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合同怎么作废

肖像权合同怎么作废

肖像权合同怎么作废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广告、宣传以及各类商业活动的增多,肖像权的使用变得日益普遍。人们经常需要签订肖像权合同,以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双方可能希望废除或终止这些合同。本文将详细介绍肖像权合同作废的相关知识读者了解这一过程。

一、肖像权的定义

首先,让我们明确肖像权的定义。肖像权是指个人对其自身肖像的控制权和保护权,是一种人格权,依法赋予个人对自己的面部形象、外貌特征以及其他可识别的个人特征的控制权。这意味着,未经肖像权人的许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公开展示或发布他人的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二、肖像权合同作废的情形

肖像权合同作废并非随意进行,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或依据特定的程序。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合同作废情形:

1.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若合同内容与现行法律的强制性条款相悖,如利用他人肖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传播淫秽或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等,此合同中肖像权条款自始无效。在此情况下,合同无需经过额外程序即视为作废。

2.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如果合同使用他人肖像的方式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用于宣扬极端思想、歧视性内容等,该肖像权条款同样会被认定无效。这类合同同样无需经过额外程序即视为作废。

3. 基于法定解除权的作废:在双方未对肖像权使用期限作出具体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需提前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若合同规定了使用期限,则肖像权人需要有“正当理由”才能解除合同,同样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这里的“正当理由”可能包括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预期违约、迟延履行、根本违约等情形。

4. 协议解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这通常不需要额外的法定程序,只需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

5. 因欺诈、胁迫或恶意串通导致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下签订的肖像权使用合同,或者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相关肖像权条款无效。这类合同同样无需经过额外程序即视为作废。

三、肖像权合同作废的程序

一旦满足上述作废条件之一,当事人即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合同作废:

1. 通知对方:当事人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通知内容应当明确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2. 处理异议:若对方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如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3. 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若法律规定解除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四、合同作废后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作废后,双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肖像权人应当赔偿损失。这旨在平衡双方利益,确保合同作废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全文总结

肖像权合同作废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的重要过程。了解肖像权的定义、合同作废的情形和程序以及作废后的法律责任,对于维护个人权益和确保合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合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在签订肖像权合同时,务必审慎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肖像权合同的信息了解不少了,泰豪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