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刑法340条什么时侯列入的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第346条是什么
- 3、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情节严重标准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刑法340条什么时侯列入的 (一)

优质回答刑法340条,是1997年刑法修订后列入的。
本条系由79刑法第129条修改而来,刑法将法定刑由2年调整为3年,增加了管制刑种,并将其由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章移至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章中。高法《罪名规定》、高检《罪名意见》将其解释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刑法》第340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第346条是什么 (二)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情节严重标准 (三)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法第344条)
1. 此罪定义:违反森林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2. 处罚规定:依据刑法第344条,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或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这些植物及其制品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责任:根据刑法第346条,单位犯上述罪行,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法律客观:
1.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非法采伐珍贵树木2株或毁坏致死3株;非法采伐珍贵树木2立方米;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毁坏珍贵树木;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内容旨在说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法律后果,强调国家对此类行为的严厉打击。不仅个人,单位亦可能构成此罪,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法律制裁。希望这些信息对理解相关法律有所帮助。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6条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泰豪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