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修改后征地

土地法修改后征地

### 土地法修改后对征地制度的影响与解读

土地,作为国家和人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资源,其法律的修订与完善一直备受瞩目。2021年,我国再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订不仅细化了征地程序,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提供了法律支持。本文将围绕土地法修改后征地制度的变化进行深入解读。

一、征地程序的规范化与透明化

征地预公告与现状调查

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在拟申请征收土地前,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核查实施征收的情形是否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一旦确认符合公共利益,政府需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启动土地征收程序。预公告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等内容,需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同时,政府还需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现状调查,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等情况,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确保征地程序的规范化与透明化。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补偿安置方案

在征地过程中,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还需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评估结果将作为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此外,政府还需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需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安置补偿方案。这一过程确保了征地程序的透明化,保障了农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法律地位的确立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确立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法律地位。根据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这一变化打破了过去集体建设用地必须征为国有后才能进入市场的限制,为农民直接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了可能。

三、农民权益的充分保障

征地补偿与安置标准的提升

新修订的土地法提高了征地补偿与安置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政府需按照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并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基础上,增加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这一变化不仅提高了征地补偿的透明度,还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同时,政府还需与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确保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

四、总结

此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它不仅规范了征地程序,提高了征地透明度,还确立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法律地位,为农民直接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了可能。同时,政府还通过提高征地补偿与安置

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土地征收政策2020的新规定 (一)

优质回答土地征收是近几年比较热门的话题,人们非常关心自己家庭土地是否被征收。其实,有些土地并不是征收的,而是征用的,很多人都不清楚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文中了解一下,顺便来说说土地征收政策2020的新规定,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

1、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土地征收是把土地从集体所有变成国家所有,也就是说它实际上是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但是土地征用中土地的所有权并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只是土地使用权的暂时转移。言外之意也就是说,土地的征收收上去就不会再退回来了,而土地的征用在用完之后是需要归还的。

2、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而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土地征收主要包括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征地报批材料组卷和征地批准后组织实施程序三个阶段。

(1)征地报批前要发布《征地前告知书》或者《拟征地公告》并被经征地农民签字确认,而且要向他们送达听证告知书;

(2)相关文字和图件材料按要求逐级上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3)工作主要有组织实施的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

具体程序是:发布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登记、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3、土地征用的主要包括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审查报批和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三个阶段。

(1)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必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向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具体程序是:申请选址、协商征地及安置方案、核定用地面积以及划拨土地等四个步骤。

二、土地征收政策2020的新规定

1、明确征收范围

本次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强调了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本条列明五种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并留下一条兜底条款。五种具体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可实施征收的情形为: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2、提高征收补偿标准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特别是删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这个规定。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款明确强调了征地补偿应当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在征地补偿范围方面,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情面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和社会保障费用。将农村村民住宅作为单独一项补偿内容能够充分反映出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享有的权利。要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增加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3、完善征收程序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还完善了土地征收程序,把原来的批后公告改为了批前公告,拟申请征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的有关事项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等方面的意见。必要时还要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召开听证会,使被征地农民在整个过程中有更多参与权、监督权和话语权。

就是关于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土地征收政策2020的新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2020土地征收新规 (二)

优质回答答案:

土地征收方面确实出现了新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是围绕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展开。其中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而定,以更加合理的方式保障被征收者的权益。征收程序更加透明公开,确保公正公平。以下是具体的

详细解释:

一、关于土地征收新规的总体情况。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的土地征收政策在近年来作出了一系列的调整与完善。新的规定更重视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确保了征地过程更为公平和公正。特别是补偿标准的设定上,采用了更灵活、更符合地区实际经济状况的核算方式。此外,还加强了对征收程序的要求,确保公开透明,避免出现不合规的情况。

二、关于补偿标准的新规定。在新的土地征收政策中,补偿标准不再单一化,而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具体核算。这意味着补偿金额将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地区的经济水平、被征收土地的具体用途以及市场的动态变化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精确地反映被征收土地的实际价值,从而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障。此外,补偿方式也更加多样化,包括货币补偿、房屋置换等方式,以适应不同农民的需求。

三、关于征收程序的新要求。除了补偿标准外,新的土地征收政策还加强了对征收程序的要求。要求政府部门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必须公开透明地执行每一项程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申请、审批到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避免出现不合规的情况。同时,政府还设置了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来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监管,以确保土地征收工作公开、公正地进行。

四、新规定的社会影响与反响。新的土地征收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评价。农民朋友普遍认为新的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更加公正和合理,能够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各界也对新政策表示赞赏和支持认为这将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总之新的土地征收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农民权益的重视和保障也反映了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的决心和努力。

7 分钟读懂 2020 年新土地管理法 (三)

优质回答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法律障碍打破:新法删除了集体建设用地需先征为国有后才能入市的条款,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依法登记的前提下,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成员或村民同意,直接入市。使用权流转:使用者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使用权,这结束了城乡二元结构模式。

二级市场规范化:

制度建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相关指导意见,旨在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搭建: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将补充城市建设用地缺口,促进土地交易活跃。

限定征地范围:

六种情况:新法明确了六种可以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况,包括军事、外交需要用地,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权限约束:政府征地权限受到有效约束,需遵守法定程序。

完善征地程序:

调查与评估:增加了征地前的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与听证:要求在审批前公示至少30天,并听取被征地人意见,必要时召开听证会。补偿协议:政府需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才可申请办理征地手续。

修改征地补偿标准:

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标准改为综合考虑未来发展的增值空间,确定片区综合地价,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公布一次。补偿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强调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

宅基地管理:一户一宅制度:新法完善了一户一宅制度,增加宅基地户有所居的规定。审批权限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至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退出与盘活: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同时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

2020年新土地法征地补偿是多少钱 (四)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1、各项 征地补偿费用 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 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建房 、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024年新《土地管理法》给农村土地分类后,征地补偿不一样了吗? (五)

优质回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水利田等;建设用地包括住宅和公共设施、工矿、交通水利设施、军事设施等;而未利用地则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省市制定的具体办法来确定,而国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则是由被征收人选择房产评估机构来评估。 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该法对于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征收,耕地保护等等方面都进行了修改和进步。之前我们也给大家总结分析了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征收流程的调整。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新《土地管理法》是怎么给土地分类的。

土地分类有哪些

新《土地管理法》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水利田等;

建设用地包括住宅和公共设施、工矿、交通水利设施、军事设施等;

而未利用地则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而根据土地性质,我国土地仍然以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作为区分。其中,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知道土地分类有什么意义

首先,土地的分类对于征收拆迁有着重要的影响。影响主要在两方面,

一方面是征收补偿标准

前我们也说过,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省市制定的具体办法来确定,而国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则是由被征收人选择房产评估机构来评估。

众所周知,城市的房价是远远高于农村地价的,而城市化的发展造就了许多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而对于这些土地的征收,土地性质的确认就尤为重要,如果连土地性质都弄不清楚,那么利益受损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了。

另一方面,在征收流程上

我们以前讲过,集体土地的征收流程与国有土地的征收流程是大有不同的,简单来讲,集体土地的征收是,先公告征收方案,在听取被征收人意见后,再上报审批,然后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最后实施征收。而国有土地上的征收则是征收部门先上报审批,然后公告征收决定,在房地产评估报告作出后,双方签订协议。

其次,土地的分类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也是十分关键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当农户承包了村里的土地,却不清楚土地性质,在农地上搞商业,在建设用地上种粮食,那就很容易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或者是因征地拆迁而带来的损失。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此即明律师提醒您,在面对征收时,最好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征收流程和补偿标准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当然也要注意时效的限制,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实在不能理解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不要盲目行动。

明白了土地法修改的一些关键内容,希望能够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便捷,倘若你要认识和深入了解其他内容,可以点击泰豪律网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