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本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招投标过程中的漏洞,进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这些招投标犯罪罪名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行贿受贿、虚假报价等。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还可能导致国家财政资金的流失和工程质量的下降。因此,对于招投标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以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

招投标犯罪罪名 (一)

招投标犯罪罪名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虚假招标是否构成犯罪 (二)

优质回答严重违背真实诚信原则的规避招投标行为,实质上已构成了法律领域中的违法犯罪事实。

若有投标者采取冒用他人名义参与竞标,或者采用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欺骗性取得中标的行为,该中标的合法有效性将会被视为无效;倘若是已经达到了触及到犯罪标准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必定会面临法律严惩,并非法行径绝不容姑息。

而对于那些尚未达到法律定罪门槛的情形,也将会按照律法规定,给予相应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惩罚,并且处以罚金。

所谓的“虚假招标”,从字面意义上解读,其实就是指招标方或者投标方在整个招标流程中发布不实信息,有意隐瞒关键环节的核心内容,甚至涉嫌其他欺诈行径的恶劣行为。

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 (三)

优质回答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的;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的;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串通投标罪构成要件是:

1、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为复杂客体,客体是指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本罪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且损害了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损害了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

串通投标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

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串通投标罪不予起诉的标准如下:

1、没有串通投标的犯罪事实;

2、既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不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已过追诉时效;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5、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情节。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招标围标是否构成犯罪 (四)

优质回答围标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则涉嫌刑事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我国的适格罪名为串通投标罪。 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的。 串通投标罪的处罚如下:

1、串通投标,尚未构成犯罪的: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2)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串通投标,情节严重,构成串通投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综上所述,围标是一个招标投标的专业术语,也称为串通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标人。围标是不成熟的建筑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围标成员达成攻守同盟,通常在整个围标过程中陪标人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要求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传统招投标罪的信息了解不少了,泰豪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