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五名农民工工资五万多块钱被起诉了法院通知叫去会有什么后果? (一)

拖欠五名农民工工资五万多块钱被起诉了法院通知叫去会有什么后果?

最佳答案如果是农民工起诉而被人民法院受理了,法院传唤一般是先行调解,如果经调解达不成意合的,则会依法判决由债务人(欠工资者)支付劳动报酬,只要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就不会有大的后果。

如果是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司法机关移交的案件,后果就会很严重,有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恶意欠薪罪),会有刑事责任后果。

延伸解释: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四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

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的,如果有关部门已通过在行为人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应当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第五条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二)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赔礼道歉。

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严重后果,但在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第七条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

二、 切实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

(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应按照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并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卷宗中应当附有以下材料: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调查报告;

3.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审批表;

4.限期整改指令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执法文书及送达证明材料;

5.劳动者本人或劳动者委托代理人调查询问笔录;

6.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单位或个人的基本信息;

7.涉案的书证、 物证等有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证据材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移送与案件相关的全部材料,同时应将案件移送书及有关材料目录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时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抄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欠薪问题找当地劳动局能解决吗?起诉获胜了能得到钱吗?是法院强制付款吗?老板没钱怎么办? (二)

最佳答案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报案;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胜诉后,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拖欠工资,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一、劳动主管部门的职责:《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事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申请依据: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申请期限: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执行措施:责令申报财产,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可予以罚款、拘留;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强制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强制过户等。

4、随时执行: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三、2015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人社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欠薪犯罪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击。

通知规定,由于行为人逃匿导致工资账册等证据材料无法调取或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关工资支付等相关证据材料的,人社部门应及时对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应积极收集可证明劳动用工、欠薪数额等事实的相关证据,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事实。

对于行为人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后“逃而不匿”的问题,通知规定,人社部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但其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或明确表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视为“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四、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最高法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规定,第三条(数额较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76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现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怎么处罚的? (三)

最佳答案众所周知,我国是人口大国,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逐步走向均衡。这些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进步,也离不开人才的培养,还有就是离不开千千万万的农民工,作为当代社会的底层工作者,他们的贡献是各项事业最基础的保障。但就是这些劳苦大众,现在却面临着拿不到工资的现状。因此,随着各类劳动法的出台和更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也被重视起来,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近几年来,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一系列机制来保护农民工权益。从最基本的《劳动合同法》来看,第十三条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在2017年,人力资源保障部就出台新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员工可向劳动局举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当单位在自然月结束30日内还没有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构成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时,若被告知到相关处理机构,用人单位将会面临以下处罚。第一,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限期责令支付,若超过期限,则向劳动者支付工资50%100%一下的赔偿金;第二,接受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处罚,这里是针对拖欠金额大、时间长的单位,将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第三,严重者会失去投标资格,被清出建筑市场,其营业执照也会被吊销;第四,责令不改者甚至会被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构成刑事处罚。

劳动最光荣,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可耻的,我们每个人都要捍卫农民工的权利。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调查报告,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泰豪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