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

介绍:

赠与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涉及财产所有权的无偿转移。在现代社会中,赠与合同广泛应用于个人、家庭乃至企业之间,成为处理财产关系、表达情感联系的一种法律工具。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赠与合同的定义、构成要件、法律效力以及在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以期为读者提供全面而实用的法律指导。

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核心特征在于“无偿性”,即赠与人不要求受赠人支付对价或承担特定义务。赠与合同体现了赠与人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意志,同时也是一种情感表达和社会互助的重要方式。

赠与合同的构成要件

1. 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赠与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赠与意愿需明确无误,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但为避免日后争议,书面形式更为稳妥。

2. 受赠人的接受意思:受赠人需对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作出明确的接受承诺。若受赠人未明确表示接受,赠与合同不成立。

3. 赠与财产的确定:赠与合同中应明确赠与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等具体信息,以确保赠与内容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

4. 合法性与不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旦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即负有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而受赠人则获得请求赠与人交付财产的权利。赠与人在交付财产前,原则上享有一定的撤销权,但特定情况下(如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限制。

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即取得赠与财产的所有权,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同时,因赠与财产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的除外。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1. 明确赠与条件:为避免将来产生纠纷,

赠与存款必须要公证吗 (一)

赠与存款不是必须要公证。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是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发生了赠与行为,合同才会生效。可见,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办理赠与公证主要的作用是排除法律风险、固定证据、预防纠纷。公证机构在受理市民的公证事务时可以提前审查相关材料,替赠与或受赠人把好法律关,以避免后续双方因财产问题发生争议或纠纷。

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

1、赠与人和受赠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人和受赠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依法成立;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5、法定其他生效条件。

赠与合同公证后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如下: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综上所述,金钱赠与动产或者金额较少给付之后交付即所有,不需要办理公证,如果数额较大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办理公证。因此,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并不是其生效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二)

不动产赠与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不公证。具体来说:

特定情况下的免税赠与无需公证:根据《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在符合免征营业税规定的情况下,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赠与公证书。

非特定情况可能需要公证:对于不符合上述特定免税情形的赠与,或者赠与双方出于其他法律考虑,可能会选择对不动产赠与合同进行公证。这种情况下,公证虽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但可以作为增强合同法律效力的手段。

综上所述,不动产赠与合同是否必须公证取决于具体情形和赠与双方的意愿。在特定免税赠与情形下,无需公证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赠与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三)

赠与协议不一定要公证。以下是关于赠与协议公证的详细说明:

生效要件: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必要条件。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赠与合同即可成立并生效。

公证的自愿性: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进行公证,这是双方的意思自治行为,法律并不禁止。公证可以增强赠与合同的证明力,但并非其生效的法定要件。

公证的特殊作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一般不得撤销赠与。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赠与合同的稳定性和可信度。但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即使未经公证,赠与人也不得撤销。

综上所述,赠与协议并非必须要公证,但公证可以增强合同的证明力和稳定性,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四)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是自愿行为。赠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对于某件物品无偿赠与的一种协议,属于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在民事法律行为当中就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叫做意思自治。

在生活当中,我们有可能会想赠与他人一些东西,这些东西由于比较贵重,所以为了防止引起纠纷和争执,就可能会签订一个赠与合同,来表示该物品是无偿赠与给对方的。

赠与合同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过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很多人会有疑问,这个合同要不要到公证机关来进行公证,那么赠与合同究竟是本身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还是必须在公证之后才可以发生法律效力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赠与合同公证的问题。

公证一般是自愿进行的,并非绝对需要。

一、需要公证吗?

1.上文已经提到,赠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对于某件物品无偿赠与的一种协议,属于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在民事法律行为当中就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叫做意思自治。所谓意思自治的意思就是双方当事人都有着意思表示,之后达成了共识就可以签定合同,合同在双方签订之日起就生效了。

2.那么为什么有些合同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因为在公证了之后就表明这个合同的双方就是已经绝对确定的,并且不受任何其他人的侵犯和影响,这对于合同主体和合同内容的保护是非常有强制力的。所以有的时候为了证明此合同的效力以及防止善意和恶意第三人的侵犯,当时双方会选择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但这并不是一个必须的环节,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

3.所以综上,在赠与合同的过程当中,如果双方签字,那么合同就已经生效了,如果双方愿意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话,法律也没有禁止,完全由双方协议决定。

4.不过不管公不公证,赠与合同都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范,例如赠与合同的签订主体一定要合格,必须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可以。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合同是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本身的效力就存在着瑕疵,所以是没有办法进行公证的,一旦这个合同出现了纠纷的话,合同本身的效力也是有待进一步考证的。

二、对赠与合同的限制:

1.在赠与合同当中,因为涉及到对于物品的无偿给予,所以在给与的内容和方式上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对于法律禁止的东西,例如毒品,枪支等赠与合同是不生效的。而在道德情理上来讲,如果赠与的物品会给其他人造成损害或者是伦理道德所不能接受的情况之下,法律也会对于合同本身的效力作出一定的考量,很有可能本身合同就是无效的。

2.同时赠与合同是一个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必须双方同意才可以,如果愿意给予的一方想要签定合同,但是接受的一方不愿意接受的话,此时合同也是没有办法签订的,就算是签了字,另一方表示当时是受胁迫或者是威胁的情况之下才被迫接受的,那么此时这种合同也是效力有瑕疵的。

就是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问题,双方只要签字或者是盖章之后,该合同就可以生效了,具体还要不要公正则是由双方自己商量着决定,不管公证与否,都不是国家强制力的管辖范围。

相信关于赠与合同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泰豪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