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见于

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见于

### 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及其常见场景

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概述

空肠弯曲菌

空肠弯曲菌是一种革兰氏阴性弧菌,人畜共患,被视为引发全球细菌性肠炎的主要病原菌。它主要寄生于禽类体内,同时也是牛、羊、狗等多种动物的正常寄居菌。该菌在水中可存活五周,在粪便中存活四周,尤其在肉食动物粪便中常见。

中毒机制与传播途径

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人体普遍易感。感染可能因大量活菌侵入肠道或细菌产生的热敏型肠毒素引起。污染的食物主要包括牛乳和肉制品,感染高峰期为每年5至10月。

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的症状与诊断

临床症状

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的典型症状包括突然腹痛(多为脐周或上腹部痉挛性疼痛)、腹泻(水样或黏液样,重症可出现脓血便)、发热(体温可达38至40℃)、恶心、呕吐,以及头痛、乏力等。潜伏期一般为3至5天,最长可达10天。

诊断方法

诊断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需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流行病学调查关注患者是否食用不洁食物或喝生水。实验室检查主要通过细菌学检验和血清学试验进行,恢复期血清的凝集效价会显著升高。

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的治疗与预防

治疗方法

空肠弯曲菌食物中毒通常无需手术,通过支持治疗和对症处理可康复。治疗包括补充水分和电解质、使用抗生素(如红霉素、庆大霉素)、缓解症状(如使用解痉药)、调整饮食(初期宜清淡、易消化)和加强护理。婴幼儿患者应

空肠弯曲菌肠炎[临床表现] (一)

空肠弯曲菌肠炎的临床表现多样,潜伏期一般在1至10天,平均5天,食物中毒型潜伏期甚至可能仅20小时。初期症状包括头痛、发热和肌肉酸痛,随后腹泻和恶心呕吐会突然出现。约56.3%至60%的患者会有发热,通常为低至中度,体温在38℃左右,个别患者可能体温高达40℃,伴有全身不适,儿童甚至可能伴随惊厥。 腹痛和腹泻是最常见的症状,表现为腹部或右下腹的痉挛性绞痛,严重时类似急腹症,但罕见反跳痛。腹泻发生率为91.9%,初始为水样稀便,随后变为粘液或脓血粘液便,部分病例有血便。腹泻次数通常在4至5次,严重者可高达20多次,涉及直肠和乙状结肠者可能出现里急后重。轻者症状较轻,间歇性腹泻,而重症患者则可能伴随持续高热、严重血便或表现为中毒性巨结肠炎、伪膜性结肠炎以及下消化道大出血,通过纤维结肠镜和钡灌肠检查可发现全结肠炎的迹象。

部分患者会出现恶心呕吐、嗳气和食欲减退。大多数病例在一周内能自愈,轻者可能在24小时内康复,与病毒性胃肠炎难以区分。部分患者病情迁延,间歇腹泻可持续2至3周,或在治愈后复发,甚至发展为重症。 婴儿感染空肠弯曲菌时,症状不典型,常表现为精神状态良好,仅有轻微全身不适,发热和腹痛少见,腹泻为轻度且持续时间较长,可能伴有血便。此外,弯曲菌还可能引发肠道外感染,尤其在免疫力低下者中较为常见,症状包括发热、咽痛、干咳、荨麻疹、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黄疸、神经症状等,甚至可能导致败血症、心内膜炎等严重并发症。

孕妇感染空肠弯曲菌可能表现为上呼吸道症状、肺炎和菌血症,对胎儿和新生儿的影响可能包括早产、死胎、新生儿败血症和脑膜炎。尽管病死率相对较低,但老年人感染的风险会增加。

扩展资料

空肠弯曲菌肠炎(campylobacter jejuni enteritis)是由空肠弯曲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以发热、腹痛、血性便、粪便中有较多中性白细胞和红细胞为特征。弯曲菌最早于1909年自流产的牛、羊体内分离出,称为胎儿弧菌(vibrio fetus),1947年从人体首次分离同该菌。至1957年king把引起儿童肠炎的这种细菌定名为“相关弧菌”(related vibrios)。1973年Sebald和Veron发现该菌不发酵葡萄糖,DNA的组成及含量不同于弧菌属,为了区别于弧菌而创用了弯曲菌(campylobacter)这一名称。

怎样才确认是食物中毒 (二)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体征

发热,休克,腹泻,恶心与呕吐,腹痛,脱水,代谢性酸中毒,周围血管征。

特点

食物中毒的特点是潜伏期短、突然地和集体地暴发,多数表现为肠胃炎的症状,并和食用某种食物有明显关系。由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占绝大多数。由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是动物性食品(如肉类、鱼类、奶类和蛋类等)和植物性食品(如剩饭、豆制品等)。食用有毒动植物也可引起中毒。如食入未经妥善加工的河豚鱼可使末梢神经和中枢神经发生麻痹,最后因呼吸中枢和血管运动麻痹而死亡。一些含一定量硝酸盐的蔬菜,贮存过久或煮熟后放置时间太长,细菌大量繁殖会使硝酸盐变成亚硝酸盐,而亚硝酸盐进入人体后,可使血液中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输氧能力,造成组织缺氧。严重时,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发霉的大豆、花生、玉米中含有黄曲霉的代谢产物黄曲霉素,其毒性很大,它会损害肝脏,诱发肝癌,因此不能食用。食入一些化学物质如铅、汞、镉、氰化物及农药等化学毒品污染的食品可引起中毒。在食品中滥加营养素,对人体也有害,如在粮谷类缺少赖氨酸的食品,加入适当的赖氨酸,能够改善营养价值,对人有利。但若添加过量,或在牛奶、豆浆等并不需添加赖氨酸的食品中添加,

就可能扰乱氨基酸在人体内的代谢,甚至引起对肝脏的损害。预防食物中毒的主要办法是注意食品卫生,低温存放食物,食前严格消毒彻底加热,不食有毒的、变质的动植物和经化学物品污染过的食品。一经发现食物中毒的病人应及时送去医院诊治。 (1)由于没有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传染过程,所以导致发病呈暴发性,潜伏期短,来势急剧,短时间内可能有多数人发病,发病曲线呈突然上升的趋势。 (2)中毒病人一般具有相似的临床症状。常常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3)发病与食物有关。患者在近期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类有毒食物的人群,停止食用该食物后发病很快停止,发病曲线在突然上升之后呈突然下降趋势。 (4)食物中毒病人对健康人不具有传染性。

食物中毒的分类

细菌性食物中毒

是指人们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原因就是食物被细菌污染。据我国近五年食物中毒统计资料表明,细菌性食物中毒占食物中毒总数的50%左右,而动物性食品是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其中肉类及熟肉制品居首位,其次有变质禽肉、病死畜肉以及鱼、奶、剩饭等。 食物被细菌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禽畜在宰杀前就是病禽、病畜; 2、刀具、砧板及用具不洁,生熟交叉感染; 3、卫生状况差,蚊蝇滋生; 4、食品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物。 并不是人吃了细菌污染的食物就马上会发生食物中毒,细菌污染了食物并在食物上大量繁殖达到可致病的数量或繁殖产生致病的毒素,人吃了这种食物才会发生食物中毒。因此,发生食物中毒的另一主要原因就是贮存方式不当或在较高温度下存放较长时间。食品中的水分及营养条件使致病菌大量繁殖,如果食前彻底加热,杀死病原菌的话,也不会发生食物中毒。那么,最后一个重要原因为食前未充分加热,未充分煮熟。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与不同区域人群的饮食习惯有密切关系。美国多食肉、蛋和糕点,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最多;日本喜食生鱼片,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最多;我国食用畜禽肉、禽蛋类较多,多年来一直以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居首位。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始作俑者有沙门茵、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肉毒杆菌、肝炎病毒等。这些细菌、病毒可直接生长在食物当中,也可经过食品操作人员的手或容器,污染其他食物。当人们食用这些被污染过的食物,有害菌所产生的毒素就可引起中毒。每至夏天,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旺盛,食品中的细菌数量较多,加速了其腐败变质;加之人们贪凉,常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食物,所以夏季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真菌毒素中毒

真菌在谷物或其他食品中生长繁殖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人和动物食人这种毒性物质发生的中毒,称为真菌性食物中毒。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动物性食物中毒

食入动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食物中毒。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两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误食引起中毒反应;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食用鲐鱼等也可引起中毒。近年,我国发生的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是河豚鱼中毒,其次是鱼胆中毒。

植物性食物中毒

主要有3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②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将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食用,如木薯、苦杏仁等;③在一定条件下,不当食用大量有毒成分的植物性食品,食用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未腌制好的咸菜或未烧熟的扁豆等造成中毒。一般因误食有毒植物或有毒的植物种子,或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把植物中的有毒物质去掉而引起。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菜豆中毒、毒蘑菇中毒、木薯中毒;可引起死亡的有毒蘑菇、马铃薯、曼陀罗、银杏、苦杏仁、桐油等。植物性中毒多数没有特效疗法,对一些能引起死亡的严重中毒,尽早排除毒物对中毒者的预后非常重要。

化学性食物中毒

主要包括:①误食被有毒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②因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食物中毒;③因贮藏等原因,造成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造成中毒。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病特点是: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一般进食后不久发病,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测出有关化学毒物。在处理化学性食物中毒时应突出一个“快”字!及时处理不但对挽救病人生命十分重要,同时对控制事态发展,特别是群体中毒和一时尚未明化学毒物时更为重要。 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食含有毒素的动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变质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是主要传播途径。 此病的潜伏期短,可集体发病。表现为起病急骤,伴有腹痛、腹泻、呕吐等急性肠胃炎症状,常有畏寒、发热,严重吐泻可引起脱水、酸中毒和休克。本病处理主要是对症和支持治疗,重症可用抗生素。及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肉毒中毒者可及早给予肉毒抗毒血清。

食物中毒的检查

为查找病原菌,应根据实际情况从多方面采集标本:如排泄物、呕吐物、粪便剩余食物、用具等。 临床上引起食物中毒的细菌很多,如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蜡样芽胞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变形杆菌、肉毒梭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等。 沙门菌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病原菌之一,亦是最常见的食物中毒的原因,一般从病人的粪便或呕吐物中分离出沙门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通过对食物或粪便中的肠毒素检测来进行诊断,因为被污染的食物经加热后葡萄球菌已被杀死若培养则出现阴性结果,而肠毒素在加热的情况下并不被破坏。 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是摄入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水产品和腌菜所致该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靠细菌学检测确诊。 空肠弯曲菌引起的食物中毒是由于食入弯曲菌污染的肉类或牛奶所致。该病的确诊主要依据细菌学检测。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引起的食物中毒:采集食物或粪便的标本进行细菌培养。 肉毒梭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是由肉毒梭菌产生的外毒素所引起,通常应在现场采集可疑食物做细菌学检测或动物试验。 婴儿的肉毒梭菌中毒则主要是通过粪便内毒素的检测来确诊,粪便培养结果多为阴性。

食物中毒的诊断

1、食物中毒的诊断机构:在《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中明确规定食物中毒患 者的诊断由食品卫生医师(含食品卫生医师)诊断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的确定由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确定。 2、食物中毒的诊断依据:食物中毒诊断基础在食物中毒调查所占有的资料,把这些资料进行整理,用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分析,结合各类各种食物中毒的特点进行综合判断。其判定依据在GB14938-34的第4部分有详尽的要求。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进食的关系: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 病,发病者均是食用者,停止食用该种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2)食物中毒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发病急剧,潜伏期短,病程亦较短,同一起食物中毒的病 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同时发病,很快形成发病高峰、相同的潜伏期,并且临床表现基本相似(或相同),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直接传染,其发病曲线没有尾峰。 (3)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资料:从不同病人和中毒食品中检出相同的病原,但由于报告的延误可造成采样不及时或采不到剩余中毒食品或者病人已用过药,或其他原因未能得到检验资料的阳性结果,通过流行病学的分析,可判定为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 对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的分析报告至关重要,该报告必须满足食物中毒流行病学 特征性的要求,必要时可由三名副主任医师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 对各类不同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略有不同,要作出明确的诊断和鉴别,食品卫生医师应具有 一定业务技术水平。

食物中毒的行政处理

对食物中毒的处理可分为技术处理和行政处理。前者如救治中毒病人,对中毒场所的清洁、 消毒;后者如行政控制措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处理对象可包括中毒病人、中毒食品和造成中毒责任人等: 1、食物中毒行政控制措施要求及时、有效。这对控制食物中毒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 按法定的程序使用法定的形式。对于已售出或外流的中毒食品及原料也当然封存。故在封存之前应当责令追回,然后进行封存。责令追回也应有书面的责令追回通知书。 2、在行政处罚中责令停产停业是一种较为严厉的罚种,《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然而每当发生食物中毒时情况非常紧急,为了尽快控制食物中毒的事态,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保护人民的健康权不受侵害,责令肇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停业可疑中毒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很强的即时性,作为一种临时控制措施必需立即得到执行。 3、《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何谓“严重”应当注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的后果。如中毒人数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致死致残的,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在调查重大食物中毒案时应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卫生部、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案件的暂行规定》及时与司法机关联系。 4、在卫生部颁布《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中将食物中毒按发病人数将罚款的数额进行了 较为合理的裁量,分为10人以下;11人至30人;31人至100人,101人四种情形,但在具体适用时还应参考其他情况,如中毒病人的严重程度,肇事单位主动消除影响的态度等。 5、《食品卫生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造成食物中毒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损害赔偿)的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适用民法。应由受损害人提起,并适用调解,可由司法机关裁决。民事赔偿的提起,往往是以行政责任的追究为前提的,因此在卫生行政部门作出食物中毒案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可能会跟随着一起民事赔偿案的发生。

食物中毒的应急措施

前言

食物中毒一般具有潜伏期短、时间集中、突然爆发、来势凶猛的特点。据统计,食物中毒绝大多数发生在七、八、九三个月

份。临床上表现为吐、下泻、腹痛为主的急性胃肠炎症状,严重者可因脱水、休克、循环衰竭而危及生命。因此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千万不能惊慌失措,应冷静的分析发病的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服用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催吐

如果服用时间在1~2小时内,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g加开水200ml溶化,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不吐,可多喝几次,迅速促进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g捣碎取汁用200ml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荤食品,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有的患者还可用筷子、手指或鹅毛等刺激咽喉,引发呕吐。

导泻

如果病人服用食物时间较长,一般已超过2~3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则可服用些泻药,促使中毒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g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g,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对老年体质较好者,也可采用番泻叶15g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解毒

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ml加水200ml,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g、生甘草10g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饮料或防腐剂,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的饮料灌服。 如果经上述急救,症状未见好转,或中毒较重者,应尽快送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要给病人以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凉,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开水。 控制食物中毒关键在预防,搞好饮食卫生,严把“病从口入”关。

食物中毒的家庭急救

一般的食物中毒,多数是由细菌感染,少数由含有毒物质(有机磷、砷剂、升汞)的食物,以及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毒鱼)等引起。发病一般在就餐后数小时,呕吐、腹泻次数频繁。如在家中发病,就视呕吐、腹泻、腹痛的程度适当处理。 主要急救方法有: 1、补充液体,尤其是凉开水或其它透明的液体. 2、补充因上吐下泻所流失的电解质,如钾、钠及葡萄糖. 3、避免制酸剂; 4、先别止泻,让体内毒素排出之后再向医生咨询; 5、毋须催吐; 6、饮食要清淡,先食用容易消化的食物,避免容易刺激胃的食品。 需强调的是,呕吐与腹泻是肌体防御功能起作用的一种表现,它可排除一定数量的致病菌释放的肠毒素,故不应立即用止泻药如易蒙停等。特别对有高热、毒血症及粘液脓血便的病人应避免使用,以免加重中毒症状。 由于呕吐、腹泻造成体液的大量损失,会引起多种并发症状,直接威胁病人的生命。这时,应大量饮用清水,可以促进致病菌及其产生的肠毒素的排除,减轻中毒症状。 腹痛程度严重的病人可适量给予解紊剂,如颠茄合剂或颠茄片。 如无缓解迹象,甚至出现失水明显,四肢寒冷,腹痛腹泻加重,极度衰竭,面色苍白,大汗,意识模糊,说胡话或抽搐,以至休克,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冷藏食品应保质、保鲜,动物食品食前应彻底加热煮透,隔餐剩莱食前也应充分加热。 2.腌腊罐头食品,食前应煮沸6~10分钟。 3.禁止食用毒蕈、河豚等有毒动植物。 4.防止食品被细菌污染。首先应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卫生管理,特别加强对屠宰厂宰前、宰后的检验和管理。禁止使用病死禽畜肉或其他变质肉类。醉虾、腌蟹等最好不吃。食品加工、销售部门及食品饮食行业、集体食堂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生熟分开,特别是制作冷荤熟肉时更应该严格注意。从业人员应该进行健康检验合格后方能上岗,如发现肠道传染病及带菌者应及时调离。炊事员、保育员有沙门菌感染或带菌者,应调离工作,待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才可返回原工作岗位。 5.控制细菌繁殖。主要措施是冷藏、冷冻。温度控制在2C—8C,可抑制大部分细菌的繁殖。熟食品在冷藏中做到避光、断氧、不重复被污染,其冷藏效果更好。 6.高温杀菌。食品在食用前进行高温杀菌是一种可靠的方法,其效果与温度高低、加热时间、细菌种类、污染量及被加工的食品性状等因素有关,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都有哪些细菌和病毒可以导致腹泻?要详细的。要全部的细菌和病毒名称。 (三)

能够进入胃肠内的细菌或病毒确实可能引起腹泻,这一现象与个体的免疫状况密切相关。一些细菌如沙门氏菌、志贺菌、大肠杆菌、弯曲菌、空肠弯曲菌、霍乱弧菌、耶尔森菌等,以及诺如病毒、轮状病毒、腺病毒、星状病毒等病毒,都可能引发肠胃炎,进而导致腹泻。

沙门氏菌是一种常见的致病菌,常通过污染的食物或水源传播。志贺菌感染则多见于卫生条件较差的地区,可通过食物、水源或直接接触传播。大肠杆菌O157:H7是引起食物中毒的重要病原菌之一。弯曲菌和空肠弯曲菌感染通常与食用未煮熟的家禽有关。霍乱弧菌是霍乱的主要致病菌,通过污染的水源传播,引发严重的腹泻和脱水。耶尔森菌感染通常与食用受污染的猪肉或生冷食品有关。

诺如病毒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的病毒,可通过受污染的食物、水源或直接接触传播,常引起集体爆发。轮状病毒是婴儿腹泻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粪-口途径传播。腺病毒和星状病毒也可导致肠胃炎,传播途径包括直接接触、空气飞沫或污染的食物和水源。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些细菌和病毒可以引起腹泻,但个体的免疫系统状况也会显著影响感染后的临床表现。对于免疫系统健全的人来说,感染这些病原体后可能仅表现为轻度症状或无症状,而对于免疫力较低的人群,如儿童、老人或患有慢性疾病的人,感染可能导致严重甚至危及生命的并发症。

因此,在预防腹泻方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食品安全和饮水卫生至关重要。在出现疑似症状时,应及时就医,以便获得适当的诊断和治疗。

空肠弯曲菌空肠弯曲菌简介 (四)

空肠弯曲菌(c.jejuni)简介 本菌在普通培养基上难以生长,在凝固血清和血琼脂培养基上培养36小时可见无色半透明毛玻璃样小菌落,单个菌落呈中心凸起,周边不规则,无溶血现象。空肠弯曲生化反应不活泼,不发酵糖类,不分解尿素,靛基质阴性。可还原硝酸盐,氧化酶和过氧化氢酶为阳性。能产生微量或不产生硫化氢,甲基红和vp试验阴性,枸椽酸盐培养基中不生长,在弯曲菌中唯一马尿酸呈阳性反应。

空肠弯曲菌抵抗力不强,易被干燥、直射日光及弱消毒剂所杀灭,56℃5分钟可被杀死。对红霉素、新霉素、庆大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卡那霉素等抗生素敏感。近年发现了不少耐药菌株,及多重耐药性菌株。 空肠弯曲菌抗原构造与肠道杆菌一样具有o、h和k抗原。根据o抗原,可把空肠弯曲菌分成45个血清型,第11、12和18血清型最为常见。空肠弯曲菌是多种动物如牛、羊、狗及禽类的正常寄居菌。在它们的生殖道或肠道有大量细菌,故可通过分娩或排泄物污染食物和饮水。人群普遍易感,5岁以下儿童的发病率最高,夏秋季多见。苍蝇亦起重要的媒介作用。亦可经接触感染。感染的产妇可在分娩时传染给胎儿。

空肠弯曲菌有内毒素能侵袭小肠和大肠粘膜引起急性肠炎,亦可引起腹泻的暴发流行或集体食物中毒。潜伏期一般为3~5天,对人的致病部位是空肠、回肠及结肠。主要症状为腹泻和腹痛,有时发热,偶有呕吐和脱水。细菌有时可通过肠粘膜入血流引起败血症和其他脏器感染,如脑膜炎、关节炎、肾盂肾炎等。孕妇感染本菌可导致流产,早产,而且可使新生儿受染。感染后能产生特异性血清抗体,可增强吞噬细胞功能。目前尚未测得肠道局部slga抗体。空肠弯曲菌对多种抗生素敏感,常用红霉素、四环素治疗。 空肠弯曲茵是一种人畜共患病病原茵,可以引起人和动物发生多种疾病,并且是一种食物源性病原茵,被认为是引起全世界人类细菌性腹泻的主要原因,对空肠弯曲茵的致病机理的研究越来越多。其致病因素包括粘附、侵袭、产生毒素和分子模拟机制等四个方面,通过分子分子模拟机制可以引起最严重的并发症一格林一巴利综合征。空肠弯曲茵可以通过产生细胞紧张性肠毒素、细胞毒素和细胞致死性膨胀毒素而致病。

扩展资料

空肠弯曲菌(c.jejuni)菌体轻度弯曲似逗点状,长1.5~5 μm,宽0.2~0.8 μm。菌体一端或两端有鞭毛,运动活泼,在暗视野镜下观察似飞蝇。有荚膜,不形成芽胞。微需氧菌,在含2.5~5%氧和10%CO2的环境中生长最好。最适温度为37~42℃。在正常大气或无氧环境中均不能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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