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期限并非一成不变,它取决于多种因素。一般而言,刑事拘留的期限为3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即最长可达7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若认为不需要继续拘留,就会将被拘留人释放。因此,一个人被刑事拘留后多久能放出来,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放出来 (一)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放出来

优质回答刑事拘留最长可以拘留三十七天,并且进行刑事拘留是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同意,如果起诉之后发现犯罪人并没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补偿金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国家补偿金是按照天进行计算的。 一、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放出来

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准决定。

二、刑事拘留的标准

正预备犯罪、或实行犯罪中或在犯罪后及时被发现;受害人或犯罪现场亲眼看见的人,可指认他犯罪行为的;在其身边或者住所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采取自杀、或逃跑或者已经在逃的;有毁灭证据、或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谎报自己真是信息的;流窜作案、或多次作案、或有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的。

三、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一)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时间

1、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并且执法人员在执行拘留的情况下,需要出示拘留证,如果犯罪人不配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实行强制执行,如果没有拘留证的情况下,犯罪人员可以不进行配合,并且没有拘留证进行拘留是属于违法行为。

刑事拘留的七个条件是什么 (二)

优质回答刑事拘留的七项必要条件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明文规定,实施刑事拘留的基本条件须满足以下七项标准:其一为正处在筹备阶段、正在付诸实践或在罪行行为发生之后立刻被发现者;其二为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者直截了当地指出该人为罪犯者;其三为在其身旁或居所内发现任何犯罪证据;其四为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跑或在逃人员;其五为极具毁灭、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之可能性者;其六为不揭示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不明者;其七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共同作案重大嫌疑者。

达到入罪标准刑拘可以吗? (三)

优质回答达到入罪标准的,判处刑事拘留显然是可以的,但对于犯罪分子的处罚是基于其实际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来认定的,如果犯罪事实严重的,那么在刑拘期满后还需要进行批捕并审查起诉处理。

一、达到入罪标准刑拘可以吗

可以,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有关刑事拘留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的,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的,具体情况下还应当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调查取证,在犯罪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来认定判决结果,犯罪事实轻微的可以直接按照治安处罚处理。

刑事拘留和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四)

优质回答刑事拘留,是法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和侦查的重要手段。其实施需要满足两个关键条件。首先,拘留的对象必须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指的是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而重大嫌疑分子则是指有明确证据证明其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次,刑事拘留还必须具备法定的紧急情形。紧急情形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立即采取拘留措施是必要的。具体哪些情形属于紧急情形,法律对此有详细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执行拘留时,依据不同的法律条文和具体情况,确定紧急情形的范围和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负责决定是否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进行刑事拘留,并依据紧急情形的具体规定执行。而人民检察院则在特定情况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紧急情形进行审查,确保拘留措施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总之,刑事拘留作为法律手段,需要在确保证据充分和紧急情形存在的情况下实施。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执行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确保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泰豪律网关于刑事拘留的条件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