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e租宝还有第三次返款吗
- 2、e租宝案最新消息
- 3、e租宝第二次清退是真的吗
- 4、e租宝最新消息解析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e租宝还有第三次返款吗 (一)

最佳答案截至2025年4月,尚无官方消息表明e租宝会有第三次返款。
e租宝案件于2025年4月进行了第二次退费,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4月7日到4月20日分两批发放,清退对象涵盖所有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受损的集资人,此前被排除在外的员工和理财师也在名单中。第一次退赔比例为35%,第二次法院未公布具体清退比例,部分网友反馈有人拿到40%,更多人只有5%。员工和理财师的工资、奖金可能被扣除后再计算剩余比例。法院多年来追缴资产,查封了豪宅、粉钻、飞机股权等,但380亿未兑付资金,追回不到200亿,资产变现难度较大。
后续是否会有第三次返款,需关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公告和动态。投资者应通过官方渠道获取准确信息,同时警惕打着退费幌子的诈骗行为。
e租宝案最新消息 (二)
最佳答案e租宝案最新消息如下:
资金退出公告发布:
2020年1月8日,北京一中院发布了“e租宝”案第一次资金退出公告。2020年1月16日,对在e租宝、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参与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进行了退出。
资金退出对象与方式:
对象:资金退出的对象是在“e租宝”、“芝麻金融”等网络平台上参与过集资并参与过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方式:资金偿还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如果集资人在信息核实中注册了接收退股资金的银行账户,退股资金将直接汇入该银行账户。
还款金额与比例:
资金偿还会根据受损金额和已经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偿还比例。受损金额是指集资参与人本金受损的金额,具体为充值金额与提现金额的差额。
特别提示:
此次资金清退将按照“钱都交了”的原则,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退休后,后续资金清退将根据涉案资产的继续归集情况进行。如果由于注册收款银行账户销户、信息不正确等原因导致转账失败,资金将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来偿还。
案件进展与后续:
从立案到首次资金清退历时4年之久,目前案件已有新进展,但后续资金清退仍需等待涉案资产的继续归集。国家决定严查P2P高管及家属资金流向,这可能有助于出借人本金的大幅提升兑现,以及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协商还款。
对投资者的建议:对于投资者来说,应耐心等待并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如果遇到资金清退问题,可联系中国工商银行或通过相关渠道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
e租宝第二次清退是真的吗 (三)
最佳答案是真的。2025年3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本次清退相关信息如下:
清退时间:自2025年4月7日开始,分两批次进行。4月7 - 13日完成第一批次,4月14 - 20日完成第二批次。清退对象: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清退金额:资金清退比例根据受损金额和追缴到位的资金确定。具体清退金额为充值金额减去提现金额的差额,再乘以资金清退比例。有集资参与人表示本次清退资金为投资本金的5%,加上2020年清退的第一批资金,累计收到清退资金为投资本金的40%。清退方式:采用开设电子存单和银行转账两种。清退金额50元,以开设电子存单方式,集资参与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提取;无法在网点领取的,需寄身份及账户信息至法院执行局。清退金额50元以下,扫描公告所附二维码,登录“线上信息登记系统”,录入本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案款以转账发放。
e租宝最新消息解析 (四)
最佳答案e租宝最新消息解析如下:
资金清退工作启动:
从2015年12月到2020年,“e租宝”立案五年后,受损集资参与人的涉案资金终于得到返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资金清退公告,并于2020年1月16日开始进行首次资金清退工作。
清退范围与方式:
清退范围: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将按照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进行清退。但钰诚系员工、理财师以及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清退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案件背景与进展:
2017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该案件,26人因集资诈骗等获刑,公司被判罚金19亿,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2019年6月,法院发布了信息核实登记公告,并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了信息核实登记。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吸收115万余人资金共计762亿余元,造成集资款损失380亿余元。
资产追缴与清退细节:
全国涉案公安机关共同进行资产追缴工作,已确认权属的资产包括冻结资金、扣押现金、查封房产、扣押机动车、黄金、玉石等物品以及股权等。集资参与人可选择电子专户或提供银行账户两种方式接收清退资金。如选择电子专户,需携带身份证至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办理领款业务。
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于在信息核实登记前已死亡的集资参与人,其合法继承人可持身份证前往工商银行查询领取名下电子存单内的清退资金。对于在信息核实登记后死亡的集资参与人,其合法继承人需提供遗产继承手续前往收款银行领取清退资金。
是对e租宝最新消息的详细解析,希望能够帮助受损集资参与人更好地了解资金清退工作的相关情况。
通过上文关于北京一中院e租宝最新消息的相关信息,泰豪律网相信你已经得到许多的启发,也明白类似这种问题的应当如何解决了,假如你要了解其它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泰豪律网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