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有哪些旧小区要拆 (一)

株洲有哪些旧小区要拆

株洲市以下旧小区将要进行拆迁改造:

一、株洲市芦淞区贺家路旧小区

二、荷塘区合泰小区

三、石峰区湘天桥小区

具体解释如下:

株洲市为了提升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质量,针对部分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或拆迁的计划。其中,芦淞区的贺家路旧小区由于年代久远,存在基础设施老化、居住环境较差等问题,被列入了拆迁改造计划。荷塘区的合泰小区和石峰区的湘天桥小区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两个小区也将进行拆迁。

这些旧小区的拆迁改造,一方面是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推动城市的发展和进步,使城市空间得到更合理的利用。拆迁后,通常会进行基础设施的重新规划和建设,可能会建设新的住宅、商业设施或公共绿地等,以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和提升城市的整体功能。

具体的拆迁计划和改造方案还需经过进一步的调研和讨论,以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拆迁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居民可以关注当地政府部门的公告,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积极参与到改造计划中,为自己的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荷塘区天台村哪年拆迁 (二)

2023年3月16日启动拆迁。根据查询株洲人民政府网显示荷塘区天台村涉征土地145.638亩,拆迁房屋46户,于2023年3月16日启动征拆。荷塘区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是1997年由株洲市原东区和原郊区部分乡镇、街道合并设立,历经数次区划调整后,现辖1镇、6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省级产业开发区,24个行政村、38个居民委员会,总面积1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4.89万人(较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增长4.82万人),流动人口10余万人。

株洲市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三)

《株洲市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的核心内容如下:

目的:为有效管理城市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农民安置房建设,提升征地拆迁效率,保障农民权益,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安置房定义:安置房是针对因集体土地征用而需拆迁的农民,在城市四区及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示范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主要用于安置因土地征收而失去居所的农民。

安置方式: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实行安置房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确保公平和多元化安置选择。

预留土地:乡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需预留总土地面积的1015%用于农民生产与生活,预留地需按规划分期实施,并依法报批。

安置房购买资格:由国土部门出具征拆相关文书,村提供身份证明,经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和审定后确定。

安置房建设标准:安置房建设以每人45平方米为标准,各区政府可根据多数被安置对象的需求对户型进行适当调整。对于两人家庭,允许申请两套安置房,但总面积不得超过按人口计算的45平方米标准。

株洲市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七章 安置房物业管理 (四)

株洲市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七章关于安置房物业管理的规定如下:

实行社会化管理:

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以服务小区业主为核心,实行社会化管理。具体实施细节由各区人民政府和云龙示范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前期物业管理:

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单位需通过招投标选择具有资质的物业企业提供前期管理服务。

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公司时,必须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物业公司的职责包括对房屋、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管理、养护和维修,以及维护小区环境和秩序。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

开发单位需要按照小区总建筑面积的35‰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以支持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

公共设施费用收取:

在用水、电、气等公共设施方面,采取一户一表制度。由专业供应公司直接向用户收取费用。

房屋维修资金缴纳:安置房购买者需按照国家政策缴纳房屋维修资金,这是对房屋长期维护的重要保障。

相信关于株洲拆迁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泰豪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