉决定或者变更不起诉的事实或者法律根据的,应当同时抄送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和本院有关部门。
人民检察院作出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的复查决定后,应当将案件交由审查起诉部门提起公诉。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泰豪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