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当一个合伙企业决定停止运营并进行注销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以确保注销过程的顺利进行。这些资料通常包括《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以及合伙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决定。此外,还需要提供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广州合伙企业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一)

优质回答在进行合伙企业的注销时,需要准备的文件包括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或者由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这些文件必须是原件或复印件,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接下来是《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这可以通过点击链接下载相应的表格。同时,全体合伙人需要签署清算报告,其中必须明确已通过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企业清算公告。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经共享了清税信息,那么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如果需要,可以提供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这些文件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要求准备的。
如果选择简易注销登记,将无需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但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对于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应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对于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则应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最后,必须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如果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需缴回正、副本。如果没有电子证照,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有限合伙企业如何注销呢? (二)
优质回答有限合伙企业注销的步骤如下:
有限合伙企业注销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首先,应成立清算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企业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若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其次,需要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然后,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需要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账报告,提供所有报表、凭证、账本及银行对账单。
最后,需要在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这一步完成后,有限合伙企业就可以正式注销了。
总的来说,有限合伙企业的注销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所有步骤都得到正确的执行。同时,企业也应该在注销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算组的成立、税务问题的解决等,以确保注销过程的顺利进行。
举个例子,无锡金峰凌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因经营期限届满,且合伙人就延期未达成有效意见,发生解散事由。在出现解散事由后,金峰合伙未能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因此,滨湖法院根据有限合伙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对金峰合伙的强制清算申请。在清算过程中,法院指定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算事宜。最终,金峰合伙在完成清算后,成功办理了注销手续,退出了市场。
这个案例表明,有限合伙企业在注销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解决税务等问题。同时,法院在有限合伙企业无法自行清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这些措施有助于保障有限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合伙企业税务注销 (三)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合伙企业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销主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首先合伙企业提出申请,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受理后,会做出手否注销的决定。但是若有法定情形也可以撤销注销登记。申请⑴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⑵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说明:A、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C、申请人应当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B、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申请书格式文书提交申请,并按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决定确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法定形式的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文件。审查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备注:A、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B、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受理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⑵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⑶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注:有权更正人是指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明确授权,可以对申请材料相关事项及文字内容加以更改的经办人员。)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⑸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⑹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备注: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将派两名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经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决定⑴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将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B、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A、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将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C、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将重新审查。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将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D、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⑵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⑶除第⑴条第A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⑷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将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将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变更登记的,将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将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⑸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撤销和吊销的注销登记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A、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B、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C、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D、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⑵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予以撤销。⑶依照第⑴、⑵条规定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⑷企业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⑸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的详细流程 (四)
优质回答合伙公司之清算流程概述为:
首先,公司应在终止之际设立清算委员会主导清算工作;
二是,清算委员应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三是,若全体合伙人中过半数投票赞成,相关人员可于公司解除实际控制权后15天内指定或委派一位或多位合伙人或第三方担任清算委员;
四是,若未能在此期限内指定清算委员,任何合伙人或利益相关者均有权请求法院指定;
五是,清算委员在清算期内需履行以下职责:
(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相关的未决事宜;
(3)清偿所有欠税;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公司参与诉讼或仲裁活动。
六是,自确定之日起10日内,清算委员须通知债权人公司解散事宜,并在60天内在报纸上发布公告。
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或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委员申报债权,并详细说明债权情况及提供相关证据。
清算委员应对债权进行登记;
七是,清算期间,公司仍保持存续状态,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业务;
八是,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员工薪酬、社保费用、法定赔偿金、所欠税款及债务后的剩余部分,应依法进行分配;
九是,清算完成后,清算委员应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人死亡,合伙办的公司怎么注销 (五)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一、合伙人死亡怎样注销公司
首先看公司章程对股权的继承有没有特殊规定,如果没有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处理,由逝者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也就是说逝者的法定继承人自然成为公司的股东。由你和逝者的继承人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清算程序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后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七条规定,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二、合伙人死亡后股份可以继承吗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法人资格。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是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是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是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1、公司资产清算。公司决定予以解散后成立清算小组,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网或报纸等方式进行公司清算公告刊登,通知相应的债权人,公示结束后对公司资产、债务等情况进行清算。
2、公司税务注销。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公司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缴销发票。如果公司税务存在异常则需要先进行税务异常解除后,才能办理税务注销。
3、公司工商注销。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持清算报告到工商注销登记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如果被告知有工商异常,也需要先进行异常解除后再办理工商注销。
4、公司社保户注销。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在办理工商注销后30日内到社保局办理社保账户注销手续,并且在办理社保户注销前,不能存在社保欠费情况。
5、对公账户、公章注销。公司的对公户和代表公司对外法律效益的公司公章也需要进行注销。
6、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司经营若涉及相应行政许可的话,在完成税务和工商注销后,还需要对其持有的许可证进行注销。
在合伙人死后,其合伙财产会转移给其继承人,如果想要注销公司,那么应当与其继承人商议公司的清算等事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七条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合伙企业注销流程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泰豪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