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合同效力的问题时,我们不得不提及《民事诉讼法》第227条及其关联法规中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明确规定。尽管《民事诉讼法》第227条主要关注的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程序,但合同的效力问题往往与执行异议紧密相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具体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些规定为判断合同的法律效力提供了明确依据。

民事诉讼法227条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民事诉讼法227条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如下:

1.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违背公序良俗的;

4.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的;

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如果出现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该合同是否有效。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同一概念表述,前后不一致时,该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泰豪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