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世杰分析评论 (一)

曾世杰分析评论

贡献者回答川大在面对曾世杰事件时,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处理方式,选择第一时间向媒体公开信息,尽管这引发了对学生安保工作的批评。对于曾世杰的动机,公众至今没有得到明确的解释。网络上,围绕这个事件出现了两种主要的猜测:感情受挫说和随意杀人说。 感情受挫说认为,曾世杰可能因感情问题而犯罪,他针对的是特定对象,如女友或室友,以此发泄个人的愤懑。例如,马加爵的案例与此类似,同样是因情感纠葛引发的恶性事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曾世杰对所有路人都是如此,他可能只是在特定的情绪状态下选择了暴力行为。

另一种观点认为,曾世杰可能并非针对特定对象,而是出于对社会的愤怒,他将这种愤怒无差别地发泄在陌生人身上。这种行为与南平凶杀案的郑民生相似,都是扭曲心理状态下对社会的报复。这种反社会人格的形成,往往与个人性格、成长环境和社会现象有关。 曾世杰的行为揭示了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他的行为并非孤立的,而是社会因素的反映。过度宠爱、缺乏挫折教育、社会不公等问题,都可能促使这类事件发生。尽管如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学校或教育体系,社会的病理性障碍才是悲剧的根源。

扩展资料

曾世杰,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8级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生,来自四川凉山州的农村家庭。2010年3月30日晚9:10左右在江安校区明远湖边制造凶杀案,造成一死二伤。2010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对川大学生曾世杰“因丑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判决中重申了一审复审的司法鉴定意见,认为曾世杰在作案时无精神障碍,并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其行为负责。2011年02月16日,在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后,姚飞律师已经和高院联系,准备为曾世杰做第二次精神鉴定。

四川大学生为何对室友砍50多刀? (二)

贡献者回答2017年9月6日电 四川省成都市相关部门今天对2016年3月发生在四川师范大学的一起杀人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滕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6年3月27日晚,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大一新生芦某某在宿舍学习室内被室友滕某连砍50多刀后身亡。

案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对嫌疑人滕某进行了法医精神病学鉴定,鉴定意见是“滕某患有抑郁症,对于鉴定结果,被害人家属表示坚决不认可,并于开庭前两次申请重新鉴定。

2016年11月2日,被害人家属要求被告人承担死亡赔偿金669520元、丧葬费63729.50元、误工费1.43万元、交通费4700元、住宿费5000元、精神抚慰金100万元、死者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共计1761539.50元。

对于被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相关部门支持了其中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部分,未支持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部分。被告人滕某十分冷静。庭审结束前作最后陈述时,曾3次恳请相关部门对自己不要心慈手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精评媒:人活一世实不易,川大偶遇是惊喜,室友抑郁刀剑起,大好年华成悲剧。

对于川大杀人案,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泰豪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