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一)

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最佳答案【答案】:A, C, D

【考点】职务侵占罪

【解析】本罪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其与贪污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下列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有关立法解释的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注意:在乡(镇)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所谓委派,即委任、派遣,其形式多种多样,如任命、指派、提名、批准等。不论被委派的人身份如何,只要是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都可以认定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注意: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股份有限公司新任命的人员中,除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外,其他人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是司法解释规定的。(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此处根据2000年4月29日的立法解释。该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即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②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③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④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⑤代征、代缴税款;⑥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⑦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根据这些规定,选项A中,甲系村民小组的组长,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选项B中,乙也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但根据该立法解释,乙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选项C中,丙是某国有控股公司的部门经理,不是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因此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选项D中,丁利用李某职务上的便利,与李某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如何认定 (二)

最佳答案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的认定主要涉及以下三种情况:

侵吞:

定义:行为人将自己合法主管、经手或使用的本单位财物,直接占为己有或非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关键点:这种行为涉及行为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本应属于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

窃取:

定义:行为人秘密将自己或自己与他人共同经手、管理的本单位财物据为己有,通常被称为“监守自盗”。关键点:窃取行为强调秘密性,即行为人在未获得单位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占有单位财物。

骗取:

定义: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关键点:骗取行为涉及行为人利用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来诱导单位或他人将财物交付给自己,从而非法占有。

在实践中,认定职务侵占罪中的非法占有,还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故意。占有财物的方式:行为人通过何种手段占有财物,这有助于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财物的来源及性质:被占有的财物是否属于单位所有,以及财物的性质等,也是认定非法占有的重要因素。

职务侵占罪是怎么认定的,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三)

最佳答案职务侵占罪的认定需符合以下构成要件,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犯罪客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物和无形物。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指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除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工人,还有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以及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与贪污罪的区别: 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非公共财物。而贪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双重客体,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产。

刑法的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 (四)

最佳答案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犯罪客体:

单位财产的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

客观方面:

利用职务便利:行为人利用其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担任的特定职务带来的便利条件。侵占单位财物: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单位资产,且侵占的数额需要达到一定标准。

主体要件:

特定人员群体:犯此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因具备特殊身份而成为此罪的实施者。

主观方面:直接故意:行为人旨在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意图。犯罪目的:意图通过获取、收益或处分的方式实现对单位财产的控制,不论是否成功实施或已经实际占有财产,主观故意是构成犯罪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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