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双方时常会因为各种因素产生争议。面对这些争议,许多人可能认为解决方式仅限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两种。但实际上,在正式诉诸法律之前,双方还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来化解矛盾。当然,若协商无果,仲裁和诉讼便成为可选途径。那么,仲裁和诉讼究竟有何区别呢?主要在于受理机构、程序灵活度、保密性、裁决效力和费用等多个方面。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要采取的解决方式只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两种吗?两者有何区别? (一)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要采取的解决方式只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两种吗?两者有何区别?

优质回答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因此,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的解决方式是和解或调解,在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申请仲裁或是起诉。但是,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不是以和解或调解为必经程序的。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一是管辖权的取得不同。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二是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诉讼案件的审判庭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而仲裁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

三是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只有某些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以有利于保守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

四是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则有较大的自由度,几乎每一步骤当事人都能主动作为,如约定由3名仲裁员还是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否开庭审理等等都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不得强迫。

五是监督程序不同。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我国仲裁委员会则实行一裁终局制,并适用司法监督程序,即(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符合撤销裁决条件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2)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不予执行条件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六是收费不同,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而诉讼费有规定。仲裁费比诉讼费高,如二万元的纠纷,仲裁费是 1350元,诉讼费是 800元。

甲乙双方皆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什么意思了。这个表示双方所在地都可以吗? (二)

优质回答从提问来看,似乎是合同当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如果是这样的话,根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原告住所地“进行管辖,事实上,只要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都可以(前提是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题目中的表述就是指双方所在地都可以。

法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各种民事纠纷当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协议来选择各种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例如提问当中的“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即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来协商将来解决争议的法院,”原告所在地“在产生争议,起诉到法院之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它最终只会指向双方中的一方,也即,在不讨论经营地和所在地问题的基础上,”约定双方皆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约定双方皆有权向各自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题目当中的表述是存在歧义的,会造成一定的误解,因此需要进行更清楚的表述,如前文所述的,改为“约定双方皆有权向各自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要求在进行合同起草时,必须注意文字的精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可以约定既可以向甲方又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吗? (三)

优质回答不可以,合同约定管辖的法院必须明确且唯一,如果约定了两个人民法院的,该约定无效。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和发生争议的合同具有一定的联系,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可以选择的范围内进行选择,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在七日内确定是否立案,如果原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的,不能受理。提起诉讼必须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同一诉讼案件具有多个被告住所地的、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因保险合同纠纷需要提起诉讼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拥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我能在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吗? (四)

优质回答合同原文:“本合同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有权在甲方所在地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在甲方起诉,不可以在乙方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必须到其中一方法院提起诉讼吗? (五)

优质回答这个问题涉及法院管辖权,根据2018年法院最新民事诉讼管辖权规定: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泰豪律网关于甲乙双方因上述合同产生诉讼,现达成和解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